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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少年的身影却在脑海中一点点明晰,就像,她第一次见到云暮时他的模样。
十一岁那年的陈苍喜欢上了跑步,每天都要到人民公园晨练。她的路线是固定的,先穿过一片簌簌作响的杨树林,再跑上一座七孔石桥,之后,便能来一座小山坡下。
坡上有一座再普通不过的六角凉亭,亭小,坡矮,却名凌云亭。
陈苍开始时很佩服这取名之人的迷之自信,后来便觉得这名字起得甚好,因为她每次跑完步,气喘吁吁地站在亭中,看红日破晓,心头便腾起一股气吞山河的快感。
故而前几日从墓园回来时,陈苍专程去了趟人民公园去,想看看那座亭子还在不在。
亭子还屹立在坡上,不过里面塞着七八个老头老太太,正在激昂地唱着一首革命歌曲。一旁还有伴奏的,用的是一架便携式的电子琴和一把走音的二胡,中西合璧,很有些不伦不类的味道。
可曾几何时,这里也是有风雅的笛声传出的,每一个拍子都和在陈苍的步子上,引得她在绕亭跑了一圈后,终于忍不住驻足观望。
她现在还记得那一天的场景,在意识到亭中人是在为自己吹笛后,她便手搭凉棚朝凌云亭中看过去,这一看,便撞到了同龄少年用目光编成的网中。
许多年后,人们喜欢用甜系和盐系来形容一个人的气质是甜美还是冷淡,所以陈苍便也将记忆中第一次见到云暮时的感觉简单地归类了一下,却发现不能将他划分到任何一个派系中。
他干净清冽地像夏天的一杯柠檬气泡水,喝进去却又能品尝到微苦的味道。
“对不起,我只是觉得你,”少年人看见陈苍眉宇中暗含的愠意,顿了一下,锁起眉毛努力寻找词汇来形容面前的女孩,最后,他说了及其书面语的一句话,“我觉得你跑起来就像草原上的小瞪羚,特别美好。”
陈苍皱了皱眉,她看过动物世界中的汤氏瞪羚,蹦得时间比跑得时间要多得多,她不觉得自己跑起来会是那种疯疯癫癫的样子。后来云暮告诉她,他当时形容的并非是她的模样,而是一种感觉:充满力量的朝气从每一根汗湿的发丝中透出来,连山坡上的少年都被感染。
“你笛子吹得不怎么样,”陈苍挑挑眉毛,态度并不友好,她依然觉得自己被少年的笛声冒犯了,“我有个朋友鹧鸪飞已经吹得很好了。”
少年笑笑,修长手指捏住笛子转了一圈,“是吹得不好,我好像没有什么悟性。”
几天后在胡远航家里再次见到他,听胡老师介绍这就是那个天才少年云暮的时候,陈苍更觉得自己被冒犯了。谦虚过了头,是很令人讨厌的。不过云暮却温和地向她道歉,说那天并不是有意的,“而且,”他加重了一点语气,“我的笛子是真的吹得不好,所以后来才转去学了钢琴。”
“没想到弹得还不错。”他牵起嘴角冲陈苍笑,眼中的真诚一望见底。
此后陈苍就经常在晨跑的时候“偶遇”云暮。一开始,他只是淡淡打个招呼,后来两个人熟了,云暮便会跟在陈苍身边一起跑。小少年一看就是不擅运动的人,没跑多久就开始气喘吁吁,跟不上陈苍的步子。陈苍也没照顾他的意思,每次都丢下一句“别勉强”就自顾自跑到前面去了。
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她发现云暮的速度和耐力在明显地提升,过了不到一月,竟然已经能够跟着她跑完全程。
最后一次跑步,陈苍站在凌云亭上看云暮从半坡处赶过来后,把一片纸巾递过去,问他,“云暮,你为什么要跑步?”
云暮舔舔嘴唇,眼t睛紧盯天边一片红透了的朝霞,“为一个我知道你也知道的原因。”
陈苍努嘴,旋而又垂下眼睛笑,“那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跑步吗?”
“强身健体,保家卫国?”
陈苍握住栏杆,指节绷得有些发白,而后,她全身忽然松弛下来,头一仰,脸上浮起一个最是轻松的笑容,“身体疲惫的时候,大脑就会一片空白,也就想不起那些烦心事了。”
“你最近很烦心?”
“我爸妈最近在闹离婚。”
父母离婚对于他们这么大的孩子而言,简直就是天塌下来一般的大事。所以第二天,云暮很早就等在凌云亭。他手里紧握着一条项链,坠子是一块没有修饰过的琥珀——水滴形的一块棕红色宝石。
这是他在波兰参加比赛时获得的奖品,他却打算把它送给陈苍,因为琥珀在欧洲有转运的作用。云暮想,陈苍拥有了这条项链,她的父母就不会离婚了。
可是那天,陈苍却没有来,云暮一直等到八点,都没看到她的身影。
当太阳的光将眼睛都刺痛的时候,云暮决定去陈苍家里找她,他记得陈苍说过她住在花半里小区,离这里不远,也就是三站地的路程。
可走进小区,云暮却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了,他并不知道陈苍家的具体地址,所以只能看着一栋栋单元楼出神。
“云暮?”
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云暮回头,看到陈苍一蹦一蹦从一楼一座带小花园的房子里出来,她悬起的右脚打着石膏,胳膊下还拄着一根拐杖。
“从里面就看着像你,你怎么到这里来了?”她冲他笑着,眯起眼睛一脸灿烂。
“受伤了?”
“被车撞了一下,骨折了,没大事,休息两个月就好。”
“我还以为,”云暮抓紧手心里的项链,犹豫了一会儿说,“我还以为你爸妈离婚了,你心情不好所以没来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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