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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霁嘴巴有点泛白,看着很虚弱:「一起回去吧,省得我们打车了。」
他说起车我才想起来,凌晨太着急我好像忘了还车!
我的天,一算这已经快五个小时了,我要多付五个小时的共享电车费用。
这对于我一个穷鬼来说简直是致命的打击。
我的心里确实是在滴血的,但没有表露出来,只是摇头拒绝了,然后灰溜溜地去找我停车的地方。
有人来接林初霁,后面的事情就不用我操心了。
我和舍友说了他被人接走的事,让他们不用过来看了。
反正也没锁车,索性骑着那辆车回学校去食堂吃饭。
剩余的时间我只想用来补觉,大睡特睡。
我这一睡就睡到了下午四点,宿舍里早就开了暖气,一点都不冷。
我推开帘子发现只有林初霁在,他正坐在他的椅子上玩手机。
听见我拉开床帘的声音抬头看,然后朝我扬扬手:
「你是不是睡了一下午啊?凌晨麻烦你了,我给你带了吃的,快下来吃吧。」
我没拒绝,掀开被子下床去洗漱。
他带了好几个打包盒,包装袋已经被丢进垃圾桶了。
我看着盒子上的标志,虽然没见识过,但是光看包装就觉得很贵。
睡了一天我是真的饿肚子了,顾不得他在旁边,也不管是多么高级的食物,狼吞虎咽地吃完。
擦嘴巴的时候发现他托腮看着我,嘴角带了点笑,像是在看什么赏心悦目的事物。
我有点摸不准他的意思,一本正经地谢谢他的饭。
「叮」一声,我摸出手机,他给我发了一千块钱的转账。
我又一次痛恨地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差距。
我转头看他,眼睛看着他的眼睛:「没有那么多钱,这顿饭就够了。」
「好吧,那看来我以后只能多请你吃点饭了。」
他见我没收钱也不着急,反身抱着椅背,看我收拾桌子。
我不知道要不要拒绝,过了很久才闷声闷气地「嗯」了一声。
他应该是回去洗过澡了,换了一身新的衣服,头发清爽爽。
坐着看我的样子一点都不像比我们大的样子,倒是有一点十七八岁少年的意气。
他平时给人的感觉不是这样的。
是雌雄莫辨的,带着疏离和明显跟我们不是一个圈子的贵气——这是奶茶店的那个女同学描述的。
虽然我没觉得他多么冷淡,其他的倒也挺符合的。
这件事过去以后还是正常相处,我按照我的既定计划做兼职打工赚钱。
期末我在犹豫要不要回去。
如果回去的话可以见到弟弟乖宝,但住宿又成问题,我不想给老师增加负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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