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夜以继日的赶路,终于在第三日傍晚找到了柴家的人,他们行得很缓慢,也很悠闲,似乎是出门游玩一般。
见到柴绍,昕儿几乎认不出他了,与小时候的健壮相比,柴绍几乎变了一个人,他穿着天青色的丝绸长袍,做工精巧却不显得华丽,纤瘦的脸,长得极清秀,面若敷粉、唇若涂朱,兼之身材削瘦,仿佛一个翩翩的浊世公子,他对每个人都很礼貌,含笑的目光掠过来人的面庞,那么的漫不经心,那么的柔软,仿佛看轻了这世上的一切,这样的目光与小时相见之时恍若豹子般税利的目光截然不同。
快速的打了招呼,三号跳下马,压低了声音与柴绍交谈良久,柴绍挥了挥手,柴家的人迅速收拾了行李,翻身上马排成两列跟在柴绍身后。
行至午夜,终于在一条溪边停住,三号吩咐安营,昕儿跟随在十一号身后,十一号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子,面容绢秀,但不苟言笑,她动作麻利的搭好帐篷,命昕儿到溪边打水,昕儿提着木桶,快步走到溪边,却见柴绍拉着他的马,站在溪中间,似乎正在洗马。
无声的走到溪水上游,打了一桶水,慢慢的向回走,柴绍已经洗完马,拉着马站在岸边,看见昕儿,他咧嘴一笑,“喂,你叫什么名字?”
这般的无礼,昕儿放下水桶,垂手行礼,“四十号。”
“四十号?”柴绍一愣,随即笑道:“我知道你们是以排名作为姓名的,我问的是你的自己的姓名?”
“四十号,”昕儿坚定的重复着,“四十号。”
有些失望,柴绍眨了眨眼睛,神情就是像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是吗?我一直觉得你的神情有一点儿像我的一个朋友,不过她应该不会进秦楼才对。”
朋友?是自己吗?昕儿提着水桶回到帐篷边,十一号已经收拾好了一切,用完简单的晚餐,梳洗过后,十一号抱剑坐在帐篷边,“你先睡吧,我今日值守。”
将剑放在枕边,昕儿略略的合上眼睛,她不敢深睡,教官曾经教导过,出来执行任务,就是睡觉也得睁开眼睛,否则危险就会在没有提防的那一刻到来。
夜静风凉,不时有马匹的嘶鸣声传来,昕儿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在梦中,似乎看见小时候的柴绍,他与李秀宁笑面如花,正觉得欣喜间,突听十一号大声呼唤,“四十号,快起来,有刺客。”
翻身坐起,手持剑柄,十一号已经掀起帐帘,“来的人很多,快去保护柴公子。”
飞奔到柴绍居住的帐篷外,柴绍刚刚穿好长袍,却是一件白色的织金长袍,暗夜里显得异样的突兀,十一号持剑站在柴绍身后,昕儿持剑站在柴绍身前,火光中,看着柴家的家人与秦楼的杀手与刺客杀成一团,那些刺客身手不凡,柴家的家人且战且退,已经死伤大半,而秦楼杀手除了三号外,其余应对得也很吃力。
“十一号,你和四十号带柴公子立刻上路,”三号杀死追到近前的一个刺客,压低了声音,“往西边跑。”
没有犹豫,立刻拉着柴绍上了马,分辨清方向,立刻打马向西边跑去,身后的喊杀声渐渐远去,十一号面沉似水,“四十号,小心,那些刺客身手不凡。”
因为柴绍身份特殊,所以这一次除了自己之外,其余的九人都是二十号以内的好手,甚至有三号和九号两个十号以内的顶尖高手,适才看他们应对的颇为吃力,单独应战,秦楼的人不一定会输给他们,但若群攻,秦楼的人寡不敌众,定会失利。
疾驰到天明,计算脚程,想必已经距小溪约有十数里,十一号拉住马头,“四十号,我去找些水,你们在这里等我,保护柴公子。”
马匹在道旁,啃食着青草,与柴绍坐在马匹旁,只要稍有风吹草动,便能翻身上马,握紧了剑柄,不敢有一丝的松懈,柴绍却悠游自在,“他们即使追来,又能如何?”
又能如何?难道刺客们追杀而来,自己和他引颈受戮吗?昕儿不理睬柴绍,他突然仰面躺在草上,“我越看你,越像我的那个朋友,只不过,我记不起她的名字了。”
在这样的时刻,他还有闲心与自己闲谈,看他如此镇定,也许有过人之处吧!昕儿微微放开了握着剑柄的手,眼睛却警觉的察看着四周的动静,自己与他本就是陌生人,受过他与李秀宁的恩惠,只要不暴露自己的身份,自己今日定然舍命救他,护他安然到达太原。
十一号拿着水走了回来,柴绍仰颈喝了数口,将水囊交给昕儿,“我们现在做什么?在这里等他们,还是直接去太原?”
突然觉得十一号一直注视着自己手中的水囊,心下一动,仰颈假装饮下几数口水,然后塞紧水囊,正要抛给十一号,她已转过身,“不用去了。”
“你说什么?”柴绍似乎也觉得不对,他挣扎着想要站起身,却软倒在地,“你在水里放了什么?”
“化骨散,”十一号淡然道:“你放心,不会要了你们的性命,待我带你去见过主公,你再担忧他要如何处置你吧!”
“主公?”柴绍仍然在笑,“你的主公是谁?宇文成都吗?”
“走吧!”十一号抽出腰间的剑,看着昕儿,“你只能怪你的命不好,我一般杀手都要两千两金子,今日便宜你了。”
看她走到近前,柴绍似乎大叫了一声,昕儿全神贯注于握剑的手,要杀死她吗?犹豫了片刻,也许不要吧,她也是听命于人。
长剑挥下如风,昕儿飞快拔出手中剑,拔剑术断月,十一号的长剑从中断裂,剑头激飞上天,十一号抚着胸口后退数步,软倒在地,她瞪大眼睛,“你……。”
站起身,昕儿上前从她侧袋中掏出几个药瓶,“那一瓶是解药?”
十一号转过头,柴绍淡然笑道:“她不会说的,而且你不杀她,她自己也会死,骨疽的人没有完成任务,只有一个下场。”
果然,十一号向前仆倒,昕儿将她拉起,她已口吐鲜血而亡,显然是咬裂了她藏在口中的毒药,将药瓶放进自己的侧袋里,昕儿扶着柴绍上了他的马,可是柴绍浑身的骨子如同断裂了一般,无法坐稳,昕儿只得翻身上马,扶着他打马前行。
害怕骨疽的人追上前来,一路上只是疾驰,不敢有片刻的停留,幸好柴绍的马是千里挑一的良驹,虽然跑了一整日,却无半点儿的疲色,仍然健步如飞。
入夜时分,到了一个大的市集,柴绍仍然浑身无力,人困马乏,此地距离太原只有一日的路程,昨夜出事,秦楼的人一定得到了消息,想必已然派出探子,骨疽的人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在此地行凶,那么歇息几个时辰不会有大碍吧!
挑了一家偏僻的客栈,命他们给马上好的饲料,不敢在大堂用餐,要了一间上房,扶着柴绍进了房,又吩咐小二将晚餐送进房间。
看她用银针一碟一碟的试毒,柴绍笑道:“放心吧,如果骨疽的人能找到这样的小店,他们也太神通广大了。”
“你活得不耐烦了吗?”昕儿将银针插进馒头里,抬眼看着柴绍,“骨疽里都是什么人你不知道吗?我见过他们下毒的手段,神乎奇迹,若不小心一些,随时都有可能送命。”
“你小小的年纪,如何知道活着的幸福?”柴绍淡然一笑,颇感兴趣的打量着昕儿,“对了,适才你一击便刺伤了那个女子,身手快得连我也看不清,你的武功显然在她之上,为什么你的排名比她低呢?”
“那是侥幸,”昕儿淡然道:“正是因为她觉得我不如她,所以才轻敌了,若论真实的武功,我不是她的对手。”
验完所有的饭菜,昕儿将银针放回针袋,“可以了。”
用完晚餐,昕儿打水侍候柴绍梳洗,柴绍看她捧着木盆走出房门,奇怪道:“你不在房中梳洗吗?”
“我还得去看看马,”昕儿走出房门,“咱们逃命,都要靠它。”
看了马匹,简单的梳洗后,昕儿回了房间,柴绍已然沉沉的睡了过去,听儿抱着剑靠坐在床边,调整好气息,洗筋经自然运转,半梦半醒之间,已然恢复了精力。
睡至中夜,突然听见马嘶鸣的声音,马蹄落地的声音显示不是秦楼驯养的马匹,昕儿睁开眼睛,柴绍也已坐起,一脸的惊诧,“他们追上来了。”
“嗯,”昕儿紧皱着眉,没想到骨疽的人来得这般快?而且数量这般众多,凭自己一已之力,柴绍绝对无幸,她转头看了看柴绍,“我来替你装扮装扮,希望能够混过关。”
从包裹里找出易容的盒子,再从自己发梢剪下几缕头发,来不及将头发泡在药水里软化,用胶水一根一根的将它们粘在柴绍的上髻,再用剪刀细细的修剪成形,又找出黄粉,在他面上扑了一层,细细端详,此时他是一个患病的中年男子,从外貌上应该看不出他的身份。(未完待续)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手里拿着把木剑挥舞突然天空低垂,无数剑仙御剑而来他们踏剑立于天上或怜悯或讥讽或悲戚或烦躁或愤怒,却都看着我天空中突然响起沧桑的声音汝习武可得长生否?我听完将木剑举起对着漫天剑仙说道!吾辈学武!只为路遇不平拔剑起!只为吐尽胸中不平气!ps笑傲世界已经结束,现在在天龙八部。从华山开始的武侠之旅...
林琅和厉弦一起穿越了。从朝不保夕的异世穿到了蛮荒未开化的原始大6。很好,夫妻俩就应该这样子整整齐齐的一个觉醒了异能,一个获得了空间,并且获得了神农氏的传承,他们觉得又可以了大不了就是从头再来重...
(雷点1主线任务就是苟着苟着苟着苟着苟着,看不懂的转走,不要骂人2前面会提几嘴刘宇宁并不影响观看,完全是因为作者的自嗨,还有我是他的粉丝,不喜欢的转走,不要骂人。3作者三观没问题,不是为了虐而虐,如果你看不懂转走离开,不要骂人4专业打差评的,不要往我这里来了,我会一一举报5,我写的内容并不是按电视剧或者原着剧情写的,不喜欢的转走,不要骂人6内容情感真实,可能会影响你对嫩牛五方的滤镜,不喜欢的转走,不要骂人。)我穿越了,似乎…好像…吧?要不然得话我怎么会眼花看到了炸墓小分队?但我只是一个路人,纯路人…列车上…不幸的是我被主角包围了,不过还好他们根本不在意我(我自认为)...
简介关于求放过!重生后恶霸只想好好活着一朝奉旨,举家回京,却遭逢大难,挚友被分尸全家惨死,而他活在自我厌弃和愧疚之中,在帮助阮翎羽登基后,他选择了以死谢罪。不想竟重生在回京前一晚,决定活下去的他重回京都,他藏起了锋芒忍辱改变!最最最重要的是,他要远离阮翎羽!上辈子的他死缠烂打,不顾一切为阮翎羽上刀山下火海,却终还是被阮翎羽厌弃!所以重活一世,他痛定思痛,远离阮翎羽!然而,这一世阮翎羽却不打算放过他了!阮翎羽生性凉薄,感情淡漠。于他而言,顾可也对他的穷追猛打太过沉重,他承受不起。所以,他讨厌顾可也!面对顾可也的步步逼近,他别无选择,只能步步退让然而,他的一切还是被自由张狂的顾可也打的稀啪烂,碎的满地。顾可也接近他,无条件对他好,融入他的生活,融入他的血肉。他对顾可也早已情根深种。如今让他放手,他做不到,他不能忍受失去顾可也抽筋扒皮之痛,他会疯的。...
简介关于穿成反派亲妈,我在娃综打酱油作为万年光棍的温瑾想要体验一次无痛当妈感觉,威逼利诱自己的作家闺蜜在她的新书加入自己的名字。谁料,在小说中,她是渣了病娇富的恶毒前妻,她忍了她是模儿子的炮灰亲妈,这可忍不了。正打算第二天拿着她三十米的长刀杀到闺蜜家,结果她穿书了!穿书了!!!开局便是社会死,上一秒在市中心富人区,下一秒在贫民窟两室一厅上有前期植物人后期黑化老公,下有纨绔败家大儿砸,而温瑾也是他们落难时的过渡标签。可怜的温瑾跟着他们过了一年贫苦日子,结果她一死,他们就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一个做富,一个做模,感情她是垫脚石!温瑾表示这样亏本的买卖她不干,于是唐子翊被迫担起养家的责任。唐子翊望着比他以前房间厕所还小的家犯愁道,妈妈,你是不是没钱了?温瑾云淡风轻地摇摇头。唐子翊暗自庆幸两秒钟,下一秒就被温瑾打回原形,错,是我们两个没钱正当母子两混的风声水起时,某位植物人开始疯狂刷存在感。温瑾让唐子翊和他老爸谈判。谁料,大儿砸语出惊人,爸爸,你这么穷,妈妈不会喜欢你的,还有,你那么穷,你和妈妈离婚后我是要跟妈妈的。某位富爸爸?他这是被嫌弃了吗?...
诗画文笔姨母微笑治愈系爱情良药现实感轻奢高贵套路?还没学会他是江博士江医生棒球帽暗影里的小江总。她是心算大赛冠军神级学霸14岁上高二21岁经济学硕士毕业。那个昼长夜短的夏至,22岁的江景琛,遇见14岁的何静依,在知道她名字的3o秒以前,他对自己说我完了…于是,他决定把她带回纽我的世界圈你入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