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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疑惑道,“你以前也逃荒过?”
程丽娇生惯养,从未吃过苦,怎么可能逃荒过,只是看过一些逃荒电影罢了。
没想到,如今她也成了丧家之犬,也踏上四海为家的流浪生活。
关翊谦上辈子流浪数年,早已对流浪生活熟悉无比。
“我们没有路引,等同于流民,若被官府现是要回原籍的。但这一路上可怕是不是官府,而是和我们一样的流民,你明白吗?”
程丽被石头慎而重之的态度给弄的紧张兮兮,她可以想象到。
从前,在大城市生活久了的她也想过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野生活。
但现在这个时代的农村和她想象中的乡村生活天差地别。
这里没有法律没有道德约束,每个人都赤裸裸展示着自己的不堪和丑陋。
抬头不见低头见互相熟识的村民尚且如此,那亡命天涯,身无长物的流民呢?
只怕会比村民可怕万倍。
程丽心里一阵恶寒,被眼前沉重又惨痛的生活压的喘不过气,“那我们怎么办?就一直流浪到国都吗?”
关翊谦看着细皮嫩肉,貌美可人的继母,“我们先去县里混进县太爷的府里。”
县太爷谷雨林明年就会回都城任职,届时,他们便可跟着县太爷去都城偃月城。
此地距离都城偃月城千里之遥,路上匪盗横行,贼寇猖獗,只凭他和继母便是有十条命也不够用的。
跟着县太爷有官府之人一路护送,才有可能平安到达偃月城。
只是谷雨林是有名的爱美之人,继母这般品貌,只怕逃不了他的法眼。
程丽对所谓县太爷并无什么崇敬,“好。”
只是何家村到永善县还有五十多里地,石头脚力好,走个十几天就能走到。
但是带着继母,只怕就要慢上许多。
想到继母那柔若无骨滑嫩无比的脚丫,关翊谦难得脸红了。
现在最要紧道就是要为继母改头换面,她一个女人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引人注目了。
程丽也觉得以男子身份在外行走方便些,幸好出门前带了身何大的臭衣服捂脸。
此刻,她当着石头的面大喇喇套上何大脏兮兮的衣服,嫌弃的捂住鼻子,“熏死我了。”
即使上辈子关翊谦养尊处优当了朝廷忠臣,也没有继母这么娇气。
继母以前过得究竟是怎样的富贵日子?关翊谦好奇不已。
套上男人衣服后,石头又用土灰把程丽的脸和脖子手腕都抹成黑黄色。
乌黑顺滑的头塞入脏兮兮的布袋中,程丽此时已变成个浑身散酒味的矮小男人。
“差不多了。”石头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
一切准备妥当,两人再次上路。
可惜刚到镇上没多久,程丽的脚已经疼得受不住了。
两人避开人群,石头脱掉她的鞋袜,这才现白嫩嫩的脚底已经是血肉模糊,出了好几个水泡。
程丽疼得呲牙咧嘴,不住抽气。
石头只能无奈叹息,继母虽然身娇体弱,但忍耐力实在惊人,鞋子磨的全是血迹才喊疼停下。
这年头,不管是驴子,骡子,牛,还是马,都是富贵人家才使唤的起的。
他们手里这点银子还得留着日后生活,万万不能现在就浪费了。
以后的路程还是得步行。
但是程丽的脚已经不能再走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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