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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又说拧了。
他跳下树,赶苍蝇一样赶我:“不就是想出去晃吗?走吧。”
“哦,那个,我想游历草原。”我飞快地说。
“怎么游历?”
“像牧民迁徙那样,像游侠江湖那样。”
他想了想,嘴一咧:“出去玩几天?”
对咯!
草原真绿啊,空气真好啊,雪山真远啊,花儿真艳啊。
诶,那种蓝色的晃人眼的小花,是吉娜大婶说的“沉香花”吗?
我肩膀一缩腰一倒,咕噜滚下马。所有马上技巧中,我最擅长的就是这招咕噜滚下马。能明也学我的样子滚下来,惬意地翘起腿。
“懒人有懒招,你这咕噜下马的招数实用又省力。”
这就是沉香花,四个花瓣是渐变的蓝色,叶片背面有白色的小绒毛,一株花上最多五片叶子,五十片叶子熬水喝,是上好的助眠药,但如果一次熬上五百片五千片,人就可能永远醒不来。醒不来的意思包括陷入沉睡或疯狂……
能明蒙住我的眼睛:“不准看。”
“你要撒尿?”
他手下用力。
“痛!”我踢他。
对他,我从不留情。武林人士都皮厚,没有痛感不会收手。
他腾身而起把周围的沉香花一通乱踩。
我翻身滚开:“别费劲,吉娜大婶说草原上的马从不吃这种花。”
“马是不吃,但有些笨猪会吃。明天我让人点把火烧了,看着心烦。你说吉娜大婶给孩子们讲什么不好,睡觉前偏来认这些草草花花,无聊。”
“那你给他们讲讲你的江湖啊。”
出了哲别府,我要求能明一路西走,我的目标是环游泉企一圈,如果能明不反对,再环游汝国,环游泽国,环游世界各国。
每晚疼痛过后,我都坚持投宿牧民家,能明很不屑:“江湖儿女走到哪里就宿在哪里,天是被地做床。”
“你早说过我贪图享乐,不配当江湖儿女。”
是的,我贪图牧民家浓香的奶茶,喜欢蒙古包上的渺渺炊烟,酸奶渣是最诱人的美味。可是,为此我也放弃了看玉面郎君月下吹箫和听他哼唱草原情歌的机会,唔,亏大的是我啊。
能明见我出神,更气:“不准你打这些花的主意。”
“好的。”我好脾气地回答。
这两天我们的哲别大人脾气火爆,顺应他的心意才是上着。
因一次意外,沈从变成僵尸,幸亏脑袋里面有电脑,电脑功能多啊,就是要充电啊。这个世界没有家用电,只有浩瀚雷法与滚滚天雷,让僵尸去挨雷,老天爷,你还是给根吊绳吧。雷光上跳舞,妹子群中歌唱,即便老天相拦,沈从也要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巅峰之路,大不了将天捅出一个窟!第一章祸不单行 华国F市,爆发的流星雨在星空之中纵横。某座居民楼天台上,沈从抱着陪伴自己多年的笔记本电脑,目光没有焦距的盯着夜空。没有亲人,朋友寥寥,一个人孤独的在这个城市中残喘着。流星的光芒在沈从的眼眸中闪烁,ldquo如有可能,哪怕只是闪耀一时,也当无憾helliprdquo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倪天国,一处偏僻荒芜的丛林之中,一道身影盘膝在阴影之中。气息幽沉,一道道肉眼难见的天地能量从四周汇聚,接着进入人影身体之中。沈从的身形微微颤动了一下,双眼睁开,猩红的光芒一闪而过,ldquo还是没有多少进展,当初村里的最好的功法,在身体产生异变之后,除了护住自己的心神不被暗化,功力的增长几乎停滞了!rdquo沈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僵硬的皮肤好似老树皮,不似活人。不止手掌如此,沈从身体的各个部分都是一样,沈从如今的状况跟常人已经联系不上,非要说沈从如今是什么的话,也许最近似的就是僵尸。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几年,如何而来,沈从无从得知。从最开始的惊愕,到后来的渐渐适应,如果没有那场惊变,沈从现在可能还在村庄里,与这一世的父母亲人,友善的邻里无忧的生活着。可惜,一切都变了,只因那些贪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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