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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为沈小七说话的,便是隔壁邻居曹婆婆和李四郎,还有几个自煎饼摊以来就常来光顾的食客,“小七不会做这种事的!”
“是啊,我老婆子活了这么大岁数,什么人没见过?这孩子还有那林小郎君,都不是那种人!”
然而一口敌不过众舌,他们的话最终还是淹没在了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中。
电光火石之间,林稚已经把事情经过弄清了七七八八。
他当然相信沈小七不会做出这种事情,此事多半是有人故意捣鬼。
他上前一步,挡在曹婆婆等人身前,不急不徐发问:“你说这意和香香气幽远、经久弥香?”
那人昂首:“没错!”
“只要粘在身上就能被闻见?”
“正是!”
林稚微微一笑:“那为何我这小二手上却闻不见香味?”
作者有话要说:
先打个小怪(。
第29章招聘启事
那人噎住:“这……”
既然是偷东西,总不可能用脚偷、用嘴偷、用眼睛偷,更何况还是意和香这种特殊物品,手上必定会留下气味。
经林稚提醒,沈小七顿时灵机一动,举起双手冲看热闹的人群走过去,“来来来,大家闻一闻,我手上究竟有没有那什么香的味道!”
当即就有人伸着脖子凑过去,仔细嗅了嗅,评价道:“没有香料的味道,倒是有点蘑菇味儿。”
沈小七:“我刚才就是去泡发榛蘑了。”
一个人闻过,他又转向下一个人,绕了一圈,得到的答案十分一致:没有香味。
也就是说,沈小七根本没偷东西!
“大家现在可以放心了,我家店小二真的没有偷东西。”说完,林稚看向那已然傻眼的男人,“这意和香总归不是自己长腿跑进他怀里的,你说对吧,这位郎君?”
一番动静下来,众人总算反应过来,这是有人故意栽赃陷害呢!
有人顺着林稚的话茬仔细一琢磨,拍手道:“我想起来了!我说怎的瞧着如此眼熟,你……这人是二楼朱记食肆新招的小厮啊!”
“好像真是!怪不得那新小厮干了几天就不见人影,原来是被店主人安排着做这种腌臜事来了。”
“什么小厮,听不懂你们在说什么……”那人脸色讪讪,负隅顽抗,“既是误会,那我也就不再深究了。我家夫人还在等我,先行告辞!”说完就要脚底抹油开溜。
林稚简直要被他气笑了,这和“我妈喊我回家吃饭”有什么区别?一个大男人,如此敢做不敢当,真是丢人到家了。
一朝沉冤得雪,沈小七的怒火烧得正旺盛,哪里肯放他走,当即揪着他的领子,边拖边拽拉去衙门了。
围观的人群连忙给他们让出一条路。
尘埃落定,曹婆婆和李四郎均是露出一副“你看我说的没错吧”的表情,刚才那几个说得最欢的食客也纷纷向林稚道歉,说自己看走了眼、冤枉了他云云。
趁此机会,林稚不得不又为小食店陈情一番,好将未来类似的栽赃陷害全部扼杀在摇篮之中。
等到围观人群散净,他才拿起扫帚开始打扫战场。
幸亏买的大多是些木盘木碗,不像瓷器一样一摔就碎,虽然几个盘子在搡斗中不慎掉落在地,但好在都毫发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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