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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五岁那年(第1页)

这小煤窑每天都有产出,挖出来的煤卖给化肥厂,也卖给县城里面开馆子的商铺。

从此,我家里面的生活可是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开始偶尔吃上一顿肉,这可把我们一家子高兴得不行。

想起吃到的第一顿肉,至今回忆都是甜的。

这一年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主要是两件事:其一是送饭;其二是打蜂窝。

而这两件事都是让我在村里面有了很大“名气”的大事件。

第一件事:送饭

犹记得那年夏天,父亲在煤窑里面挖煤,中午要给父亲送饭过去,因为大哥和姐姐他们俩上学去了,大弟弟睡着了,只有我跟小弟弟在家,于是我自告奋勇的承接了这一项光荣的任务。

当母亲将饭盒(一个装满饭的搪瓷碗)用毛巾包住,递到我手里时,我顿时感到了无限荣光。端起碗一阵狂飙,沿着村里面崎岖不平的水泥路(水和泥巴混合组成的道路),撒丫子跑起来。

就在我为完成这一项任务努力前行时,一不小心,脚底下一滑(踩到一泼马粪),手中的搪瓷碗摔出来两三米远。

我站起来看看满身的泥巴,顾不上拍去,赶紧走过去一看,当时给我的感觉是摔破了,拾起来仔细查看,搪瓷碗是好的,只是旁边凹下去一块,并没有摔坏,里面的饭菜倒了一些出来。

这使我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的加跳动起来,见四周没人看见。着急的抓着地上的饭就往碗里塞,又用勺子将上面的饭使劲往碗底摁下去。做完这一切,重新小心翼翼的端着碗往煤窑赶去。

等到达煤窑时,父亲已经等在外面了,看见我端着饭走过来,父亲很高兴地接过去,二话不说开始吃起来。

边吃边问我衣服裤子上的泥巴哪里来的,我说是在来的路上摔的。听到这一句,父亲才仔细检查搪瓷碗,见到碗口摔缺了一块,并没有破,于是继续大快朵颐的吃起来。

就在父亲吃完一大半的时候,突然,现饭里面居然夹杂着一块,不错,是马粪。

我的老天爷,这可把我父亲恶心得,眼见着吃下去的肯定是吐不出来,气的拿起碗就想扔出去。

依照父亲暴躁的脾气,我想着估计是要挨揍了,可是这时父亲却看见了我顺着手指流下来鲜血。这伤是怎么摔出来的我至今都还没搞清楚。

看到我手在流血,目光顿时变得温和起来,立即一把把我拉到身边,脱去我的上衣,这才现我的手臂上有一个血洞,里面还插着半截木头。

兴许是疼麻木过去了,兴许是身体自动关闭了感觉神经。我是真没感觉到疼。直到父亲帮我拔出手臂上的木头,我顿时才眼泪止不住的流啊!太她吗疼了。

父亲扯下我的衣袖,简单帮我包扎了一下,提起我的双手往背上一甩,我直接就趴到父亲的背上了,这一下我感觉差一点骨折了,肋骨有点疼,手臂也有点疼,不过农村人嘛,皮厚。

父亲二话没说,背起我就往村里面唯一的医院(据说是我杨三爷(按照宗亲辈分分的,他们家曾经有一个同辈的女子嫁给我爷爷做老婆,也就是我大奶奶,只是才生下我大伯,就生病死了)他老婆开的,因为他老婆在卫校读过两年书,但是没毕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个没毕业的人怎么就能混到医生这个职业,不怕治死人吗?),杨三爷家的私人诊所走去。

等到了诊所,父亲把我放下来,这时看到包扎我手臂的衣袖都红透了,脸色苍白,应该是失血过多的表现。

看到我手臂上的伤口,杨三奶奶这时估计是有点慌的,我看见她拿着镊子的手都在抖。

父亲说麻烦三奶奶帮忙处理一下,这时候就看出来三奶奶的医术水平是真的有限啊!

她居然说这个伤口太大,要到乡里面卫生院才能搞得好,又怕我在路上失血过多死掉。于是她居然出了个馊主意,说先上一点止血药,先把血止住,再把烙铁烧红以后烫一下伤口。

哎吆,我的个三奶奶啊!我简直感谢你八辈祖宗啊!至今那个红烙铁烫到身上那种酸爽的感觉我是终身难忘啊?

做完这些,这血还真就止住了,可是三奶奶还不放心,说是要再打一针青霉素,怕感染。

于是三奶奶毫不留情的在我幼小的屁股上来了一下,各位看官,打过青霉素的都应该知道有多酸爽吧!啧啧!

这一来二去,半天没了,父亲把我送回家,还抽空把母亲骂了一顿。看着母亲因为我被父亲臭骂,心里很不是滋味!

我的母亲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一生从不与人争执。在父亲责骂母亲的时候,我看见母亲别过头在流泪,可能是是怕被我看到吧!

后来我问母亲,是不是父亲的责骂让母亲难受,母亲说不是,是看见我手上的伤口难受的。

母亲说她很后悔,不该让我去送饭的,我也很后悔,我不该跑的,可是我当时是想让父亲早点吃上饭啊!高兴过头了。

骂完父亲又去煤窑上了,今天是还没收工就回来的,他得回去把今天的活干完才能回来。

今晚,父亲很晚很晚才回来,累了一天回来连晚饭都没吃,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第二件事,打蜂窝。

四五月间,正是蜜蜂采蜜的好时节,村里面养蜂的三舅(我们村里面大多数人都姓李,我母亲也姓李,但是不是本村的,是从大定府的江对乡嫁过来的,距离我家六龙山镇有3o公里呢?听说是我堂二姨介绍的。有时我在想,那我堂二姨是谁介绍的呢!,听我母亲说,她嫁过来以后,外公到我家来做客,同村李氏族长来我家跟我外公在喝酒的时候论起了辈分,结果追根溯源下来,竟然现他们是同宗同源的,于是就认下了这一门亲人了)家养的一窝蜜蜂,大概有七八万只吧!

可是这时突然就出现两只蜂王(据说蜂王会产下相同的卵,只是用不同的原料喂养,比如说工蜂,就用花粉喂养,雄蜂就用蜂蜜喂养,而蜂王就要用蜂王浆喂养,真是同出一孔,待遇不同,人生就不同啊!),于是这两只蜂王大战了三百回合,损兵折将,败的一只带着残余的势力奔走他乡,来到马沟都(地名,反正我不知道这路名是怎么来的,至少我们大定话就是这么叫的)一棵核桃树上扎堆(没有蜂巢,蜜蜂只能先找树丫巴安家了)了。

这时,三舅就准备在这只蜂王受伤的时候收服它,重新组建一个蜜蜂王朝。

说来也奇怪哈!三舅家十几个蜂童,这些工蜂却从来没飞错过,哪怕就上下层的这么压着也不会。

于是三舅就戴好防具,一个破草帽压着两块破毛巾顶在头上,面部用纱巾遮住。又用一个蛇皮袋绑在竹竿上作为收纳袋。

做好这些,就在核桃树下架了梯子,爬上去,开始捅。

也是我今天运气不好,你说别人在哪里捅蜂窝我他吗闲得没事去看它干啥?

我也害怕蜜蜂,于是我脱下外套,把脑袋藏到里面,抬头看天空,思考人生。这是屁话,我盯着三舅手里的竹竿,看着他一下一下的朝蜂群捅去。

说时迟那时快,一坨蜜蜂哗的一下掉下来,不偏不斜刚好掉我头上。

我立即拔腿就跑,这我哪里跑得过天上飞的嘛!

最后的结果就是看见我一头包的哭着回来。

于是全村就都知道了,大家都开怀的笑了好几年,直到现在我回去,都还会有人提起。

这就是我五岁那年记忆最深刻的两件事了,简直刻骨铭心啊!

也就是在这一年,父亲他们煤矿的生意好起来了,于是家里面开始添置一些家具和家用电器,例如手电筒,一台12英寸的熊猫牌的黑白电视机。

做事切不可急躁,着急只会让你更快的遇到困难或者是危机。另外,我老家有一句话叫:热闹别乱凑,因为你不需要知道哪里生什么,也没必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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