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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第2页)

为了给杜循凑进京的盘缠,杜家早已是家徒四壁,住在县里花什么?赁了两间房子暂住之后,母亲给人浆洗缝补赚些钱财,让杜中宵四处查访。只半个月,杜中宵与母亲便就吃了上顿没有下顿。

想到这里,杜中宵不由暗暗叹了口气。他到底多了一千年的见识,见如此下去不是办法,便想了个赚钱的法子。宋朝人吃的最多的是羊肉,每日屠户那里都有大量羊蹄,价钱极是便宜。杜中宵便就去低价买了羊蹄,让母亲在家中收拾卤了,到这些街边卖酒的小脚店来,卖给酒客下酒,好歹帮补一下家用。

想起这些,杜中宵除了叹气还是叹气。一下子穿越千年,他还没有来得及适应,家中的千斤重担便就一下子压在肩上。自己有无数发家的法子,但能解决目前吃饭问题的却没有几个。每天一睁眼,便就要担心今天的柴米,哪里还有其他的心思?羊蹄都是从屠户那里赊欠来的,卖得少了一点便就要亏本钱,真是一点闲心思没有。

举人?进士?想起来杜中宵只有苦笑。前世学过一篇课文《范进中举》,范进中了个举人便就如同上天了一样。可惜,那是明朝,不是宋朝。宋朝的举人只是一种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除非特殊情况,科举过后资格便就消失。

宋朝的举人基本没有什么特权,就连赶考的路费都是自己负担。对于杜家这种小农之家来说,参加科举是极有风险的事情,一不小心便就家底败光。临颖离开封府不远,饶是如此,杜家也已经搭上了多年积攒的所有财富,还欠了外债。那些远离京城的地方,读书人参加科举要背负什么压力,可想而知。一路乞讨进京赶考,并不夸张。

前世印象中的古代,与自己面对的这个真实的宋朝,其实是两个世界,这让杜中宵很是无奈。他要慢慢适应,印象中的知识多少能用,有个大大的问号。

北宋的科举,特别是中前期,与后来的科举为了笼络读书人是不同的。这个时代的科举是为了收拢散落民间的游侠和游士,为这些社会不安定分子而设。前世印象里朝廷对读书人的优待,是经历了多少年一点一点积攒起来的,这个时代并不多。

举人啊,为了父亲杜循这个举人,杜家已经是家徒四壁,最终却一无所获。这个年代对于底层民众来说,读书做官是一种赌博,赢的几率并不高。一考定终身,一旦在开封府的科举中失利了,便就本钱输光。所以每年科举之后,开封府总有跳河上吊的举子。

看着外面飞舞的落叶,杜中宵使劲揉了揉额头。到这个世界几个月而已,杜中宵连那个名义上的父亲都没见过。但每日与母亲生活在一起,受到她的感染,杜中宵心中也是焦急万分,不知多想见到他。

韩月娘在柜台后面看见杜中宵的样子,轻声道:“大哥又想韩秀才了?吉人自有天助,放心,过些日子必然会找到大叔的。”

杜中宵微摇了摇头道:“借你吉言,希望如此吧。”

宋朝科举第一步便就是在本州发解,参加发解试,中了便是举人。举人下面并没有秀才这一级,秀才是对读书人的尊称,没过殿试没做官都可以称秀才。杜循过了发解试,可以称其为举人,也可称乡贡进士,为许州进士,也可称秀才。

正在这时,店主韩练从后面出来,看了看店里道:“怎么,还没有客人?”

韩月娘看了看外面阴沉的天空,道:“太阳还没有落山,客人只怕还要等些时候。”

韩练笑道:“这天阴的,哪里看得到太阳?你先准备热酒。”

韩月娘答应一声,准备热酒的汤去了。

看着韩月娘转身离去的背影,杜中宵微微有些出神。

韩月娘皮肤白净,面容姣好,性格文静,心地极好。这些日子,杜中宵有意无意地总喜欢到她家的店里来坐一坐。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杜中宵正是十七岁的年纪,不知不觉便就被吸引。韩月娘对这个做事踏实、性格沉稳的少年也不讨厌,两人说得起话来。

杜循到底是举人,只要家境好起来,这个身份便有用处。比如,地方上的很多事务都可以作保人,官府那里能说得上话,州里县里的好差事,可以先挑着做。这样的家世,对卖酒的韩家来说,算是高攀了。

一切的前提,都是家境要好起来。像现在这样,吃了上顿没有下顿,还欠着债,举人这个身份是半分用处没有的。

想到这里,杜中宵只有叹气。世上最难的事便是起步。如果现在家里有几百几千贯的本钱,杜中宵能想出许多种方法去赚钱。但现在从天亮到天黑,每日都为了填饱肚子奔波不停,那谁有办法?

后边即使找到父亲杜循,再加上替他治病,家里的负担只会更重。靠着乡里仅剩的五六亩地,哪里能够解了现在的困境。必须想别的办法,最好是做生意,才能改变家里的现状。可做生意就要本钱,杜中宵哪里找本钱去。杜循去开封府赶考的时候,杜家能借钱的地方已经借遍了,现在借都没地方借去。

想起这些,杜中宵只有叹气。改变境况,不知还要花费多少功夫。自己在这个世界的漫漫长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真正开始。

第2章脚店和酒楼

看看天色不早,杜中宵起身,准备离去。这一篮羊蹄便就放在韩家店里,晚上他来算钱即可。趁着天还未黑,他要回家再带几篮出来,放到其他几家脚店去。

除了这几家相熟的脚店,杜中宵还要挎着篮子沿街叫卖。如此一日所得,算清了租的房钱,自己和母亲的吃喝,去掉了本钱,才能略有剩余。

这生意本小利薄,做起来好做,但利润也着实不高,就赚个辛苦钱。临颖县城到底太小,没有多少生意好做。

之所以卤羊蹄,是因为这个年代羊肉是吃得最多的肉,货源充足。

宋朝人喜欢吃羊肉,倒不是因为奢侈,而是在农业社会,羊肉就是几大家畜中最便宜的肉食来源。养猪需要大量饲料,在粮食不充裕的年代,猪肉成本远比羊肉为高。杜中宵前世猪肉比羊肉便宜许多,是进入工业社会之后的事情,加上品种改良。如果用传统方法饲养土猪,猪肉的价格其实还是高于羊肉。觉得猪肉就应该比羊肉便宜,只是工业社会的人们一种错觉而已。真到了农业社会,就会发觉不是那个样子。不只是猪羊如此,家禽也是如此。前世最便宜的鸡肉,这个时候反而是贵的,肉质鲜美,饲养不易。

印象中的古代有很多这种错觉,反倒让后人忽视了真实的古代是什么样子。这是杜中宵感到无力的地方,很多事情觉得容易,做起来才明白实际千难万难。

前世是个工科生,杜中宵能想起来赚钱的法子,多是跟工业有关。他现在这样的家境,怎么可能跟工业扯上关系?满肚子知识,却无一点用处。

开了门,杜中宵与外面进来的人撞了个满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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