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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肯定,为什么?”
“当然了,因为我做大厨太可惜了。”沈嬗厚颜无耻地说。
少年郎,你的脸皮在哪里~
吃过饭,三个男生分工洗碗,沈嬗把给店里的小妹的饭菜装好,问道:“我要去店里了,你们呢?”
“正好我们在广场那边约了人打球,跟你一起去。”
沈嬗让小妹先吃饭,自己替一会儿,等她们吃好,自己带了几瓶饮料去找他们,他们打球是在街头篮球场,社会小青年挺多的。
沈嬗找到他们的位置,把水放在篮球架下面,朝他们挥挥手。丁孝昀先看到了她,朝她点点头。
在边上看了一会儿,街头篮球场不远处就是夜市,夜市里摊子很多,各种香味飘过来,沈嬗也不禁口水四溢,决定去夜市逛逛。
夜市里人潮涌动,卖各种东西的都有,各种声音交杂在一起。
沈嬗先买了两根烤肉串,虽然这些东西都不干净,但偶偶吃吃解解馋还是很不错的。
人流量太多了,沈嬗被撞的后退几步,撞到了一台照相机,“对不起。”
拿着照相机的女孩子冷清地看了她一眼,说:“没关系。”然后独自继续走,挂在胸前的照相机不离手,时不时就停下来拍一下。
沈嬗想起后世那些文艺小青年,就是整天拿着个照相机秀,而且拍的不是照片,是相机,单反好像成了必备,但那个女孩子似乎的确很喜欢摄影,她会随心走动,而不是特意去捕捉什么,这条街并不美,杂乱,有点脏,但她却依旧拍下来了。
沈嬗跟在她后面,看她拍的景色,她会拍一只流浪猫在吃边上的垃圾,也会拍外地打工者拖着四个孩子的景象。
突然,她停住了,转过头来对着她拍了一张,看着照片里有些惊愣的沈嬗,问道:“为什么跟这我?”
“想看看你拍什么。”沈嬗如实说了。
她点点头,然后低头弄相机。
沈嬗眼尖地看到伸向她口袋的手,“小心,有小偷。”
小偷反应也快,见被发现了,立即收回已经在口袋边缘的手,飞速向反方向跑去。
女孩子把相机往沈嬗手上一放,“帮我拿好了。”然后也跟着跑了过去。
人流有点多,小偷难以潜行,女孩子也难以快速,但女孩子钻来钻去,“有小偷,大家往两边靠一下!”
小偷也想着往两边靠,但女孩子已经跑到他的后面了,小偷急的汗水淋淋,女孩子修长的腿一个横踢就把小偷踢倒了,然后快步上前用脚踩住小偷的背,女孩子对周围的人说:“麻烦报一下警,他是小偷。”
这块地方已经变成一个空心圈了,外面围着一圈人,沈嬗挤了进去,发现女孩子帅气地踩着小偷的背。
女孩子借了一条绳子把小偷反绑了,拍了拍手,目光转了一圈,看到沈嬗,走过来,“谢谢你了。”
沈嬗递上相机,这女生真帅!身高将近一米七,腿很修长,扎着马尾,脸很干净,长得也很干净的一个女孩子,单看长相并不会给人一种帅气的感觉,但她整个的人的气质就是有一种酷酷的感觉。
“不客气。”那姑娘又把照相机挂上,不理人了,调了调照相机,直接走人。
真是个随性的姑娘!
二十二号那天,中午吃过饭,一家人就出发了,沈爸特意请了假回来送她。英岚的位置有点靠近郊外,但交通还是很方便的,周围还有一个大型商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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