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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甜抱着我兴奋地又蹦又跳,然后喜滋滋地接过了原本属于付息城的演唱会门票,飞快地塞进胸部里;她拉起我的手,背着双手正抱住奶瓶、乖乖吃饭的熊猫崽,像小鹿一样朝着肚子胡同奔去。
我猝不及防地被小姑娘带着跑,简直比只会喘气的树懒还要可怜上一次感受到这种被迫和时间比赛的痛苦跑步,还是在南家的时候霜露硬拉着我去证明他变成大狗后,肯定比南御星骑起来更快更爽,带人兜风更有面子;结果那家伙找了个偌大的空地,在原地憋了半天,脸都憋红了,只变成一只还没我一半高的放大版茶杯犬唯一进步的地方,就是原本我一只手就能托起他、那次则变成了两只手。
其实还是有进步的。
可是,为了用诡辩的方法实现自己的吹牛成果,他就十分耍赖地、在自个儿的小细脖子上套了根亮晶晶的狗狗项圈,然后强迫我牵起绳子,带着我足足绕着大院子跑了十几圈。
那可是十几圈呢
现在想来,我突然也莫名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了
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检查是否顺利;我胡思乱想了一会,很快,就累得只剩狗喘,脑子里一片浆糊了。
到了三号街道,肚子胡同的目的地鱼龙混杂的人流、满街拉着主人撒欢的宠物、极具老街的林立商铺构成了一幅我很熟悉的日常情景。程甜虽然长得可爱,个头不矮,但动作却相当灵活是的,我明白也不挣扎了,除了小孩子,连动物都各个比我高;她捞着我穿来梭去,红砖白墙碎瓦片地的绕圈,总算找到了那个不仔细看、就必然会直接错过的地下ive入口,一堆年轻的女孩子和男孩子正翘苦等的酒吧门前。
我想,要不是她,可能等小筱明年再来这里举行演唱会,我都不一定能找到。
因为
这里实在是太偏僻了周围连个卖烧饼的老伯伯都没有,我晚饭还没着落呢qaq
我巴巴地在周围看了一眼,没有,全是小资类的酒吧咖啡厅等等,没有烤炭炉子、也没有芝麻饼子那这里到底算是哪门子的胡同
我瘪瘪嘴,被程甜继续拉着,走到一个小型动物临时寄养所;一个有些显旧的独立小院。
这里虽然装扮简单,但看起来整洁清爽,被打扫得干干净净,一点动物的异味都没有。她推开门,背过身,将阿奇转给店员看,脸对着我说“稍微再等我三分钟哦。咱们把阿奇放在这就好,这里我经常来哒”
黑色制服衫、面容清秀的唯一在店店员一个一米八左右的男青年放下手里正给梳毛的灰猫,在它的额头上轻柔一弹,示意它自己去玩。
于是体型巨大的猫咪便轻巧地一越,跳到了附近的猫爬架上、神情悠闲地舔起毛。
得闲后,他走了过来,先试着抱起被装在背包里的阿奇,却得到了对方不满意的哼唧;它肉肉的小爪子拍了他的胳膊一下,然后转了过去,把光着的屁股蛋对准了他,尾巴竖着,看看我、又看看程甜,表示不满意。
青年不在意地笑了笑;然后,他动作熟练、手法很快的“啵”地一声,无声无息,就拔走了阿奇嘴里的奶瓶。
小熊猫迷茫地眨着黑眼圈浓重的豆眼,左右张望,没有看到自己的奶瓶。它委屈地缩成一团,四脚朝天,又开始出嘤嘤嘤的叫声;青年轻轻摸了摸它的小脑袋,然后摇晃了下奶瓶,像是在变魔术般,趁其不意,突然又重新地塞进它的嘴巴里。
嘴巴里兀地被填满,阿奇立刻直起胖腰,翻了个身,激动地抱回自己的奶瓶,露出小米牙去咬奶嘴;青年趁着它走神的间隙,不费一兵一卒,就将它从背包中轻轻松松地抱了起来。
“合作愉快。”程甜舒服地叹息了声,动了动肩膀,似乎是负重减轻让她觉得好受了一点。
黑衫的青年小哥没有说话,而是微笑着对我们点点头,算作礼貌;然后,他就抱着趴在自己身上打滚儿着的阿奇,朝里面的安睡区走去。
见状,程甜潇洒地摆了摆手,“走吧,佑佑姐姐”
我还沉浸在小哥的那一套有模有样的制伏神迹上面,脑子里模拟着他行云流水般的动作,决定以后有空了就来学两招,付费也ok,只要能让我回去对付家里不把我当老大崇拜的布偶猫,那岂不美哉
妄想了一会,不见青年也不见程甜;我很快便回过神,跟着出去了。
aaaaaa
青春有活力的年轻人,总体来说是美妙的;但同时,也是令人感到心累的。
这是我在门口排了三十多分钟的队,又被一堆十八九岁的少年少女后者为主挤得像沙丁鱼罐头一样呼吸不能后,唯有的体会。
我有点后悔了年龄大了,还看什么现场演唱会,买好碟子或者录好视频、待在家里佛系看演出不一样的嘛
老年人干嘛要饿着肚子,来凑这种年轻人的热闹啊tat
走过那条不算短的向下通道,我抱着怀里的小筱色十根荧光棒,艰难地在一群明明同我一样被挤成狗、但神色却仍然亢奋、叽叽喳喳说个没完的人堆里向前走、不,是向前被“走”。程甜刚遇到了她的小伙伴,这会正和对方讨论着今天的歌单你说你们为什么还能这么精神十足难不成这就是所谓的“一切都是因为爱”么
换而言之,我就是个没有爱的人
不行不行,这不科学。
想到这里,我不服老也不服输地紧紧抱住怀里光的紫色荧光棒,随手把裙子一卷,用抢最后一盒新鲜牛奶的干劲儿,拉起身边还在闲聊的程甜,顺着缝隙朝前推进。
有了动力,我们总算挤到了前面。
“a席a席”程甜高举着手里的过检票,仿佛那是一串价值连城的漂亮珠宝这是个阶梯式的地下演出场地四面是密封的墙,最前面做成了一把吉他状的中型舞台,而越往下、距离表演者就越加接近,东西两侧还有几座楼梯,可以在上面站七到八个人左右。
欢快的小鼓音乐在可以轻松容纳几百人的室内播放,演出还未开始,还开着亮目的白昼灯;工作人员正跑上跑下地把乐器以及这次的必备工具搬上来,整个气场显得不算很正式,挺符合地下演出的性质。
走到最中间的两个位置后,我有些惊讶地现,小筱给我的票正对着舞台中心,是主唱站着的位置;但凡站起身,稍微伸出手,我甚至能够到地上的打光灯
“太幸运了我们居然就坐在这里最近的万岁”程甜欢呼着走进去,坐在位子上,转头四处张望,她后面正用羡慕的目光、盯着她手里正扇着玩的票“八点半开始,八点人已经这么多了唉嘿嘿,幸好我中午起得早”
而我,则忙着给周围的左邻右舍荧光棒,每人送一根;这样就算放在腿上不举起来,小筱也能看见。
自己代表的颜色被这么多人带着,他肯定会很高兴的。
开场前十分钟,我想了想,还是关掉了手机;毕竟虽然没要求关机,但既然坐在前面,还是给后面的人一个好榜样吧。
关机前,我又快地熟悉了一遍这些成员堂弟观筱阿筱,鼓手,我家难得的小甜心;键盘叫做雷,人高高瘦瘦,戴了幅墨镜,看起来挺酷的;两个贝斯一胖一矮,名字忘了,但抱着贝斯的人、我肯定能认出他是贝斯手还有那位人气最高的主唱,西大去年校园男神的第一名;叫什么我也不太记得了,总之是个金金眸的年轻帅哥。
其实为了合群,我也偷偷地买了一根金色的荧光棒;这会正藏在衣服里,免得被程甜现了
做人都是要合群的嘛。
场内的灯光暗淡下来的时候,我听到后面的小阵惊呼,继而是音乐声响起外接音箱的电吉他小弹了片刻,混响电子钢琴插入,然后是鼓点。
我屏息凝神,努力做到不给小筱丢人,当一个很酷的乐队潮人受众,结果
主唱的声音还没响起,背后外加周围人山人海的欢呼雀跃尖叫声,就快要把我的耳朵给震聋了
好吧,大家都不酷;我清清嗓子,正要随波逐流,响彻整个地下室的尖叫突然停止,我左右迷茫地看了一圈,所有人屛住呼吸,手里的东西也不再摇摆;我回过头,看见舞台中央打下一道光芒有个身材高挑、穿着金属外套的男人出现在了那里。
他低垂着好看的眉眼,视线没有看向观众,而是不知落在哪里;镶着袖扣的手放在支架麦克风上,微微张开唇“”请牢记收藏,&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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