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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第1页)

结果被我父亲勒令马上去染回来,不染回来就不准我回家。深夜十一点,他把我赶出家门,要我去把头发染回来。我汗笑,请问这时候还有美发屋在营业吗?有也不是留给我这种高中生染头发的吧。

我出门的时候,正好遇上在北京念大学毕业趁假期回来的我哥。他从外面回来,见我一脸苦相,他拉住我,问我怎么了。看着我头发的颜色,还有我脸颊的红巴掌印,他不发一语地轻轻牵起我的手,带我去楼下的便利店里买了一瓶染发剂。后来,他在他的房间里帮我染了头发。染得很好,完全没有晕色。

照镜子的时候,我似乎以为我的头发从生下来一直是这么黑的。我尴尬地对他说“谢谢”。

他笑,刮着我的鼻子,告诉我:“傻丫头,反抗不是你这么做的。”

当时我不了解他是什么意思。我一直都知道从小到大,他比我还要寂寞,因为家庭背景与家庭期许还有他天生的一些才能,不仅很多事他无法去做,他还不得不去做很多事。有他在,我只要不犯错就好了,因为关于荣耀的一切,都留给他去争取了。他的确比我聪明很多,包括叛逆这一点,他一直在潜移默化地做着聪明的反抗。以至于多年后他做的一切让我父母目瞪口呆却不敢出言阻止任何。

所以,我知道,即使我跟我哥有着相同的基因,我也差他太远太远。

我以为他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做任何一件愚蠢的事情。直到那年我打了几十通电话给他,他都不接。听母亲说在美国刚开的公司也快要被他放弃了,他忽然觉得一切都不值得去追求了。

我担心地坐飞机去美国看了他。当我去到他在加州的住所,我简直不敢相信那是他。

他嘴角叼着烟,一脸落寞,坐在灰尘积满、酒瓶乱滚的房间里对我说:“可儿,其实活着很无聊对不对?也许你永远遇不到一个了解你的并且可以被你需要的人。即使遇到了,你们也无法去在一起。”

他终于对我说了他的心里话,因为他太聪明了,聪明得很难找到同类。我喜欢的台湾乐团说,“太聪明就容易孤单。”在我看来,我哥就是这样。他不断地跳级,不断地思考常人思考不到的东西,同时他不是个科学怪人,他不仅外貌英俊,还内心纤细。我曾认为他这样的人智商占据情商太多,永远不会恋爱,不会感伤,只会成事,只会成功。

从心理跟生理学的角度来说,恋爱好比照镜子,镜中人一定要跟你很像。我哥这么聪明,应该没人能跟他像。

“你喜欢上谁了吗?”我试探地轻声问,我听跟他一起在这里分居的炎伦大哥说,他似乎“网恋”了。我一开始根本不相信,我想何以默网恋?这真的不是开玩笑吗?可是,来到这里后,迎着他布满血丝的通红双眼,看着他不修边幅的憔悴面庞,我终于不得不去承认他似乎真的是无可救药地恋上了谁。

“我帮你去约她出来见面好了。网恋也可以很真实的。”我很理所当然地以为是女的“她”。不管对方是谁,都会为我哥动心的。这点雷也打不动的信心我是绝对有的。

“……”沉默半晌,他启唇告诉我,“那是个男人。而且很小,很阳光。”说话的时候他的眉眼紧锁,眸子斥满愁苦的幽光。

我的心瞬间沉重地坠落了。许久,“……噢。”我的喉咙只能闷哼这么一声。对我们这样的教授家庭,同性恋这种事应该还未发生就被掐死在萌芽状态。所以,我懂他为何这么纠结了。他怕爸妈不接受,他更怕那个男人不接受。

“那就忘了吧。网恋是空虚的人才干的事情。”我笑,放下包,为他收拾他积满灰尘的房间。笔记型电脑上全是灰,他应该很久没开电脑。我抹掉上面的灰,捡起旁边一个一条绳索上挂着一个可爱小猫的小挂件。我认识这种挂件,它在我的老家n市很流行。最早是招财猫,不过后来又有了很多个变体,成绩猫、爱情猫、事业猫、缘分猫什么的。其实不过是小贩为了赚钱,就给陶瓷做的小猫多画几笔胡子,或者添一撮头发什么的。

从小到大,我都没看过睿智、凛冽的我哥玩这种低级东西,所以我以为他应该不在乎我把它收走拿去扔。可是在我这么做的时候,他却说,“那个是很重要的人从n市寄来的。不能扔。”

“……噢。”我闷闷地应,小心地将那个小玩意放回原处。多年后,我看到那只爱情猫被他拴在了他的轿车里的后视镜上。于是我确定那的确是他的网恋对象从n市寄到美国来的。

在美国待了几天,我哥带我去游玩了很多地方。虽然他不开心,但是他还是那个疼我爱我的不想我有半点不开心的哥哥。他永远不会冷落我。

逛到uc美丽的校园,我买了个甜筒给他吃。我们一起吃着奶油甜筒,走在草坪上。我说:“也许可以藏在心里,慢慢去遇见。有时候恋爱像花开,时机成熟了,自然会悄然盛放。”

“呵,你什么时候也会说这种话了?”短碎黑发的他在阳光下笑,优美红唇嘴角沾着点纯白奶油。这时的他二十一岁,高大魁梧,英俊不凡,外形抢眼。我们这么走着,侧边路过的白人女子会不断地对他回头,甚至还有直接上前来跟他搭讪的。另外,他的事业也已经起步了,他的公司差不多已经初具规模,快要步入正轨。他的将来,必定会比过去更闪耀。

结果,这么优秀的人,竟然是一个喜欢男人的同性恋,甚至还是通过网恋喜欢的。我心有不甘,但却还是要鼓励他去恋。因为,他是我哥,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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