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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打开灯,面向他,问道:“你过来找我有什么事?”
叶春彦似笑非笑道:“你今天方便吗?”他手里提着个袋子,用身体挡着,没淋湿。他把袋子放在桌上,腾出手来,“你爸爸送我的杯子,我来还给你。”
“只为了这个就特意跑一趟吗?”
“还想来问问你,还愿不愿再去我店里?”
“有特别的什么讲究吗?”她微笑,刻意不去看他的眼睛。鼻尖,嘴唇,下巴到喉结,眼神一寸寸移下去,他到底还是淋了些雨,发梢湿了贴住面颊,一抹水的亮痕滑到领口深处去。因为是冷,更显得他的身体腾出热气来。
“准备换点新菜单,来问问你的意思,东西还是那点东西,不过换了一点花样。”
这话该不该听懂,也是她一念之间。她低头用纸巾抹去口红,纸巾随意丢在一边,上面落了一个完整的吻。她笑道:“我不确定能不能再喝咖啡。不少人都劝我算了,容易失眠。我今天本来是想早点睡的。”
“别人说不能做的事,偷着做才有意思,不是吗?”
她笑了,转身过去,料理台上就摆着个小的咖啡机。她为他泡了一杯,倒在骨瓷的杯子里,托盘上绘着一只野草莓草莓可隐喻情欲或爱欲。她把杯子推到他面前,“请,试试味道怎么样。”
“你来试试味道才对,既然眼前就有咖啡机,总是看的到,碰不到,也不像样。”他喝了一口,再把杯子推到她面前,顺势摸了她的手背,手心烫,指尖凉,笑道:“我可就不说请了,太见外了。”
“那怎么说?总要说点什么。”
“那就慢用吧。”
她会意,举起杯子,在他喝过的位置,把嘴唇贴上去,抿了一口。他笑着一偏头,解下围巾,捏住两端轻轻一甩,套住杜秋往他怀里拉。然后是吻。
和上次不同,这次吻得激烈滚烫,但他依旧闭着眼,像是在虔诚祈盼。新长出的胡渣蹭着她的脸,微麻发酥的痒,胶布还贴着,她撕开一个角,舔他的伤口,他睁开眼推她,带气声道:“别这样。”先前听说留胡子的人下巴更敏感些,倒证实了。
“你女儿呢?你该不会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
“我把她托给我朋友了。我们有时间慢慢来。”他脱掉上衣,甩下地上,露出薄薄的腹肌和肋骨下一道长疤。他没脱裤子,只是把扣子解了,往下拉。一手托住她的腰,一手扶着。
她的眼睛朝下瞄,又笑又叹息,道:“确实该慢用。”
“嗯,慢慢来。”
他的红晕不是面颊上最深,而是在眼睛底下烧红一片,大喘气,像是刚哭过。他在这种时候也很安静,但手上的力气很稳。他把长发往一侧拨,杜秋能看到他脖子上淡淡的青筋。呼吸交错的一刻,她听到外面断断续续的水声。
雨还在下。
第29章清晨五点的灰姑娘,童话还是有些道理的
杜秋的衣服丢在地上,她懒得起身,让叶春彦丢给她。他倒是规规矩矩下床,捡起来,叠好,摆在椅子上。凌晨三点,一个悬而未决的时刻,拿来睡觉太短,用来聊天又太长。
只开了一盏台灯,暖黄色的光像是一层纱盖在眼睛上,看什么都忙忙碌碌。她不想抖开他叠好的衣服,就披着他的衬衫,棉总有这点好处,皱归皱,总不会太冷,“你到底为什么过来?”床边上是她的淡青色真丝睡袍,摸上去冰凉如水。
“我是个混混嘛。受了气一定要发出来才好。不像你和林怀孝,能忍出病来。这可能是没爸的好处。我从来不喜欢别人教我怎么做。真和你生疏了,就顺了你爸的意思,我怕他太得意,睡觉都笑出声。”他一面说话,一面在地上捡衣服,袜子只找到一只,就趴在地上撅屁股,胳膊往床底下够。
“我有这么可怜?”
叶春彦笑而不语,去客厅喝水。他没穿拖鞋,赤脚踩在地毯上。杜秋看他的背影,觉得太家常。薄毛衣下面是件白背心,洗得松松垮垮,内裤也是白的,好像他们是七年之痒的夫妻,他买菜回来,见缝插针给她献一个吻。很是不当一回事。
她道:“你如果不想喝热水,冰箱里有矿泉水。”
双开门的冰箱,他拉开,冷藏柜只有酸奶和矿泉水。他拧开一瓶喝,颇怜悯地回头看她,用眼神算是答了她上一个问题。
他刚洗过澡,头发半湿,垂在面颊旁,轮廓一遮,就只剩温驯垂下的眼睛。他是羽毛淋湿的鸟,飞起来自由,依偎在她身旁,又有无尽柔情。
杜秋从他手里接过那瓶水喝了,笑道:“我发现你是个很适合低头的男人。”他笑着低了低头,并不当真。“你以为我是随口说?你的眼睛很锐利,只有低头的时候,我才能看见你的眼神很温柔。”
他又把头一低,颇腼腆地笑了,“我还以为你说低头是为了这个呢。”他凑过去吻了她,眼睛闭着,睫毛很深地描了一圈边。她笑道:“你怎么一接吻就闭眼睛?”
“你不是第一个说的人。习惯了,改不过来。”他好像怕她笑话自己,就抢先笑了,“我小时候在弄堂口听人闲聊。两个老太太,说谁谁谁的女人不像样,亲嘴的时候眼睛都睁着的,还在笑。那个时候一间房子里住着一家人,多私密的事都有无数眼睛看着。后来那对夫妻离婚了,我小时候一直以为是因为她亲嘴时睁眼睛。我妈有时候亲我,我也闭眼睛。算是一种迷信,总觉得睁开了,对方会离开我。”
“这迷信不错。你是不是很怀念那段时间?这样的日子挺有烟火气的。”
“不,我不喜欢他们。有一天没一天过日子,整天把命挂在嘴边。不幸的时候就怪命苦,幸运的时候就觉得自己厉害。比起命运,我永远更信我自己。我觉得人一生信三次命就够了。这机会我用完了。”
“哪三次?”
“第一次,有人来我妈葬礼上闹事。我告诉自己,他们要是没带刀来,就算了。要是带了刀,我绝不会让他们从门口走出去。第二次,我犹豫要不要捐肝给汤雯,就先去接我女儿。要是她回家以前问我妈妈的事,我就捐肝。要是没有,我就不捐。那天幼儿园搞活动,她得了积极优先奖。太兴奋了,一路上都在说这个。最后一次就是现在,你要是今天不回来,我以后也不会来找你了。”
“看来命运也站在我这边。”
叶春彦没搭腔,只是把桌上的袋子打开。已经冷落了一晚上。水晶酒杯的包装变了,他应该拆开过。她问道:“为什么还给我?”
“本来也想要,只是应付一下你爸。看着还挺贵的,我也不喝酒,浪费了。”
“我送人的东西不会收回来的。”
“那就当我寄存在你这里,下次要喝酒了再过来。这么好的杯子,一个人用也没意思。我猜你是很会喝酒的。”他把杯子一个个摆出来,一套两大四小六个杯子。手搭在水晶的杯柄上,光透过去,有玉的光泽。
杜秋问道:“我们现在到底算什么呢?”
叶春彦很随意道:“什么都不算。得不到才会一直想着,你可能过几天就腻了。”
她不置可否,他们算不得什么同生共死的交情。只是相处起来很轻松,叶春彦是个奇怪的男人,她能衣衫不整着在他面前自在说话。可他又确实是个男人,很不错的男人,让她清楚自己还是个喜欢男人的女人。有时她确实会忘记这事。更要紧的是,她父亲不喜欢他,不伤筋动骨的反抗对她也事刺激的。
“我能问你一件私事吗?其实刚见你的时候,我就很好奇。”他的手指点在她颧骨上,那里有一道极浅的疤,不凑近看是发现不了的,“这道伤口是怎么留下来的?”
“很久以前的事了,我读小学时候的时候被同学家长不小心推了一下,那时候的眼镜质量没那么好,眼睛架子断了就刮伤脸了。”
他轻轻抚摸了她的面颊,“你小时候好像很不容易。”
“也没那么坏,我早就忘了。”
“看出来你记性不好了。”叶春彦说出这话总有些意味深长,却也不多解释,只是把他的衬衫讨回去,背对着她扣扣子,这种时候倒不好意思了。“我要送女儿去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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