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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杰一边在心里抱怨,一边顺从大黑狗的本能跳上床,一转身,她呆住了。
弥生正在脱衣服。
她一直都知道,弥生是好看的,非常好看,光从外表上看,他的俊美几乎和主人不相上下。
可是,几次任务,就算上次两人“同居”了几年,弥生却相当有礼,她甚至没看过他光上身的样子。
但现在,她看到了。
弥生现在的形象和她在现实里看到的差不多,一头乌黑茂密的短发,虽然有一双剑眉,但剑眉下面却是一双目光流转间就会让很多女子轻易沦陷进去的桃花眼。他的身材相当结实,修长匀称,穿着衣服时看不出有多少肌肉,但脱下衣服后,才会发现这完全是一具经过长期训练过的身体,皮肤之下隐藏着随时能够爆发出来的强大力量。
梅杰正呆呆地看着,弥生很自然地把长裤也脱了下来,穿着条平脚裤坐到床上。
一股男子气息扑面而来。
她口干舌燥,面红耳赤。
唔,狗会脸红吗?
梅杰没想到这个,如今她满脑子都转着一个问题:“这是在色you我吧?是吧?是吧是吧是吧?难道他不介意来次人兽恋?”
弥生看看它呆滞的脸:“刚刚那么兴奋,好像生怕把你忘了,怎么一上床就安静下来了?难道是急着和我睡觉?”
梅杰满狗脸的黑线。
谁急着和你睡觉?
尼玛,这话太容易让人误会了有木有?
弥生把床脚的毯子拉起来,盖到身上:“时间差不多了,我们睡觉吧,明天还要早起呢。”他握了一下拳,“千万要和太阳一齐起来哟。”
“和太阳一齐起来”,是大纲中重点强调的一句话,她至少在不止一处看过。因为这个小说里面,丧尸的设定和普通的丧尸电影不同,更有点儿像是吸血鬼。它们具有很快的移动能力,强横的力气,不知道疼痛,特别害怕阳光。只要一接触到阳光,它们就会开始萎缩,直到缩成一团失去水份的干肉,再也活不过来。
唯一与吸血鬼不同的是,它们的外表很丑陋,连普通人都比不上,更谈不上俊美。
弥生虽然身手敏捷,毕竟是人,不是神,不可能同时和那么多僵尸作战,只要被它们划伤一点点皮肉,它们所携带的丧尸病毒就能进到他身体里,让他也变成它们中的一个。
所以,阳光是他最强有力的盟友。
只要有阳光在,他就能横着走。但太阳一落山,或者是阴雨蒙蒙的日子,他就只能呆在住处里,把自己埋得深深地,像是地底深处的老鼠一样,一点儿声音都不敢泄露出去,生怕被丧尸们发现。
“睡吧。”弥生躺了下来,一人一狗离得很近。
一对成年男女睡在同一张床上,除了夫妻,怕是只有情人了吧?梅杰的心跳得很快。
说起来,现在的梅杰虽然是只黑狗,但对他却绝对是生命一样重要的存在。这个城市是一座死城,除了他再没有一个活人,如果不是大黑狗一直不离不弃地陪着他,就算他内心再强大,怕是也很难撑下来。
他可以失去任何东西,却绝对不能失去她。
她是他最重要的同伴,她是他精神的慰藉,她是他不会说话的知己,绝对不会背叛的朋友。
“睡吧。”他侧过身,在她耳朵边说,声音轻柔得像情人间的呢喃。
虽然是第一次穿到这种地方,而且还变了形态,但在弥生的安抚下,梅杰心里那种焦躁不安竟然慢慢退了下去,她在软软的床垫子里面拱了几下,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眼皮慢慢合上。
弥生很快就睡着了,呼吸声变得均匀。
梅杰没睡着,或许是因为变成狗的关系,她的嗅觉和听觉都当人类的时候强了很多。弥生的味道一直弥漫包围着她,外面,似乎有什么“人”,或者说什么东西走过去,速度很快,偶尔会停一下,却始终没注意过这座被武装得像钢铁堡垒一样的建筑物。
渐渐地,困意上来了,她的神智渐渐飘远,飘远。
梦里,弥生的桃花眼里一直带着懒洋洋的笑。
第二天,梅杰耳中听到一阵特别轻特别细微的悉悉索索的声音,她立刻睁开了狗眼。
弥生穿好衣服,简单冲洗一下,去食物贮藏室里挑了挑,找出几罐即将过期的罐头,打开,放到了桌上。
梅杰晃了晃尾巴,习惯性地去洗手间想洗脸刷牙,等伸出爪子才反应过来她现在是一条狗,至少在这次任务里是用不上这个了。
她失望地坐到饭桌上,看着弥生推过来的一盒打开的罐头:“吃吧,这个是肉罐头。难为你前几天一直陪着我吃那些个难吃死的黄豆罐头。”
梅杰伸手想拿勺子,爪子伸了半截,收了回来,垂下头开始舔起来。
尼玛,当狗的感觉一点儿都不好。她怀念她的手,怀念她能洗脸刷牙冲凉的日子,怀念她坐在椅子上慢慢品尝食物的美好时光。
吃完早饭,弥生用遥控器打开了四周的铁板,拉开窗帘看了看外面。
今天是个大晴天,阳光灿烂,适合出游的好日子。
“走吧。”弥生把枪背到背上,又把子弹袋捆在身上,打了声呼哨:“小杰,跟着我走,别乱钻。”
他喜欢这个同伴,虽然不会说话,不会交谈,但特别通人性。带它上街时,不用担心它会好奇到处跑,更不会给他惹什么麻烦。
梅杰叫了一声,跟着他的脚步小跑出了门。
两个人在附近的十几条街游逛了一上午,并没有什么收获,弥生很失望,转去了港口,开始每天一次的电台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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