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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话 日夜颠倒(第1页)

次ri,淼夕还在做ri夜颠倒的ri觉时,唐瑞已经把马车牵到她们下榻的客栈找人上路了,春兰知道自家小姐习惯昼伏夜出,ri上三竿能起得来就算不错了,别指望大清晨的能看得到人,就算能,也是她还没开始睡觉。

不愿怠慢了唐瑞,春兰心急如焚地敲着淼夕的房门,足足敲了半个时辰,才见戴上面具的淼夕依然闭着眼睛把门打开,春兰连忙打了水给她清洗,帮淼夕换上放在床头的衣服,然后收拾好东西,拉着站着依然睡觉的淼夕跑去见唐瑞,却走得太急,没有顾虑到淼夕的眼睛还没张开,在客栈的门槛边被绊了一下。

“小心!”

门口的唐瑞快接住了在做ziyou落体运动的淼夕,淡淡的清香飘进了他的鼻中,似乎有让人沉醉的味道,唐瑞失神片刻后,连忙把淼夕扶正,淼夕恍若未觉,依然闭着眼睛睡大觉。

“对不住对不住,唐公子,我家公子失礼了,他不是有意的。”春兰拉着淼夕给唐瑞道歉,只差没跪下来。

“没什么...春兰,你家公子这是...”唐瑞还没见过这么能睡的人,练武之人jing惕心大都很高才对,这么没防备的他倒是第一次见。

“呵呵,抱歉,我家公子ri夜颠倒惯了,早上起不来,我这就让他清醒。”春兰脸红着猛摇淼夕,再不醒来就对人家太失礼了,“公子,公子,你快点醒啊!公子,快醒一醒啊!”

“编辑小姐,别吵,让我再睡五分钟。”淼夕嘟哝一句又低下头继续睡。

“公子,没有什么编辑小姐,你快点醒醒啊,地震了,天塌了!再不逃来不及了!”

“你逃吧,过五分钟我再逃。”接着睡。

“公子,火烛了,就要烧到你了!”

“没关系,等烧到了再浇水。”还是不张眼,“帮我把稿子拿开就好。”

“公子,强盗进屋了,求您快醒吧!”春兰的声音都沙哑了。

“喜欢什么就让他拿去,别拿我的稿子就好。”亮晶晶的液体也从嘴角流下来了。

众人无可奈何,就在唐瑞要劝春兰放弃的时候,不远处的一个穷书生走了过来,自言自语地说着:“什么烂稿子?居然要重写?他娘的,重写就重写,赶稿!”

“赶稿?是是,立刻赶。”淼夕顿时张开了惺忪的眼目,紧张地左右张望,才现一群人围着自己,这才醒悟过来,自己已经不在地球了,“你们干嘛这样看着我?”

“公子啊,你可终于醒了,我还以为你要睡到死啊...”春兰几乎想痛哭到扑到淼夕身上,“算我求您,你就把ri夜颠倒的习惯改回来吧,你再这样我的喉咙都要叫破了。”

“哎?哎!春兰,你说什么啊,我好好的怎么说死不死的了?真不吉利。”淼夕看到唐瑞站在自己面前,“唐兄,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在这里站着?”

“紫兄,我想我们也差不多该出了,你不是要随我一同去各地看看风景吗?”唐瑞极力忍耐着笑意,但嘴角的抽动还是忍不住,这一主一仆真是很逗人。

“哦...哦,对对,一时忘了,那我们出吧。”

“紫兄似乎刚醒来,要不要先吃些早点?”

“...不用了,让你等这么久真不好意思,我没吃早点的习惯,跟中午的凑一起吃吧。”凌晨的时候才吃了消夜,当然不饿了,“春兰,你要不要吃点?”

“不必了,我和公子一样吧。”春兰才醒悟这里人太多,刚才一激动往淼夕身上抱去真丢死人了,“公子,你刚才说的编辑小姐是谁啊?”

“啊?编辑小姐?我有说这个吗?”职业后遗症啊,以前经常有编辑小姐清晨打电话到她家,刚才一定是春兰催她起床时不小心把她当编辑小姐了,“我的一个...朋友。”

“那位小姐想必是公子的闺中密友吧?连你的房间都能进,你俩的关系还真不错啊。”春兰有点吃味地嗔怪着。

“莫要说笑了,我可怕见她啊。”当然怕了,通常编辑出现的时候就是截稿ri快到的时候,想到她在自己身边就得每天没ri没夜赶稿的ri子,心儿那个凉啊。

思及此,淼夕轻叹一口气,现在还真有点想念地球了,这大概就是游子思故乡的心情吧,好怀念地球香喷喷的食物、软绵绵的床、开得飞快的汽车...在这里只能吃让人倒尽胃口的致癌食物,睡的木板床硬邦邦也没有床垫,还有又慢又震得人昏的马车...地球,我想念你啊!

见淼夕突然低落,春兰知道她又想起伤心事了,倒不知道该怎么出言安慰,只好拉着淼夕往唐瑞的马车走去。

“唧唧唧!”

吵闹中淼夕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想起小雪没在自己的肩膀上,掉哪去了?声音好象是从下面传来的,淼夕低

头一看,自己的一只脚...正踩在小雪雪白的尾巴上...

“小雪,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哦。”

淼夕急忙把脚移开,抱起小雪细心察看,却见小雪水灵灵的眼睛可怜兮兮地瞅着她:美女主人,为什么你要对我这么残忍,我很听话的,你不能再把我遗忘了哦。

“对不起,小雪,都是我不好,下次一定不会了,等等主人给你买鲜肉啊,别生气了,小雪乖哦,乖。”淼夕把小雪抱在怀里,手轻轻地摸着它的皮毛。

小雪驯顺地蹭着淼夕的手:美女主人,我是主人的小乖乖,我很聪明还很听话,所以主人你要给我多买点鲜肉啊,我出多点才能长快点,等我长大才好保护美女主人,我最喜欢美女主人,主人多疼我。

“好好,小雪好乖,主人最喜欢小雪,等会多给你买些肉。”淼夕很享受小雪柔柔的皮毛蹭着她的感觉,“唐兄,我想给这小家伙先买点吃的,可否请唐兄带我去肉铺一下。”

“好,这是小狐狸吧?皮毛似乎相当柔滑呢?”唐瑞正想伸手去摸,小雪突然转过头对他龇牙咧嘴,吓得他又把伸出去的手收回去。

“抱歉,小雪不喜欢别人碰它。”淼夕对他歉意地笑了笑。

“是啊唐公子,这小狐狸凶得很,除了公子,连我也碰不得,昨儿我买了肉想喂它,它还要咬我,公子给的它才吃。”春兰也笑着对唐瑞解释,她也喜欢这小狐狸,偏生它凶,不让人碰,她都羡慕自己小姐每天抱在手里端在肩膀的惬意模样。

“也是好狐狸,聪明呢,晓得认人,这畜生很精,要养成这样可难了,我也想要只这么听话的好狐狸。”唐瑞也笑了笑,没有介意,“要不等它大了配了对,紫兄送我只小狐狸可好?”

“呵呵,唐兄说笑了,小雪若同意自是好的,能让唐兄养着可不像我一样老让它饿着,小雪,唐兄说以后等你有小狐狸了给他一只,你愿意不?”

对着淼夕的笑脸,小雪看得欢叫一声,美女主人什么时候看都漂亮,听了淼夕的话,小雪转头看了看唐瑞,鼻子里似是喷了口气,便甩过头不理他,切,看就不顺眼,把我孩子给他养还是糟蹋。

见小雪这模样,淼夕忍不住又笑了,道:“唐兄,看来只能谢过你的美意了,小雪好象不怎么乐意呢。”

“无妨,看来在下被讨厌了,这小狐狸着实有个性。”唐瑞越喜欢小雪了,这只小狐狸和普通的狐狸不同,相当精明,有灵性,“紫兄,这狐狸你是在哪得的?莫不是自小养的?还留着野性呢。”

“不是,是前些ri子拣到的,野生野长就留着野性吧。”该留着野性,才能记着它的母亲,淼夕从来没想抹杀这份心情。

“方几ri就能这么忠心,紫兄驯养有道啊。”

“这倒不是,只是相遇得奇,结下了缘吧。”淼夕宠溺地看着小雪,对她来说,小雪就跟自己的孩子一样,什么都放得下,就是舍不得小雪,“唐兄,时候不早了,我们起程吧,小雪也该饿了。”

不知怎的,唐瑞竟觉得刚才淼夕的神态像个女人,心中还有点砰跳的颤动,他连忙以行动掩饰自己的情绪,带着淼夕和春兰上了车,马车渐渐往道上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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