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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如言是他们里面最大的,自觉担起了活跃气氛的责任,儿他们这些人,最爱讨论的话题便是金哥。
柳如言却叹了口气:“自从上一本完结之后,金哥已有半年未开新作,我们都猜测他是成家了,或许已经不在十方镇了,只是不知以后还会不会继续写下去。”
金哥的上一本书的主角依然是一位哥儿,名叫韩雨,只是和以往悲剧色彩的故事风格不同,雨哥儿虽是农家出身,却家庭和睦,成年后嫁给本地的秀才,一切都顺利的不像话。
因此大多数读者都才猜测他或许是成亲了,再不济也有了心仪之人,真心为他高兴的同时又有些怅然若失。
“会写的。”季清月道。
听到他无比笃定的回答,大家有些奇怪。
季清月也就不绕圈子了,神秘一笑,说道:“年前我收到了金哥的回信,他确实娶了夫郎,已经生下可爱的孩子。他说个人生活忙碌,但也不愿意辜负读者的喜爱,会在空闲时间继续写下去。”
“太好了!”云哥儿欢呼道。
刘新云是镇上丝绸庄的小哥儿,今年才入了金哥的坑,找到了组织之后却发现大多数人都比自己大些,有了家庭无暇顾及这边。要是金哥不再出书,他绝对是最伤心的那一个。
柳如言道:“月哥儿的运气真好,一年前也只有你收到了金哥的来信。”
闻言,季清月骄傲的仰头。
“那是因为我月复一月坚持给他写信,看得多了,想必是对我的妈名字熟悉。”
“每月都写信?”有人惊道:“你的夫君还真是大方开明,要是我家那个知道我每月给其他男子写信,定然会勃然大怒。”
季清月想了想,说道:“我夫君一开始时是不太乐意,我们开诚布公谈过之后,他就不在意了。”
“儿女双全,夫君上进,宽容开明,月哥儿你真是太令人羡慕了。”
季清月微微一笑:“个人有个人的福气,最重要的还是珍惜当下。”
柳如言道:“月哥儿说得对!”
话匣子一打开,众人之间的距离顿时就缩小了,聊到酣处,便想让季清月回家去把金哥的回信拿出来给他们看看。
虽然他们整天在看金哥写的书,却都是书店统一印制的,从未见过他的亲笔。
正好金哥第一次写给季清月的信就存放在十方镇的家中,季清月也想满足他们,便同意了。
饭吃足了,一行人便一同去往季清月家里。
都知道袁铭发达了,高中状元在京城做官,也想借此机会近距离看看。
“夫君不在家,也亏得不在家,不然要像猴子一样被你们围着了。”季清月笑着说。
柳如言道:“我们可不敢,那可是状元郎!远远看上一眼就够了。”
其他人纷纷附和。
季清月笑了笑,没放在心上。
此时曹氏和两个孩子都在家,见来的是一群女子哥儿,便也没躲到屋里去。
雪球和雪宝长得白中透粉,圆嘟嘟的脸蛋,实在讨人喜欢,别管是成没成过亲,生没生过孩子,一群人的母爱顿时被激发出来,争着要抱。
曹氏也不恼,笑呵呵的知道他们。
季清月便去了书房。
这书房是他和袁铭共用的,不过他的东西少,只占了一个小小的角落。
找到存放信件文书的箱子,季清月打开,熟门熟路的找到了一个锦盒,取出了那封信。
只是在关上箱子之前,一个更大的锦盒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季清月把大一些的锦盒拿了起来,发现上面挂着一把锁。书房这个角落放的都是他的东西,还有一些是搬家时没来得及收拾的旧书信。
可是他怎么不记得这个锦盒里放的是什么了?
正想着要不要打开看看,门外想起了曹氏的声音:“月哥儿,雪球尿了,我去换个尿布,雪宝还在院子里跟你带来的客人们玩着呢,你找完东西就去看着免得摔了。”
季清月应道:“我知道了。”
说罢,将锦盒又装了回去,包着小的那个走出了书房。
金哥的回信不多,几年间总共也就不到十封,但已经足以让众人嫉妒得眼睛发红了!
季清月把这些书信保存的很好,锦盒里放了好几个防腐防潮的香包,一群人安安静静的读信,季清月就抱着雪宝在旁边凑热闹。
雪宝连话都没不会说呢,却对那些信十分感兴趣,蹬着阿爹的胸膛伸长了脖子。
柳如言最先看完,心中对季清月的敬佩又上了一个台阶。
“信中提到月哥儿每月不中断寄信,其中所言对金哥文章的评说全都深得金哥欣赏,也难怪他会给你回信。虽然我也喜欢看他的书,但要我为此写篇文章出来却是万万做不到的。”
其他人纷纷发出相似的感叹。
季清月抿唇笑了笑:“我做这些也不是完全无所图,金哥第一次给我回信时说,作者与读者相互成就,看到我那么喜欢他写的东西,他就会更有动力。而且后来,他还把我写的评说一并交到了书店,刊印在十日易读的侧面,我还因此收到了稿费。”
闻言大家更为震惊。
十日易读每次刊印金哥的作品时,后面就会坠上一篇不短的小记,原本他们都以为是书店特意请人写的,没想到竟是出自于季清月之手!
当然,震惊钦佩之余,有人的心思活络起来。
“我也想把自己写的评说发表出来,不知金哥是否会帮忙引荐。”
说话是一个很有文人气质的哥儿,名叫春意,春哥儿是秀才的孩子,很有写诗读书的天赋,只可新是个哥儿,没有参加科举的资格,他爹屡试不第,如今年老体弱,家里的情况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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