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狗狗乖乖站在杜荷腿边,用湿漉漉的眼睛看着李承乾。
杜荷不高兴地努了努嘴:“这几天没见你,阿牧一直闷闷不乐,不知道它为什么这么喜欢你。”
李承乾挺肚叽:“因为我对它好,所以它也对我好,我们的爱是相互哒!”
杜荷挠了挠头,倒也没反驳。
他一开始并不喜欢阿牧,甚至想把它送走,因为阿牧长得很凶,他被它吓哭过好几回。是李承乾告诉他,这是距离他们很远一个什么国家的牧羊犬,虽然长得凶,但是很忠诚,只要你对它好,它也会一心一意对你好。
杜荷想要一个对自己好的凶猛大狗狗,所以没有送阿牧走,而是好好养了起来,后来阿牧果然对他很好,但是否一心一意实在有待商榷。
他看向摇着尾巴围着李承乾转圈圈,时不时还要舔舔李承乾的阿牧,忍不住仰天长叹,为什么他觉得在阿牧心里,李承乾才是它的主人,他只是负责养狗的工具人呢?
哦,“工具人”这个词是和李承乾学的。
李承乾被阿牧添得咯咯直笑,忍不住抱住它脖子摸它柔软的皮毛,凶猛的大狗乖巧蹲下,任由李承乾对它上下其手。
李承乾撸狗撸了个爽,又陪着它玩丢球游戏,直到累得气喘吁吁才停下,阿牧也意犹未尽地停下游戏,乖乖蹲在主人(?)身边,大脑袋贴着李承乾的小脑袋。
杜荷:“……要不我把阿牧给你养吧?”
李承乾歪头不解:“为什么?”
杜荷低头踢石子,不太开心地说:“它更喜欢你,我也没有你对它好。”
他不是真不知道阿牧喜欢李承乾的原因,阿牧的名字是李承乾取的,吃的食物是李承乾寻来的最适合它体质的方子做的,他还经常陪它玩游戏、亲手喂它吃东西,杜荷自问没有这样的细心和耐心,他在家也很少亲自照料阿牧,都是交给下人的。
杜荷觉得他和李承乾不一样,李承乾是真的喜欢阿牧,但他只是觉得有一只听话的大狗很威风。
阿牧如果能跟着李承乾肯定更高兴,它在杜家总是闷闷不乐,这回好几天没来秦王府,它都不肯好好吃饭了。
李承乾看看眼巴巴的阿牧,再看看撅着嘴不说话的杜荷,纠结地咬手指。
他是很喜欢阿牧啦,也很想养它,但杜荷明显口是心非,其实也很舍不得的,他不想让朋友伤心。纠结半晌,他忍痛撇过脸:“阿牧是你的狗狗,我不要。”
杜荷果然眼睛一亮:“真的?”
“真的!”李承乾重重点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抢你的狗狗。”
杜荷眼睛更亮了:“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吗?”李承乾以前可没说过。
李承乾这回迟疑了一下,杜荷是他的好朋友,七十八郎也是他的好朋友,如果说杜荷是“最好”的朋友,七十八郎听到会不会伤心呀?
随即想到七十八郎笑话他,而且到现在都没道歉,李承乾立刻气呼呼,超大声地说:“是的!你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哼!”
其他人:……是就是,为什么还要哼?
杜荷没注意到这个细节,他兴奋地揽着李承乾肩膀蹦蹦跳跳,豪爽道:“好兄弟!既然是最好的朋友,那我陪你下地干活吧!”
“额……”杜荷毛手毛脚的,李承乾现在不想带他下地了,怕弄坏了价值几十万积分的棉花苗,他眼睛转了转,说,“太阳太大啦,我们在屋里读书吧。”
杜荷脸色一苦,他一点都不想读书,但他是李承乾最好的朋友,怎么能让他失望呢?
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杜荷刚刚启蒙,正好也在学千字文,两人一人抱着一本,坐在书案两头各自学习,互不干涉。
不一会儿,杜荷的眼睛缓缓闭上,脑袋越来越低,越来越低,最后头一歪趴在书案上,打着小呼噜睡着了。
午后阳光和煦,微风习习,书房的窗户敞开,两个小团子坐在书案前,一个睡觉,一个发呆,一只长相凶猛的大狗趴在他们脚边,眼神警惕地看着四周,好像在替主人站岗,真是一副温馨美好(?)的画卷……
半下午的时候,李承乾得到一个好消息——铁锅买回来了,已经被送到长孙氏那边。
李承乾精神一振,拉着杜荷就往正院跑,阿牧脚步稳健地跟在他们身后。
杜荷刚睡醒,脑子还有点转不过来,被李承乾拉得踉踉跄跄,茫然地问:“我们去干什么?铁锅是什么?”
“是好东西哦,我们去吃好吃哒!”
杜荷听到好吃的也是精神一振,跑得比李承乾还快,这下换成他拉李承乾了。到了正院两人也不用通报,直接就进了正堂,进去才发现里面还有别的客人。
年轻女子身着翻领对襟窄袖的大红色胡服,腰间束躞蹀带,脚蹬一双男子常穿的吉莫靴,头发简单盘起,只用一二首饰点缀,整个人利落飞扬。
李承乾眼睛一亮,立刻向女子扑去:“姑母!”
长孙氏吓了一跳:“承乾仔细些,你姑母如今不方便。”
年轻女子,也就是平阳公主却不当回事,略一弯腰把扑过来的李承乾举起,让他坐到自己脖子上,笑吟吟道:“这有什么,承乾才几斤几两,还能冲撞了我不成?你就放心罢。”
长孙氏:“……阿姐如今有了身子,好歹消停些吧。”
平阳公主摆手:“知道知道。”
说着就带着李承乾在屋子里走来走去,问他最近的情况,有没有好好吃饭,玩得开不开心,有没有想她之类,也没有冷落杜荷。
这是一个26o斤的胖子如何一点点通过健身减肥逐渐改变自己人生的故事...
火爆新书万人追更这是一支由一群不要命的疯子组成的特种部队,只听命于最高领导人,没有番号,没有档案,一切都是空白,就连名字都是敌人给取的,称它为敢死队!敢死队所过之处,寸草不生,天地色变!屠夫一怒,血溅五步,世界颤栗!敢死队的口号完不成任务,绝不活着回来!这一天,他从敢死队来他从敢死队来o3他从敢死队来...
作品简介陈旭一场车祸穿越到秦朝,而此时秦始皇刚刚统一六国失去了人生的奋斗目标。在考虑抱项羽大腿还是抱刘邦的大腿之中纠结迷茫很久之后,他给秦始皇敬献了一个地球仪。跨过高山越过沙漠,跟随大秦铁骑的黑色龙旗,从神州吃到西域,从西域吃到西亚,从西亚吃到欧洲,直至面朝大海,仰望苍穹。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指着地球仪说陛下,东胜神洲还有一道美味,叫做香辣小龙虾!这是一个吃货的故事,也是一个不正经的秦朝故事。考据党勿进,毒死不负责。VIp交流群83376169o(全订的书友加,有粉丝值验证。)普通交流群196951646(喜欢的朋友们可以加入讨论。)如果您喜欢帝国吃相,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
...
四年前,外公和舅舅为谋夺公司,杀害了母亲,怀孕的妻子,被娘家人游街示众,叶胜天死里逃生,只能亡命天涯。四年后,三岁的女儿妻子娘家人虐待,差点死掉,他王者归来如今,他,是国主亲封战神之主,财权无双。他怒火焚天,要血洗仇家,给妻女一世繁华。好男儿,一身热血,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杀人不留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