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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曼见状,眉毛弯起,颠颠地跟进了厨房,给孟九重打下手。
厨艺不精,但烧火况曼还是很拿手的。
昨晚天太黑,她没注意到炕上挂着兔子,要是知道......好吧,知道她也不会弄,最多就煮熟了,随便吃吃。
况曼坐在灶台下,拨弄着灶中柴火,烧火烧得有模有样。
孟九重处理着熏兔子,目光偶尔落到灶下少女身上。
少女眸子灿若星辰,时不时露出垂涎,生动又鲜活......看着如此有灵气的况曼,孟九重心中生起淡淡疑惑。
但这疑惑在看到少女晶莹的左耳垂下,那颗只有针眼大小,珠红鲜艳的红痣时,又逐渐消去。
人没变......难道,真只是清醒?
可清醒后,为何却独独缺了八年前的记忆,是当初受创太重?
罢了,没有便没有吧,能侥幸清醒他也为她高兴,至于其它,顺其自然。
孟九重收拢心绪,很快便将熏兔子打理干净,然后,麻利地将兔子大卸八块。
今天这只熏兔子,孟九重没打算用炒的。他先是把兔肉滤了一下水,将肉煮熟,在蒸饭的时候,把捞出锅的兔肉装进一个大碗里,放到饭上蒸。
很快,厨房内就飘起一股淡淡肉香。
肉香蹿进鼻端,挑起味蕾以往对美食的记忆,况曼咽了咽喉咙,秀眸落到孟九重轮廓分明的脸上,心思暗暗浮动。
这么会煮饭的男人......真想把他“占”为已有!
*
昨晚况曼的饭量,似乎吓到了孟九重。
孟九重担心她又吃不饱,午饭就多蒸了一些,可谁知,饭锅还是见了底,一粒米饭都没剩下。
孟九重惊讶地盯着况曼的肚子,见着比平日微微圆了一些的小肚子,长眉轻蹙:“阿曼,暴饮暴食不好!”
饭量比平时足足多了一倍!
当年她受伤严重,除些没救回来,这些年他和义父费尽心思调养,才稍有好转,可不能因为口腹之欲,就毁于一旦。
况曼面不改色,淡定地放下碗筷,“九哥手艺好,忍不住多吃了些!”
她也知道这具身体不能暴食,但她克制不住。
灵魂的饥饿感是由穿越带来的,还未适应这具身体,吃饭时,明明已有饱腹感,但她就是还想吃。
不过没事,多吃就多吃,多运动运动就能消化。
*
吃完午饭,孟九重稍酣片刻,扛上锄头又准备去田里。
况曼见状,赶忙叫住他。
“九哥,我一个人呆在家里无聊,我和你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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