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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果然大家需要我的鼓励。
另外,不是我不多更,是我算错了日子,早开文了两天,为了压榜才每天压着字数更。我有个小小的梦想的,入v后我决定日六的。
还有大家不要被我之前的影后更度吓到了,实话跟大家说吧,那两本文是在我三次元比较忙的时候开的,然后也不算我擅长的题材,所以写起来才没这么得心应手。
但我觉得我还是擅长种田文的,真的,每天码字我都很开心,所以不要担心更问题。
最后,跟大家说一声,因为字数已经达到三万了,我要压一下榜单字数了,所以明天断更一天,周四正常更。
最后的最后,我继续鼓励大家,这章留评,前二十一百个晋江币,其余的就是二十个晋江币。
第12章生气
吃过早餐后,沈梧秋的堂叔沈祥华就过来了。
沈祥华之前是开挖机的,现在家里有四个挖机了,他反而不开挖机了,大部分时间都是帮着沈爸爸管事,今天就是来带沈梧秋去西山考察的,同行的还有两个果农。
西山虽属景荣村,但与景荣村中间却隔了两个村,严格说起来,西山不能说是山,而是一座方圆有近五百亩的土坡,原本也是一座只有毛草和灌木的荒山,只有山底肥沃的黑土区被一些村民开垦出来了,其他仍旧是荒地。
正因为一直荒着没人管,沈爸爸才开始从这里“打江山”,村里当时甚至还给他批了七十年的使用年限。
不过,截至目前为止,这片地并没有给沈爸爸创造出太多财富,近三十年来,直到去年,这片地才出产了四十八万的桂花树。
眼下,桂花树卖了出去,这个土坡又变成了光秃秃的一片。看不到太多生机,但空旷的视野也别有一番心旷神怡的滋味。
沈梧秋坐在三轮车上,对身边的风光很满意,闭着眼追忆从前:
“这里还和我小时候一样,没有太多变化,我记得我小时候还跟着爸妈来这里挖过红薯。”
“你记忆还挺好,你爸妈当年刚把这里承包下来时,没日没夜地开荒,上面一大片种的都是红薯。”
想到小时候,沈梧秋脑海里就不由自主地浮现了那些画面,“那个时候,我最喜欢跟着爸妈来这里挖红薯了,尤其是最上面的那块地,红薯又大又不沾土。”
说话间,沈祥华就将三轮车靠边停了下来,“这一片的土地,土壤逐渐分层,我先带着你看看。”
沈梧秋跟着两个果农从三轮车上跳下来,看着四周尽是大坑的土地,不由纳闷,“先前这里一直都是种桂花树吗?”
“你爸最开始种的是一批桃树,长势倒是不错,可惜并没有什么收成,到了第四年就将桃树砍了,荒了一年,你祥先伯母想养鸡,于是让她在这里养了两年鸡,后来才开始种桂花树,这几年桂花树市场饱和了,种的树多,一直到了去年,才有个大老板,一口气将这一批桂花树承包了下来。”
沈梧秋点点头,弯腰从土坑旁捏了一把土在手心研磨。
见状,一个年老些的果农调侃道:“小姑娘还知道辨别这土壤?”
沈梧秋撒了土,笑了一下,“不过就是看着这土壤挺肥沃,瞎看看罢了,肯定比不得郑叔专业。”
郑叔早些年间干的就是承包果园的活,算得上一个经验丰富的果农种植户,三年前不小心摔断了腿,儿女都大有出息,家里没人帮衬着,这才没搞了,是沈爸爸邀请的专业人士之一。
“你这小姑娘眼力还不错。”郑叔说着也抓了一把土在手里掂量,“从这里上去大概五百米的距离,这一带的土壤都属于肥沃区,土层深厚且不紧致,排水性也不错,稍稍呈点酸性……”
说到这里,郑叔又话锋一转,看向沈梧秋,“听你爸先前的打算,决定继续搞个果园,依你看,种什么果树合适?”
沈梧秋:“郑叔这是在考察我?”
郑叔没否认,“你知道你爸手里的土地都是花了钱的,稍有不慎,这买卖亏的可不是小钱。”
这算是实诚话,沈梧秋也实话实说:“具体种什么我倒还没有想过,不过听说近两年来县城都在大力推广本城的杨梅,我想我们也可以借一借这风。”
郑叔看着她,一时间倒有些摸不准她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了。
以他的专业眼光来看,这一片肥沃区,种植杨梅确实是最好的选择。
他不搭腔,另一个年轻些的果农走了过来,直接拍手叫好,“看来咱们的想法是不谋而合,先前我就和老郑商量了,种植桂花树的一片空出来可以种植杨梅树。”
沈梧秋谦虚道:“看来我还误打误撞对了。”
“没想到你一个女孩子,懂得还挺多。”
沈祥华听他们这么说,对沈梧秋也高看了两眼,“怪不得你爸要把他辛苦了这么多年的家业交给你。”
沈梧秋只是笑笑,没有说话。
几人边说边沿着马路往上走。
越往上,土壤的黑色就越来越淡,变成了黄色,土质也更加疏松。
沈梧秋实地考察过,又悉心听了专业人士的分析,她也赞同在西山的上半部分种椪柑的决定。
西山虽然不算山,但高度还是有的,站在顶端,西周的村庄和山村都变得渺小低矮了,唯一阻挡视线的就是东面那座仿佛耸入云霄的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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