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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最开始一顿猛如虎的骚操作,比如拽来响尾蛇的小尾巴当皮带耍,对着大象鼻子竖中指,单手撕仙人掌,倒骑鸵鸟,甚至偶尔善心作了,随手摔死了个大蜥蜴给顶着大太阳还到处觅食的银蚁们尝尝鲜……这些可比简单喝杯水有趣好玩得多了吧?可若是,到头来迷失大漠里,终于力气用光体内水分耗尽,把自己都给玩没了,那就啥也不是了。
不得不说,也总该承认,幸运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关键是看,够不够幸运了。
不够幸运就注定了结局,而幸运者则开花结果。这就好像,上帝依照世界生存法则制定的游戏,于悄无声息之中而形成了一场世纪赌局:要么godie,要么去爱。虽然残酷,但是旨在真实。
而现实中,即便是走出了沙漠,目之所及会现和领悟,人生又何尝不是另一处沙漠?也许这片沙漠永不缺水,但正如闰土被认为“五行缺土”似的,缺金也不一定呢,对吧!
相比结局我更看好结果,因为结果往往是好的一面。当然输了结果也没必要一定godie,但相比输了结果,我更情愿“去爱”。
所以在我一记大招过后,场面如何收场,是何种结果呢?
果然,结果往往是好的。只见子秋当即一脸懵逼,脸红如潮,情感出现断片儿,甚至连呼吸和她腮边的绒雪都短暂停止了。而我趁此良机弯下食指,在她挺翘的鼻梁上给予一个浅浅刮蹭,并同时附以邪魅之笑。
刮鼻梁这个动作还算比较富有情趣性的,乃是我即兴增加,下意识地亲昵动作。其灵感与美好的画面感来自于当时的热播剧“仙剑奇侠”,而我着实过了一把李逍遥的瘾。真可谓觉得身临其境,演员已就位,你就是我的灵儿啊!
当时我深深以为这是独属于我的幸福时刻,子秋我吃定了,耶稣扛个椰树都拦不住——
一开始我始终觉得这是自信,后来才现是狂妄。后来是什么时候呢?大概三十了吧,在一个无尽飞雪的冷夜,我孤自裹着一身军绿色的棉大衣,蹲在克拉玛依一家公司门口的小亭子前,默默抽着雪莲……
夜之将半,一包雪莲燃尽。也恰恰是这个时候,我记得,忽然就莫名其妙想起了年少之时的那个吻。雪还在下,下得很深,也下得很认真,于是我笑了……
一吻天荒么?确实是够荒唐的。耶稣扛个椰树都拦不住吗?其实耶稣并没有扛椰树,而是从一开始就提了个篮子。意欲告诉我,迟早要竹篮打水一场空的……
不是说我不信,只是阴差阳错,直到而立之年,老大不小了才get到几分天意。为什么说“几分”呢?自是因为天意往往凌驾于人的意志之上,永远难以揣度的;而一个人终归时间精力有限,白云悠悠而过,只恨马齿徒增而已。
要说完全领悟了天意,那你就是天了,这怎么可能?如果说天意是1oo分,那一个人在他临终前能拿到6o分,也就是刚刚及格,便已极为不错了。我是这样想的,至于别人所持什么观点、看法,我就管不着,也不想知道了。
同时在我看来,人的各种算计与谋略,绝大数情况下在老天爷面前,不外如是。要想跟老天扳手腕,不管谁,追究还是太嫩了。相传以前有个叫李元霸的家伙,英勇无敌也就算了,更嚣张至极,有次竟挥锤向天挑衅。结果老天反手就是一个天塌地陷紫金锤,将此人捶到不省人事了。
——正所谓天意如此,弄人无数,又言人算不如天算,就是此种道理吧。那些个,整天鼓吹“人定胜天”的家伙,要么是老糊涂了,要么是太年轻,一名幼稚园里的留级生。
所以我想,要怪,最后是怪不得天的,因为知道老天最大,怪也没用。姑且也只能怪自己当初太自信了,盲目而膨胀的自信,空前的自信:不信正,不信邪,只相信子秋。
到后来直到被现实冷不防而狠厉地给教训了一顿,犹似是随手而为,才终于明白是我狂妄了。还不是一般的狂妄,是彻底的那种,完完全全的类型。
可真是够傻的,算是不撞南墙不死心吧!现实就像一面不可逾越的高墙,又仿佛铜墙铁壁般存在,在“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不亲自撞个头破血流是不会服气的。但是,真的服气吗?服不服气不好说,只是这一撞就是整整一个青春。
在我以后,对诸如此类的日常式“碰壁”渐渐习以为惯了。然后此时什么感受呢?不痛不痒谈不上,那是麻木。初期肉体上的麻木还好办,倘若感染至末期,体现出临床上完全的精神麻木就完了。至于我,痛觉与痒感都俱在,可以说“还算清醒,并不糊涂”吧!
一路磕磕碰碰,而立之年以后还能够做到这点,我想已很不容易了。要说乐观,勉强来讲就如同银河璀璨和星光泛滥,虽不如其多,但内心深处还是始终有一丢丢的。而且我认为,这些光量照亮自己就好,毕竟能力有限,若要连别人也照亮,却感觉始终是缺一把火。
其实我现在身边的众多的朋友,很明显绝大部分都是过得比我好的,早在七八年前就可算经济水平达标,小康生活富足。要说火,他们需要吗?日子本来就红红火火的嘛!而我是生性冷淡,所以才需要一点点火光聊以自慰的……很奇怪的是,尤其每个寒冬飞雪的晚上,在点燃我唇角香烟的那一刻,我内心就很有种特别安详的感觉。
什么缘故呢?大概是火与光两者生生不息,更惺惺相惜,寒遇冷彼此相顾依依!
——好了,对于恼人的近况的窘况的情况,还是不多说了。以上也只是偶尔地触及心弦,略微表感言,权当牢骚一顿了。是人嘛,就难免会回忆以前,也当然免不了要感慨眼前。
回忆总是美好的,因为它开启了作为人类最为骄傲的天赋神通——想象力。有一着名远古大能,曾明言讲“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翻译过来就是说知识很重要,但有比知识还重要的,就是想象力。
——也许此处并不需要翻译的,但何妨就当作是再次重申一遍呢?就当是强调其重要性,而重要的事情都流行说三遍的,而这第三遍——
我却要推翻它!
这是柯南同人本书全称刚穿越到柯学世界就被名侦探指认为头号犯罪嫌疑人,身为验尸官的我现在一点不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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