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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他就失算了。学校里教的那一套,在真实的战争环境里效果甚微,甚至恰恰相反。小兵们在青阳县和文县吃饱喝足,日子过的很好,谁愿意抛头颅洒热血去送死。打一打,逃一逃,总想着回去继续过好日子。至于国家存亡,民族生死,才不关心。而他这个师长也不作脸,虽然心有壮志,但身体拖后腿。炮声一响,他就头痛欲裂,吃止痛药都不管事。如此兵败溃散,一路逃回青阳县。热河已经乱作一团,唐继尧扶着脑袋,心慌意乱。他以前总觉得自己不怕死,可以为了壮志豪情慷慨就义。但现在想着家里的老婆和刚出生的孩子,身边的情人和未出世的孩子,还有银行里的美金,箱子里的银元,他就舍不得死了。不想死,那就只好逃了。咬牙狠心,他也不要脸了。放话出去,拔营掉头去察哈尔。师长都打定主意要走了,下面的小兵都跟疯了似的,蝗虫一样在青阳县和文县疯抢。到了五月中旬,唐继尧带着他的军队,压着一车又一车的烟土,银元,金条,和他的小情人一起回察哈尔去了。把满目疮痍的青阳县和文县丢在脑后。自此,老百姓才不得不相信,天下乌鸦一般黑。来的强盗去的贼,唐家的少爷都是一个样。相忘于江湖51949年5月。香港一年四季都是烈火骄阳,这样火辣辣的热和闷,让唐继尧真心住不惯。半山的别墅里还有一丝凉风拂过,他坐在面朝大海的阳台里,听着收音机。南京政府死到临头还在谎言连篇的欺瞒世人,而外国电台里早已经满是共产党的胜利消息。他早就看透,南京政府是气数将尽,所以及早抽身,保全根本。听说老头子已经去了台湾,把南京扔给了白先生。白先生也只是拖延时辰,这天下还是泥腿子来坐。他要是不走,大概也是跟着去台湾的。可台湾有什么好?他又不是浙江人,跟着老头子去也不会受到重用。还不如在香港,自由自在。当然香港真是太热了,一年没有四季,住不惯。不过没关系,香港是通商口岸,他可以移民去外国,重新感受一年四季。他大哥就在英国,快五十岁的人了还不肯结婚,在大学里当教授教书,宁可跟书本过一辈子。二哥在法国,接了三次婚离了三次婚,生出一堆杂种,也不好好养,平时散放散养,过年过节就赶到他这里。看着这一批中不中西不西的侄子侄女,他真心头疼煞。但又不好赶人,毕竟孩子们没有完整的家庭已经很可怜。然而这群小恶魔十分可恶,除了花钱别无长处,也很讨人厌。至于内地,是回不去了。那边正共产呢,他这种成分不好的回去也只有死路一条。前几天他在维多利亚大酒店过了四十岁的生日,亲朋好友齐聚一堂,很是热闹了一番。都说四十不惑,回顾前半身,他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以前真是太傻了,以为自己能做英雄。其实到头来就是一个普通人,怕死,贪财,好色。这没有什么不好,他现在儿女双全,身体健康,很满意。当然也有烦心事,人家羡慕他一妻一妾齐人之福,殊不知齐人之福哪里那么容易。家里两个女人,时时刻刻闹翻天。而膝下的儿女双全也是烦恼诸多,因为生母不同,故而一点也不和睦团结,每时每刻勾心斗角,争宠夺爱。他就是家里一块唐僧肉,人人都要咬一口。年轻的时候觉得这叫万众瞩目,现在才明白这叫烦恼缠身。大女儿已经十八岁,定下了人家,是家世相当的少爷。大儿子在读高中,资质平平,平时呼朋唤友,就知道花天酒地。他很看不惯。可姨太太就这么一个儿子,宠着不放。他也没办法。还是老三最有出息,十三岁读国中,年年都拿最佳学生奖状。但是少年老成,一点也不天真浪漫,让他不得亲近。而且小小年纪自有打算,已经为自己安排好了未来,不劳他父亲大人指手画脚。真叫人郁闷的很!最疼爱的是十四岁的小女儿,蘑菇头,学生装,粉嫩的脸蛋,青春逼人,娇艳无比。会对他撒娇,甜丝丝软绵绵的抱着他叫爸爸。他送她去香港最好的贵族学校,宠她像一个公主。然而小公主天生骄纵,脾气不好,而且智慧也不高。小小年纪除了吃穿打扮攀比男友,读书一点也不行。不过凭着一副好相貌,将来挑一个家境殷实的男人成婚,倒也可以过日子。最小的儿子才八岁,正读小学。顶着一个马桶头,小小年纪就一副啤酒瓶的眼睛,看起来是个书呆子的未来,真叫人丧气。可孩子们虽然这不好那不好,但也都是他的孩子。在这一片兵荒马乱的乱世里,他能保全自身,保全全家,真可谓是奇迹。值得他一生庆幸。只是活到如今,他还不知爱情是何物。虽有一妻一妾,但说到心动情痴,从来没有。不可谓不是遗憾。但人生哪能尽如人意,他也不能强求。相忘于江湖6五十岁的时候,唐继尧终于无法忍受香港的闷热,移民加拿大,安心养老。然而长大了的孩子们都闹翻天,大女儿已经嫁了人成了家,自然是要跟丈夫在一起,不会跟他走。大儿子留恋香港的繁华,又捧了当红的明星,也不肯走。最有出息的老三早已经自作主张去美国留学,比他走的还早。而且过年过节也不肯回来,说家里人多烦闷,他喜欢外面自由自在的空气。不孝子一个!而最宠爱的小女儿结婚又离婚,坑了前夫一大笔钱财之后,现在开始脚踏两条船,一边养着小白脸,一边又跟四五十岁的有钱老男人勾勾搭搭,败坏门风。他把这小畜生赶出家门,岂料对方展翅高飞,活的不要太潇洒。而家中两位太太,一个沉迷麻将,一个沉迷美容,也把他扔在一边。只剩下书呆子的老小,一直老老实实安分守己。五年前在美国做了激光手术之后,终于脱下啤酒瓶。现在没了眼镜,打理好头发,十八岁的小伙子相貌堂堂。只是内向,腼腆,宁可在家看书,也不愿意出去邀女同学游玩。在英国的大哥终于老树开花,然而晚节不保爱上了自己的女学生,两个人相差四十岁也结了婚。小妻子第二年就生了孩子,叫人大跌眼镜。大概是考虑到自己年纪真是大了,大哥过年过节就带着小妻子和孩子来加拿大过年,是希望万一有事,有人可以帮忙照顾他的家人。二哥还是满世界飘,那些杂种侄女侄子也一个个大了,再不像小时候那么缠着他要钱。他现在钓钓鱼,健健身,已经过上了老人家的日子。也许不久的将来,人生就这么完结了。而爱情,自始自终没有来过。与此同时,在国内,青阳县正发生了一件大事。自打苏平安离开之后,哑巴就让歪嘴佬住了进来。和歪嘴佬像夫妻一样过了几年,他觉得自己快要老的时候,就想办法给杀猪佬娶了一个媳妇。当然不会是什么好人家的女儿,是一个逃荒来的外地婆,黑黑的皮肤,不好看。外地婆一家都死光了,只剩下她一个,正是举目无亲走投无路。男人给她一碗饭吃,半张床睡,也就嫁了。因为知道自己没有娘家可以依靠,所以心甘情愿的当牛做马伺候男人。吃了饭,瘦精精的外地婆就跟吹气似的,涨了胸脯胖了屁股。歪嘴佬动了心,就睡了她。第二年就生了一个黑面孔的大小子,认了哑巴做干爹。哑巴不喜欢外地婆,因为她抢走了歪嘴佬。但很喜欢她生的黑小子,所以抢走了她的孩子。黑小子是他喂养大的,将来可以给他养老送终。等到孩子两岁的时候,他就过继到自己名下。歪嘴佬住着他的屋,吃着他的饭,还睡着他买的女人,满口答应。因为身强力壮,可以再生一堆孩子,不在乎一个两个。而哑巴只认定这一个,越养越欢喜。还给这孩子取名叫平安,平平安安长大成人。然而小平安活到八岁,不知怎么爬到院子里那棵槐树上,跌下来头朝地碰在石板上,脑浆都撞出,一命呜呼。定然是老七不肯罢休,所以作祟。他再三告诫小平安不要爬树,如果不是老七作祟,平安怎么会去爬树!天意!是老天爷罚他,要他断子绝孙,没人送终。他自己做的孽,自己受。哑巴痛哭了一场,拿着斧子要砍了这棵槐树。狠狠砍了两斧子,树没倒,他的手差点脱臼。树虽然没倒,但也元气大伤,从此半死不活。外地婆后来又生了一个儿子,跟小平安很像。这一次他再也不提过继的事,也不再抱来养,让外地婆自己养。外地婆头一次养自己的孩子,养得心花怒放,也不管歪嘴佬了。歪嘴佬在老婆那里得不到安慰,就又回过头来找他。哑巴心想就这样了,大家平平安安就好。孩子长到十四岁,平平安安。但他心里还是不放心,院子里的槐树死不死活不活,终究是邪祟。他提出让孩子参军当兵,外地婆舍不得,歪嘴佬也跟他闹别扭。
是一部以江湖武侠为题材的长篇小说,故事背景设定在一个动荡混乱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中,正邪势力争锋相对,江湖恩怨纷争不断,每一个角落都隐藏着无尽的危险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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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关于魂穿大唐林美美,作为林大富豪的宝贝千金,除了坐吃等死,别无所求,她的人生座右铭是要做一只快乐且自由的米虫无忧无虑的大小姐,林美美从出生那一刻就很清楚,她这一辈子,什么都不需要做,就能舒舒服服的活到死。惹祸,打架,恶作剧,调皮捣蛋,拉帮结派,她什么都敢凭什么凭她有个土豪爹,就算林美美把天捅个窟窿,爱女如命的林老板,也会视金钱如粪土的给通通摆平林老板的人生信条是只要是钱能解决的问题,那就不叫问题。但是,林老板或许这辈子都没想过,阎王不收阳间钱。而林美美更没想到,原以为是红颜薄命,这么快就要跟荣华富贵说拜拜了不想她身体挂了,魂却穿了好吧,穿了就穿了,谁嫌命长不是?可是人家女主一般穿过来,不是美若天仙,倾国倾城,就是天降神通,聪明过人。可是她呢?她相貌平平,才智平平,胸更平平唯一值得安慰的,就是她名义上的老公,被尊称为王爷。虽然没了土豪爹,但好歹还有个王爷老公,为了林美美的人生大计舒舒服服活到死,所以,林美美来到新世界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一心一意的为她家王爷遍寻美人,勤勤恳恳的为王爷选妻纳妾,林美美坚信,王爷就是她下一任土豪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