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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月在车前驾着马,卓玉宸把琴放在腿上,指尖拂过琴身上的纹路,不多时琴声便从车厢中如无形的流水般泄了出来。
还好,就算此行唯有琴音作伴,他也不算亏……
马蹄的笃笃声像是专门为琴音相和的鼓点,伴着这乐音不知道过去了多久,马车终于在一家驿馆的门前慢了下来。
——“公子,天色已经晚了,先在这驿馆里休息一晚,明早再赶路吧。”不管怎么跟赤月说,那家伙还是“主人”、“主人”的改不过来,到后面卓玉宸实在没了办法,才选了个这种的称呼,也不至于走在大街上太羞耻。
刚刚推开驿馆的门,就听见里面不知是什么人在里面大声喧哗,吵得里面像是快要打起来一样。
——“喂!你们店里的好酒好菜都给小爷我端上来!小爷我可是要上京的贵人,若是怠慢了,回头小爷我拿了状元回来,有你们的好果子吃!”那人的声音尤其刺耳,卓玉宸平日里就最看不得这种装逼成性的二愣子,眉头都皱成了一个川字。
——“大爷您可别难为小的们了,我们不过就是个乡下的小馆子,您说的那些山珍海味我们哪儿能有啊,要不我再给您端上来两坛我们店里的陈酒?”那店小二想来应当也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能一个劲儿地顺着那个人的脾性。
没想到那人却不依起来,指着隔壁桌上的菜直接从位置上蹦起来:“那这个兔崽子为何能有此等好菜?你们这些人是不是故意戏耍小爷我?”
那店小二也是为难:“那……那位公子……都是人家自己在这后山上打来的,若、若是公子也能打来,我、我们也是不做不得。”
卓玉宸平日里一向是个爱看热闹的主,趁着那群人吵得正欢,拽着赤月就在一旁的桌子边扯了两个板凳,要了一碟花生米坐在一边看戏。
只见那个找茬的男人起身走到隔壁桌上那个红衣男子身边,刚刚靠近就看见红衣男子身边的侍从纷纷拔刀站起,冷冽的剑光映入眼帘,简直就是沉浸式体验武侠剧现场,看得卓玉宸差点儿在一旁拍手叫好。
那红衣男子只是轻轻抬了下眼,随后挥了挥手示意身后的侍从将刀收起来。
那个男人看着这个架势明显也被吓了一跳,往后顿了一步差点儿摔在地上,但又强装气势地说道:“你小子看样子也是进京的吧,瞅你这模样莫不是个弹琴唱曲儿的?识相的,就叫你后面那些人给小爷我打只野兔子来,往后等小爷我得了武状元,也能在大司乐面前抬举抬举你!”
哎,不是,你们两个吵架归吵架,搞拉踩是做什么?看不起弹琴的?!
都说装逼死得快,我诅咒你第一轮就被人给打残了扔下来!
卓玉宸正在心底咒骂,却见一道红光闪过,速度之快竟是只在空中留下了一道虚影。等到回过神来,一把银刀直直插在那个前来挑衅的男子手旁的桌子上,几乎是贴着男子的手指,却又未伤其分毫。
红衣男人嘴角勾起一抹妖冶的笑:“既然这位‘武状元’如此有胆识,倒不如自己动手打来,难为我一个弹、琴、的又是何必?”红衣男人说道“弹琴的”时眉毛轻挑,似乎还故意朝卓玉宸的方向瞥了一眼。
对面的人被吓得直接双腿一软跪倒在地上,半天缓不过来劲,等那男人好不容易站直了身子,脸已经憋得通红,嘴里全是狠毒的咒骂:“你个不知好歹的兔崽子,别让我在武练场里碰见!不然有你好果子吃!”说完逃也似地回了楼上的厢房,“嘭”地一声把门砸得极响,红衣男人也懒得搭理他,只是依旧低头夹着菜。
卓玉宸觉得这一幕逗极了,一个没忍住直接笑出了声。下意识正捂嘴,却见那个红衣男子听见动静,直接站起来向着自己的方向走了过来。察觉到危险的靠近,赤月伸手把卓玉宸拦到身后。
红衣男子察觉到了两人的敌意,双手一摊停下了脚步,嘴角一撇说道:“在下雁栖然,相逢即是缘,只是想来跟阁下交个朋友……”
作者有话说:
兜兜有话说:关于为什么在之前一直有花很大笔墨去写翡儿这个角色,但是又没有给她安排和小卓一起到京城的剧情。
这里是想说,翡儿是在本书的配角中第一个我越写越喜欢的角色,作为一个很清醒、很有抱负的女孩子,她很明白如果去了京城,她也只是获得了一个比较好的物质生活,但是她依然只能是别人的奴仆,依然要过仰人鼻息的日子(即使知道卓玉宸是一个好主子),留在沛城虽然也许没有京城那般的繁华,但是她却能够成为她自己。
这也是为什么她会说出最后那番话的原因。
希望翡儿可以在沛城过上她想要的生活!
江湖路远,翡儿,我们有缘再见喽!
另:咱们雁雁子跟小卓同学两个显眼包碰头喽!期待他们在后面的剧情吧!
爱你们!!!
梦乡忆恩公
——“那么说来……二位竟是从沛城而来?”一番自我介绍之后,雁栖然明显对两人的身份产生了不一样的兴趣。
尤其是卓玉宸身边的赤月,一双异瞳本就罕见,再加上这人一身玄衣,又表情冷厉,雁栖然下意识感觉这人的来历定然不简单。
不仅雁栖然这么想,卓玉宸也觉着这个雁公子的身份格外有趣,明明是前朝名将后人,但却要参加这次的武举。他这样的出身本就特殊,若是去了也不一定会受到重用,反而还可能会因此处处受限,还不如自己在江湖中行侠仗义活得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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