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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过熏子练不练,他说:“你练了我还练干什么啊?”我心想,莫非我吃饭了你也就可以不吃了?
小志教的千术我练了一年多,在学校也没有其他感兴趣的事干,我们学校的课桌六个面只有一面有口,就是对着自己那面,我在桌子里垫了两本书,在桌子里练,左手弹牌,右手翻牌,累了就右手弹牌,左手翻牌。
弹牌也不止往袖子里弹这一种,比如偷牌后要将换掉的牌处理掉,也可以弹牌,将不要的牌弹到别的地方去,不过那跟这个弹牌的难度不一样,所用的手法也不相同。我一直练,但跟我不太熟的同学还是不知道的,这种事情隐蔽是很重要的。这个千术便是我的“初练”。
虽然以后我学会了比单翻要厉害很多的千术,但最让我有自信的还是单翻,不过我也在这个千术里栽过,那次栽得挺惨,这个以后再说。
还是说回学校里,那是第二年的事了。高三开学,校领导决定好好整整歪风邪气,推出了新的教育措施,叫“严杀三风,狠抓六不准”,三加六等于九,我俩犯的是七七八八。
为了体现出校领导的决心,校方斥巨资将围墙加高,拉上电网,修几个“炮楼”啥的,工程之壮观堪称空前。这么一搞,我俩憋了快二十天没出去活动筋骨。不过有先人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某天下午我俩混进了走读生中。当然,我自己也不知道那是最后一次。
晚自习没上,晚上没回校睡觉,就在外边跟人打牌。在外边玩久了,圈子也稍稍大了点,除了张哥外,我们还认识了很多现在记不起名的龙套。在外面玩牌我从不用千术,有暗号就够用了,再说我也不知道小志有没有将这事告诉张哥。万一人家是知道这事的,我们就只能哼着“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了。
第二天早上小有收获的我们摇摇晃晃地往学校走,高奏着那首《兄弟》的凯歌,俩人不禁暗自佩服自己的智商之高,不仅能轻松搞定学校的修墙计划,还可以在外面赚外快。我们轻车熟路地到了以前经常爬墙的地方,猛然发现墙加高了不说,还有不少碎玻璃,这可如何是好?
商量过后,我们决定走正门。
门卫以前是个警察,退休后发挥点余热。我俩来到门口,脸上挂着服务员般的微笑道:“您给开个小门就成。”卫门老伯也很上道,给开了个小门,进门后说要办我们,竟然夜不归宿。
扯淡!谁不知道,是他自己没守好门才让我们有机可乘,现在只是抓到了我们,他想戴罪立功而已,而且我们还算是自首的。熏子小声来了一句:“是不是这老家伙昨晚性生活不和谐了?”
转眼即至二楼号称“戒律院”的政教处,“戒律院”首座因聪明而绝了顶,他的绝顶实在很有型,两边和后边有头发,于是就将左边头发留得很长,然后梳到右边去,感觉不伦不类。同学们将其封为“极品眼镜和尚”。为了体现对工作的认真负责,他决定对我们进行突击审讯,但又怕我俩串供,故而决定将我们分开审讯。其实我们不串供口供也是一样的,这就叫默契。
首先把
熏子叫进去了,审问什么东西不得而知,我在门外想着所谓枪打出头鸟,今天注定我俩要遭逢此劫。正在乱想中,里边争吵声大了起来,估计是熏子那东拉西扯的应答方式将“和尚”惹火了。
我倒是不担心里边的情况,只想早点结束审讯,好回宿舍睡觉,忙了一晚也该歇歇了。片刻后听声音,里边像是动起手来了,我懒得去看,等胜负已分之时再说。
虽说熏子到后来也没能像乔帮主那般降龙降虎,但降个“和尚”还是不在话下的。过会儿熏子出来了,我就语重心长地跟他说:“丫下手也太黑了点吧?里边都没动静了。”想来“和尚”受伤不轻,应该已经没工夫理我,于是我和熏子一起睡觉去了。路上我问他为什么出手,他说“和尚”要我俩在早操后站在旗台上发言,谈判无果而且“和尚”的口气忒差,所以……晕,打牌还带发表获奖感言的。
不管了,睡会先,困死了。快到下午课了,我俩溜到食堂吃了点东西,准备回教室接受班主任的洗礼,结果还未等上楼就被校长叫住了。
乖乖,“住持”都出面了,看来这事是搞大了,本想“和尚”比武切磋输了之后碍于面子,会不声不响地当是撞到墙上磕了完事,没想到他竟然上奏“住持”了。跟在“住持”老人家屁股后边来到了校长办公室,又开始了新的一轮“会谈”……
人家不愧是校长啊,说起话来跟“和尚”就是不一样,罚了你还让你心服口服。谈判结果是熏子记大过一次,并且我俩下次放月假回来的时候得叫上父母来商议此事。来学校这么久,学校和家里之间我可一直都是左右逢源啊,家长意见叫熏子填,我左手写我老爸的名字,右手写老妈的名字,怎敢把他俩请到学校来?我想老师是不会杀到我家里去的,闯的祸不是太大,再说我家离学校很远的,当时也没有电话可以直接联系,所以校长才出此下策。我们俩郑重地讨论了关于此事的对策,最终决定,还是先去买包烟。
坐在草地上商讨
对策,熏子说他不打算读了,就我们的成绩考啥啊,虽说是高三了,但高一的课本还没认真翻过。我考虑了一番,也表示支持,读下去除了浪费时间和钱也没别的什么用了,现在的问题是去向。
熏子说他要去深圳,说他表哥在那儿混得有声有色的,并诚邀我加盟,还说:“咱们俩一块干肯定能弄出点名堂来,打虎还得亲兄弟呢。”我说我得认真想想,说实话,心里老没底了,昨天还在绞尽脑汁地想怎么混出学校,今天就得想怎么混出名堂,要做这种决断还真是为难。不过我挺想跟他一块去混的,我俩都很了解对方,信任对方。
有一次跟他一起的时候,在街上跟人干架,这事让我印象很是深刻。
在从街上拐回学校的一条巷子里,我们被几个社会青年给堵住了,说是没钱买烟抽,叫我们支援点,其实就是变相的敲诈。我在心里合计了一下,如果不给的话,被暴打一顿之后还是得给的,但如果就这么给了的话,估计这辈子都会咽不下这口气。再三权衡之下,说:“你们把我俩放躺了,钱就可以拿去了。”值得一
提的是,当时我不知道熏子是练过的。
对方一听就不乐意了,一个小头目走了过来,熏子用手拦住了他,说:“大哥,这事可以商量的嘛。”那个小头目二话没说,揪起熏子的衣服,“啪”地给了一个响亮的耳光,这算是见面礼了,也是告诉我们:不给钱,你也不看看老子有多狠。
看到熏子被人扇了,我“啊”地叫了一声,一脚踹到了那个瘪三身上,那几个混混看到头儿挨揍了,也向这边走来。熏子大吼了一声:“都停下,不想找废就不要过来!”霎时,他们真的都停下了,如果在一个混乱的环境里有人这么大叫一声,绝对会安静下来的,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我停了下来,回头一看,被踹倒的头目跪在地上,他揪熏子的那只手被熏子反过来拧住,动弹不得了,脸上还滴着汗。我一想不对啊,这么凉快的天不应该汗如雨下啊,莫非刚办完事?
熏子一脚踩在他背上,说:“我长这么大可是第一次被人给扇了,跟你商量是看得起你,别他妈的给脸不要脸。”说完用力一拧,那家伙手腕子就脱臼了,疼得在地上鬼喊鬼叫的,脸色煞白。
熏子揪起他的头发就往旁边的红砖墙上撞去,磕了两三下,那家伙的脸顿时就红了,不是因为武功不如对方而感到羞愧,而是被血染的,想来那家伙得回家去做个隆鼻手术才好。
磕了几下后,那边的小弟都傻眼了,头一回见打架这么猛的。我在旁边点了支烟,熏子将那家伙一脚踹到了几个混混那,丢了一句:“以后不要让我再看到你们在这里干这种事情,赶紧给我滚!”连台词都没来得及讲一句,那几个家伙扶着遍体鳞伤的小头目就撤了。熏子冲着我说:“你小子挺有种的嘛,敢二挑五啊。”我说:“哪有你小子能啊,人都让你搞变形了。”那次群挑将我俩的关系拉近,我们称之为兄弟的情谊。
我真是不想和他分道扬镳,但是实在没办法。咱既不能文,又不能武,跟着人家还不是个累赘嘛。忘了作说明,熏子表哥是混黑道的,据我所看过的电影,混黑道的下场都不太明朗,可能会被警察叔叔给抓起来。迫于无奈,两天后我作出了决定,婉拒了他的邀请。
但我俩约好,不管混得如何,两年后一定回家看看彼此的情况。我俩都去过对方家里,也就不用留地址什么的。又过了两天,到了以往最激动人心的时刻,以往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回家领饷钱了,但这次是回家以后再也不来了。这事也没跟同学们讲,心里很不是滋味地走出了校门,回头看了两眼。我并非舍不得这破学校,而是舍不得那一群可爱的女同学。和熏子郑重地道别了之后,我踏上了自己的人生路。
刚出校门我就有点后悔了,我后悔我还没跟我暗恋的女孩子告白就要撤了,她叫芬,好得不能用语言形容了,用熏子的话来说她像王语嫣。我问熏子我是不是像段誉,他竟然说我像丁春秋!我们班的同学们大都知道我暗恋芬,我想她也是知道的,但还没当面跟她讲过,我悔啊。
离开学校的时候是1997年9月,那年方少17岁,熏子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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