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门口掏钥匙的时候,闻到一阵不太熟悉的烟味,不经意抬头瞥了眼,就看见防火逃生楼道口里站着一道纤瘦的黑色身影。
南初靠墙站着,指尖夹着烟,星火在暗中闪着光点,楼道被她弄得雾气缭绕。
姑娘穿着低胸小黑裙,身材贴合匀称,凹|凸|有|致。白皙的肌肤在黑夜里衬的更细腻,裙子很长,刚好遮到脚踝,林6骁眯了眯眼,那里有团黑色,一双灰色单鞋,衬得她脚背的肌骨凸显。
她真的很瘦。
楼道的窗户半敞着。
一阵过堂风涌进来,黑裙被吹起,随风舞动,像一阵黑色的流烟,鼓到墙上,比壁画还美。
南初把烟头掐了,朝他走过去。
“你怎么来了?”
林6骁开门,没什么情绪问。
“我来帮你过生日啊。”
南初在他身旁停下来,裙摆吹到他裤脚的时候,林6骁低头看了眼,白嫩纤瘦的脚踝上,是一只黑色的飞蛾,翩翩飞舞。
奇怪的纹身。
奇怪的女人。
林6骁把钥匙丢柜子上,人换了拖鞋走进去。
南初站在门口,想到以前,他进门永远都是换鞋,扔钥匙。
她后跟进去,反手把门带上,低头找了一圈也没现有多余的拖鞋,再抬头,男人脱了外套进了卧室,军外套对折好挂在沙上。
“还有没有拖鞋!”南初对着里头喊。
半晌,里头传来一句慵懒地,“没有。”
连鞋套也没有,南初索性脱了鞋,光脚走进去。
林6骁上身换了个件白t恤出来,下面还是件军裤,穿着拖鞋,人往沙上一坐,手肘撑着大腿,去摸茶几上的烟盒,取了一支出来,点燃,坐在沙上抽烟。
南初环顾了一圈,现他这房子整体比以前大,不过他东西不多,大概也是不常年住的缘故,没什么人气。墙上的钟滴答滴答走着。
“你这房子里缺个女主人。”
观摩完十分钟后,南初下结论。
林6骁直接被呛了一口,淡瞥她一眼,勾了下嘴角,没理她,转头继续抽。
南初走过去,站到他面前。
两人面对面,一个站着,一个翘着二郎腿坐着。
南初的裙摆一直轻轻飘着,时不时蹭到他的脚背,有点痒。
他指尖夹着烟,低头看一眼。
姑娘光脚站着,脚趾一个个线莹细长,像嫩藕的牙,脚踝处的飞蛾更明显,仿佛随着摆动的裙摆在动。
“你觉得我怎么样?”
林6骁一抬头刚好对上她浑圆的双眼。
瞳孔比墨还黑,有水光。
他垂下眼,目光下落。
南初双手抱臂,弯腰看着他,胸前的肉挤成一堆,小黑裙的作用散着光辉,白嫩细致的锁骨下,是女人姣好丰腴的弧度,跟上次的一马平川完全不是一个景点。
林6骁心道:
卧槽,真他妈神奇了。
黑夜总有点特别,看看窗外的寂静,总觉得男人的力量在无形中被放大,女人就显得格外娇媚,引人无限遐想。
“你去门口把鞋穿上。”林6骁说。
看着心烦。
南初不动。
林6骁又把自己拖鞋踢给她,“穿上。”
南初满意地套进去,43码男人的鞋,还带着一点点温度。
“你脚好大,好像比一般男的大。”由衷感叹。
林6骁哼笑一声,抽了口烟,轻挑眉眼:“你倒是见过不少。”
“……”
忽然,电话声响了,是林6骁的,南初指指他着光的裤兜,他低头看了一眼,手上还夹着烟,直接把她拎到一边,“你站这别动。”说完盯了眼她的裙摆。
确定不会再蹭到他身上,才捞出裤袋里的手机。
小说主母日常讲述了6令筠与嫡妹6含宜共同经历重生。前世,6令筠下嫁文官之子,而6含宜则成为侯府世子夫人,风光一时。然而,命运弄人,6令筠的丈夫最终成为丞相,她也因此荣获一品诰命。相反,6含宜在侯府中争斗失败,孤独终老。重生归来,6令筠现自己回到了十六岁的议亲之时。这一次,6含宜抢先选择了她的前世夫婿,而将侯府世子留给了6令筠。面对这一切,6令筠只是淡然一笑,因为她知道,没有她的谋划,李闻洵根本无法登上丞相之位。既然嫡妹执意如此,那她这一世便做侯府主母,展现出更加耀眼的风采。...
死城写实末日求存过程...
起点VIP20230817完结11059万字426万总推荐文案反向职场教科书,暗黑职场文精品,我楚阳,天选打工人,电厂守护神,路线有没有电,我手一摸就能知道,女孩有没有意,亲一口就清楚了。重活一世,我的命运我自己把握,任他尔虞我诈,我自横刀向天笑。作者自定义标签职场轻松重生...
全北城的名媛闺秀都在传,廖家那位小廖总冷淡骄矜,是朵没人能摘下的高岭之花。但无人知晓,这朵高岭之花,夜夜春梦,对象只那一人。春欲...
仙神妖魔,王侯将相龙女掌灯,杯中盛海。野狐参禅,猛虎悟道朝游北海,暮走苍梧。仙神存世,妖魔立国。这些原本和齐无惑并没有半点关系。而总是在梦中看到方块文字的齐无惑,那时只想着能够参与来年的春试。直到在做黄粱饭的时候,有个老人给了他一个玉枕头,让他做了一个漫长的梦。黄粱一梦。黄粱梦醒破凡心,自此大开修行门。金乌飞,玉兔走。三界一粒粟,山河几年尘。把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为长生仙为什么不写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苏锦时无意中玩了一个恋爱养成游戏,男主逼真又帅气,喘的还好听。苏锦时戳戳沈拾琅的脸这就是养帅哥的快乐吗?沈拾琅什么人装神弄鬼!苏锦时不礼貌,叫我主人。沈拾琅呵。沈拾琅受伤要买药。苏锦时买!给他擦药顺便摸一把胸肌。沈拾琅饭食没营养。苏锦时买!顺便摸一下他的嘴角。沈拾琅没有新衣。苏锦时买!顺便看他更衣,摸一下腹肌。直到她在商城花重金买了一扇传送门,直接传送到了沈拾琅怀里。沈拾琅解开衣襟摸啊,你怎么不摸了?沈拾琅生平最恨鬼神之说,偏身负灭族之仇,寄人篱下,只有一女鬼陪伴左右。被人污蔑时信他,被人围攻时护他,被人下毒时救他。他自己都不相信有一天他会跪遍大熙寺庙,不惜以己身血祭只为见她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