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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祁闭上了嘴,点了一下头。
姜明舸说:“那就对了……既然我都说了这样的话,当然要为你打算起来了,其实,本来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后来我以为你吃动物血就可以了。”
雪祁盯着她看,问:“你想做什么?”
——难道真的要为他挑选觅食对象?
她要对同为人类的同类下手吗?
这让雪祁觉得有点意外——或许这是因为他后来总在无意识之间把姜明舸当做需要保护、需要隐瞒的人。
但她其实不是。
如果她真的是个朝九晚五、非常普通的女孩子的话,那她不会因为看到了一件他脚边的衬衫就选择信任他,也不会那么果断地把那个惊慌的女人给弄晕。
——她把那个女人弄晕的时候,雪祁的心中陡然生出了一种怪异的感觉,好像他们是共犯。
他和很多人都当过共犯,但是只有这一次,这感觉令他兴奋。
现在……她还要继续和他一起当共犯么?
姜明舸的心里的确是这么考虑的,她从一开始就是这么考虑的。
她其实并不觉得人类相较于其他的东西有多么的高贵、多么的不可亵渎。这和外婆的教育有关,外婆当年带着她去做事的时候,她们也曾见死不救过。
那次是一个身家丰厚的企业家,姓赵,家里是开酒厂的,在本地的商人圈子里有名有姓。这位赵总才刚五十,就把家里的生意放权给他儿子小赵总了。
这是很不正常的事情,对于这种富一代来说,正值壮年,失去决策的权力,那简直比死了还让他们难受呢。
赵总当然不是清流,他是因为生病。
他身上长了个疮。
人面疮。
大的像成年人的拳头一样,就长在赵总的胸口上,平时看着像个肉瘤,但会突然睁开眼睛和嘴巴,还需要吃饭,如果不给它喂饭的话,它就会开始吃赵总的血肉,疼到让他想死。
但是,喂它吃饭也很可怕,据赵总自己讲,人面疮最开始只有一元硬币大小,就是因为喂饭,所以才会长这么大。
——他不知道继续喂下去会出什么事。
他曾经去过很多好医院,去做外科手术,去除这个大疮。
但是,疮会自己回到他身上,像附骨之疽。
赵总辗转了很多人,找上了外婆。
外婆看到了人面疮之后,抬头就问赵总:“你有没有做过亏心事?”
赵总打哈哈:“商场如战场,这个……成年人的事情,讲什么亏心不亏心?”
外婆一点也不客气,直截了当:“你有没有害死过人?”
赵总当然还是不肯说,外婆带着姜明舸抬脚就走,没有办法,赵总还是说了。
很符合糜烂富豪生活的故事,就是他喝醉了,和一个公司里新入职的小男生“你情我愿”的成了……过了一段时间,对方自杀了。
这赵总居然喜欢对男人下手……好吧,这也没什么稀奇的。
总之,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件事,即便是从加害者口中说出来的,避重就轻的文法用的非常好,但是实际上发生了什么,明眼人一眼就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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