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米酒入菜的做法很多,除了酒酿圆子和鸡蛋米酒酿之类的清甜小食,还有米酒羊肉煲、米酒鸡肉煲,还能用来做酒泡花螺。
而其中林稚最喜欢酒蒸蛤蜊。
葱段和蒜片用一点油爆香,加蛤蜊,加清酒,煮到蛤蜊开口,再放一把小葱碎和酱油,拌匀略煮,连汁带肉吃下去,味道鲜得很。
店内的清酒都用来烤虾子了,林稚试着换成米酒,效果居然更好。
想来大概是因为米酒味甜,能更大程度提升鲜味,让蛤蜊越发香浓鲜美。
这道经过改良的酒蒸蛤蜊也很得高梦华的喜爱。
“都说‘酒借蛤蜊香’,我看是‘蛤蜊借酒香’才对。”
高梦华夹起深碗中的一只蛤蜊,先吸了壳内的少许汤汁,又吃了肉,只觉咸鲜的汁水在口腔流淌,满口鲜香回味无穷。
连吃了几只蛤蜊,他笑道:“炊金馔玉、八珍锦食,依我看,都比不上这一只小小的蛤蜊。”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林稚已经大致猜出这位高先生的身份。
衣着谈吐不俗,退休高官,钱多事少,经常来他店中捧场……几相相加,多半是原身那个造反爹的朋友。
能愿意照拂他这个罪臣之子,高先生也是个良善之人。
林稚道:“都说大隐隐于市,高先生果真是恬淡之人。”
高梦华笑笑,又点了几道其他小菜。
把菜端过去的时候,林稚瞥见高梦华对桌坐着一个年逾五寻的老丈,同样在吃酒蒸蛤蜊。
那老丈衣着清简,虽然眉头间刻着深深的皱纹,但依然能够窥见年轻时的俊朗容颜。
只是那老丈吃着清口佳肴,眉宇间却带着淡淡的忧愁。
林稚想了想,把离得最近的暖炉又添上了几块炭火。
临安城的冬天很冷,还不到冬至,气温就已经跌破零下——门外的清溪结了一层薄薄的冰。
林稚出去玩了一会儿踩冰,回来给四毛的窝续上棉被,往马厩里添上稻草,连鸡窝里都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垫草。
做完这些,他洗净了手,回店内吃暮食。
暮食是阿蓝做的盏蒸鹅,肥嫩的鹅肉切成长条,用盐和酱汁拌匀,撒些葱花,蒸熟后浇上麻油,鲜嫩多汁。
吃了半碗青菜馎饦,沈小七忽然神神秘秘开口,“咱们店里最近来了个奇怪的客人。”
林稚刚要说话,就听阿青道:“是不是那位每次来只点酒蒸蛤蜊的老丈?”
“没错,就是那个老丈!”
阿蓝笑道:“哪有什么奇怪不奇怪的,也许人家就喜欢吃酒蒸蛤蜊,恰巧小郎君的酒蒸蛤蜊又做得特别对胃口。”
“好吧,是有这种可能。”沈小七嘀嘀咕咕,“但是这也来吃得太频繁了吧……我都瞧见三次了。”
林稚插口道:“是不是很俊的一个老丈?我也看见过一次。”
“那老丈约莫快六旬了,小郎君是如何看出俊的?”阿蓝打趣。
林稚微微挑眉:“这叫美人在骨不在皮。”
由此及彼,他又想到孟琼舟。等到孟少卿到了五六十岁,肯定也是个帅老头!
这个帅老头尚且要等四十余年才能看见,那几人对话当中的老丈却在转天出现了。
这下林稚是真有点好奇了,就算他做的酒蒸蛤蜊再好吃,也不至于夸张到这个程度吧?
他斟了一壶麦仁冬饮子,给那位老丈送过去,“蛤蜊本性寒凉,老丈喝些这麦仁冬饮子,暖暖胃。”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手里拿着把木剑挥舞突然天空低垂,无数剑仙御剑而来他们踏剑立于天上或怜悯或讥讽或悲戚或烦躁或愤怒,却都看着我天空中突然响起沧桑的声音汝习武可得长生否?我听完将木剑举起对着漫天剑仙说道!吾辈学武!只为路遇不平拔剑起!只为吐尽胸中不平气!ps笑傲世界已经结束,现在在天龙八部。从华山开始的武侠之旅...
林琅和厉弦一起穿越了。从朝不保夕的异世穿到了蛮荒未开化的原始大6。很好,夫妻俩就应该这样子整整齐齐的一个觉醒了异能,一个获得了空间,并且获得了神农氏的传承,他们觉得又可以了大不了就是从头再来重...
(雷点1主线任务就是苟着苟着苟着苟着苟着,看不懂的转走,不要骂人2前面会提几嘴刘宇宁并不影响观看,完全是因为作者的自嗨,还有我是他的粉丝,不喜欢的转走,不要骂人。3作者三观没问题,不是为了虐而虐,如果你看不懂转走离开,不要骂人4专业打差评的,不要往我这里来了,我会一一举报5,我写的内容并不是按电视剧或者原着剧情写的,不喜欢的转走,不要骂人6内容情感真实,可能会影响你对嫩牛五方的滤镜,不喜欢的转走,不要骂人。)我穿越了,似乎…好像…吧?要不然得话我怎么会眼花看到了炸墓小分队?但我只是一个路人,纯路人…列车上…不幸的是我被主角包围了,不过还好他们根本不在意我(我自认为)...
简介关于求放过!重生后恶霸只想好好活着一朝奉旨,举家回京,却遭逢大难,挚友被分尸全家惨死,而他活在自我厌弃和愧疚之中,在帮助阮翎羽登基后,他选择了以死谢罪。不想竟重生在回京前一晚,决定活下去的他重回京都,他藏起了锋芒忍辱改变!最最最重要的是,他要远离阮翎羽!上辈子的他死缠烂打,不顾一切为阮翎羽上刀山下火海,却终还是被阮翎羽厌弃!所以重活一世,他痛定思痛,远离阮翎羽!然而,这一世阮翎羽却不打算放过他了!阮翎羽生性凉薄,感情淡漠。于他而言,顾可也对他的穷追猛打太过沉重,他承受不起。所以,他讨厌顾可也!面对顾可也的步步逼近,他别无选择,只能步步退让然而,他的一切还是被自由张狂的顾可也打的稀啪烂,碎的满地。顾可也接近他,无条件对他好,融入他的生活,融入他的血肉。他对顾可也早已情根深种。如今让他放手,他做不到,他不能忍受失去顾可也抽筋扒皮之痛,他会疯的。...
简介关于穿成反派亲妈,我在娃综打酱油作为万年光棍的温瑾想要体验一次无痛当妈感觉,威逼利诱自己的作家闺蜜在她的新书加入自己的名字。谁料,在小说中,她是渣了病娇富的恶毒前妻,她忍了她是模儿子的炮灰亲妈,这可忍不了。正打算第二天拿着她三十米的长刀杀到闺蜜家,结果她穿书了!穿书了!!!开局便是社会死,上一秒在市中心富人区,下一秒在贫民窟两室一厅上有前期植物人后期黑化老公,下有纨绔败家大儿砸,而温瑾也是他们落难时的过渡标签。可怜的温瑾跟着他们过了一年贫苦日子,结果她一死,他们就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一个做富,一个做模,感情她是垫脚石!温瑾表示这样亏本的买卖她不干,于是唐子翊被迫担起养家的责任。唐子翊望着比他以前房间厕所还小的家犯愁道,妈妈,你是不是没钱了?温瑾云淡风轻地摇摇头。唐子翊暗自庆幸两秒钟,下一秒就被温瑾打回原形,错,是我们两个没钱正当母子两混的风声水起时,某位植物人开始疯狂刷存在感。温瑾让唐子翊和他老爸谈判。谁料,大儿砸语出惊人,爸爸,你这么穷,妈妈不会喜欢你的,还有,你那么穷,你和妈妈离婚后我是要跟妈妈的。某位富爸爸?他这是被嫌弃了吗?...
诗画文笔姨母微笑治愈系爱情良药现实感轻奢高贵套路?还没学会他是江博士江医生棒球帽暗影里的小江总。她是心算大赛冠军神级学霸14岁上高二21岁经济学硕士毕业。那个昼长夜短的夏至,22岁的江景琛,遇见14岁的何静依,在知道她名字的3o秒以前,他对自己说我完了…于是,他决定把她带回纽我的世界圈你入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