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洪毅摘下护目镜,揉了揉酸痛的太阳穴。这护目镜不仅防风沙,还涂了一层淡淡的油墨,以适应这这极昼环境。旁边一个青年有样学样,重复了一遍洪毅的动作,极目远眺。
洪毅显然是习惯了这种崇拜式的复制。这新收的小迷弟,叫做戴岳,是戴敏的弟弟。由于通古斯常年毗邻夜叉国,对敌经验丰富,戴八方特意安排了几个“精兵强将”,好随洪毅立些军功。
身旁一个矫健的身影翻身下马,捡起一块粪便嗅了嗅。然后叽哩哇啦说了一通。戴岳操着半生不熟的国语,生硬且严肃的汇报道:“夜叉人,两日前的。”
洪毅还是由衷的佩服自己这些战士,冰天雪地数月,竟无一生病感冒。当真是一方水土一方人,看着他们一个个生龙活虎,活力无穷,洪毅自嘲的笑了笑。
自离了北苍,这世间仿佛便一直是冬天,哪怕如今已到五月中旬,周围仍是白花花的世界。洪毅冷不丁打了个喷嚏,又引来长空、知返的一番紧张,难不成自己倒成了累赘?洪毅无奈的摇摇头。
楚克奇半岛,位于西伯利亚东北部,隔白令海峡,与美洲隔海相望。自马围寨出,一路上沿海岸线行进,大多是苔藓冰原,直至楚克奇山脉,雪花又纷纷扰扰的袭来。夜叉国地势起伏较大,给行军带来了极大挑战。尽管蒙古马吃苦耐劳,但仍是无法和在平坦草原上一样,纵横驰骋,称王称霸。
相比之下,驯鹿虽是野性稍强,但却是极圈的原生物种,便如同这鄂温克人一般,同天地一体,活的潇洒自由。戴岳的鹿队帮了大忙,不仅负担辎重,还可在马匹受限时,供人骑乘。想那夜叉人也是靠养鹿为生,视鹿为友,凭着几堆鹿粪,北苍军终于咬住了敌人的尾巴。
这夜叉国人,在后世叫做楚克奇人,中国古代文献中称为北山女真。夜叉人好生食海狮肉,随海兽迁徙,穿兽皮,住毛毡,行踪飘忽不定。这里的风,多是北极吹来,卷起残雪翻飞,遮住前进视线。
前方一路上坡,估计进入了山地区域。洪毅曾与东方牧议定,在进入山区前会师,如今却也不知流鬼方向如何。
道路崎岖起来,其实也算不上道路,莽原无边,尽可通行。洪毅见雪积到一定厚度,果断下令宿营,这种条件下乘马,不仅度慢,且对马的消耗也较大,得不偿失。洪毅招来两个什长,集合了队伍,装备起精心打造的雪板,准备继续追踪。
戴岳及其亲随,自然是不甘落后,他们自从见识了洪毅的雪板,便是心痒难耐,学的用心。如今探寻踪迹,全靠那鼻子灵敏的仆从戴松,这大小战阵,自然少不了几人。
长空看在眼里,不禁心中泛酸,想来靺鞨也算是北地民族,却不如这鄂温克人与酷寒亲近。如今部队行动,皆要靠那戴松的鼻子,即使没有鹿粪,单凭空中的水汽,这小子都能辨得出南北,寻得到海岸。
戴松一马当先,双手一撑,奔目标而去。三十人的队伍,依次前行,都为这战憋着一口气。一路不作歇息,直行了十余里,待到得一处山坳,忽听到阵阵鹿鸣。
十余只驯鹿,正掘开冰雪,啃吃着苔藓,洪毅等人的到来,令它们一惊之下,一哄而散。戴松面色紧张,与长空、戴岳交谈半天,长空拉着长脸,冷然道:“公子,我们中了夜叉人的圈套了。”
原来这十余只驯鹿,绝非野生,有人特意将它们驱赶,留下气味,好诱使北苍军一路寻来。想想自己几百人,披星戴月,穷追不舍,结果却是被人牵着鼻子,扑了个空。戴岳恨恨道:“这夜叉人真是狡诈,鬼鬼祟祟,东躲西藏,煞费苦心,竟做这疑兵之计。”
洪毅也是懊恼,若是在草原之上,斥候早就撒出数里,配以望远镜,敌情尽在掌握之中。怎奈此处情形早出了自己的掌控,任凭他是穿越大能,当世神明,也是空唤无奈,暗恨自己太过轻敌。幸亏此刻驯鹿饥饿,停下寻食,恰好自己求战心切,轻装追赶,否则还不知要跟到何处何地,何年何月。
众人一脸懊丧返回营地,却见蒙知返火急火燎,早就等候多时。一名鹰卫紧随其后,神色紧张,洪毅心中一突,必是生了什么变故。
首先,这是一篇双男主文其次,傻作者在选标签的时候忘选双男主了,发现后已经改不了了特此说明(好悲伤的故事ππ)—神诞祭仪所需祭品准备完毕,仪式启动中…地球星历倒计时五年这些莫名的文字像是某款游戏的宣发,楚云谦起初并不在意,直到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到了个陌生的地方,眼前有很多陌生的人,脑海无限捡到的小怪物A上来了...
九世的轮回,九世的遗憾。江莱或许是运气太背,又或是意气用事给爱他与他所爱之人了九世的刀子。甘雨数千年来不曾改变的思念,雷电姐妹因为失去他的心如刀绞罗莎琳因为失去他而绝望化身为魔女,申鹤不愿接受失去他的现实而选择一生等候。而第十世,江莱获得了挨打就能变强的级buff,很快成长为了逆流时间长河的级大佬。而江莱原神轮回十世,我成了无敌大佬...
简介关于快穿漂亮万人迷深陷修罗场皎皎是朵菟丝花,外人眼里,她温柔软弱,要依附男人才能活下去。可软弱只是假象,温柔只是捕猎的手段。她是魔王的丝线致命绞索,也是男主男配反派,甚至于女主的白月光。月光永恒,锦意难忘。世界一破文里的白月光明明恶毒女配,却让四个男主共沉沦,就连女主也别有深意。世界二豪门文里的白月光娇养的玫瑰花,家族破产,父亲将她卖掉,引来无数恶狼觊觎。世界三男频文里的白月光他是一匹狼,能够铲除所有威胁,却在午夜时分,索取报酬。...
精品好书,尽在咪咕...
昨晚做噩梦,梦见有个女鬼追杀我。我就一直跑啊跑!突然想起,我都26了还没女朋友!于是,我果断不跑,硬是把噩梦做成了春梦!真尼玛刺激不过,醒来之后生的一连串诡异事件,让我觉得,那可能并不是一个梦道长来了...
简介关于穿成反派亲妈,我在娃综打酱油作为万年光棍的温瑾想要体验一次无痛当妈感觉,威逼利诱自己的作家闺蜜在她的新书加入自己的名字。谁料,在小说中,她是渣了病娇富的恶毒前妻,她忍了她是模儿子的炮灰亲妈,这可忍不了。正打算第二天拿着她三十米的长刀杀到闺蜜家,结果她穿书了!穿书了!!!开局便是社会死,上一秒在市中心富人区,下一秒在贫民窟两室一厅上有前期植物人后期黑化老公,下有纨绔败家大儿砸,而温瑾也是他们落难时的过渡标签。可怜的温瑾跟着他们过了一年贫苦日子,结果她一死,他们就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一个做富,一个做模,感情她是垫脚石!温瑾表示这样亏本的买卖她不干,于是唐子翊被迫担起养家的责任。唐子翊望着比他以前房间厕所还小的家犯愁道,妈妈,你是不是没钱了?温瑾云淡风轻地摇摇头。唐子翊暗自庆幸两秒钟,下一秒就被温瑾打回原形,错,是我们两个没钱正当母子两混的风声水起时,某位植物人开始疯狂刷存在感。温瑾让唐子翊和他老爸谈判。谁料,大儿砸语出惊人,爸爸,你这么穷,妈妈不会喜欢你的,还有,你那么穷,你和妈妈离婚后我是要跟妈妈的。某位富爸爸?他这是被嫌弃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