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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頌畢業時去了大廠,雖然待遇不錯,但壓榨起來也是毫不留情,隔三岔五加班,一年到頭忙成狗,家裡還一直催他找對象。
「下次乾脆帶你去我家,嚇死他們。」程頌兩杯酒下肚,情緒也被帶動起來,「早說了我喜歡男的,還讓我跟人相親,這不純耽擱人嗎?」
程頌喜歡男的,顏煜也是,兩個人因為這點相同的秘密不約而同的成為互相傾訴的對象。
不過大部分時候都是程頌在傾訴,顏煜當一個傾聽者。
「我可不行。」顏煜搖搖頭,暖黃的燈光映亮了他半張臉,他垂著眼,看不出是在開玩笑還是認真回答。
程頌苦笑一聲,又喝了一瓶,惆悵起來:「你父母想得開,不像我家,上次他們在街上看到我跟同事在一起,回去就問我是不是在外面亂搞。」
程頌說著說著又提到了大學時候的事情,「...最開始發現你也是的時候,我還挺驚訝的,你看起來完全不像,你知道吧,就是一種感覺...」
顏煜沒回答,不自覺握著杯子喝了一口酒。
儘管他不情願,但還是回想起了他是怎麼發現自己性向的過程。一想到這個話題,腦子裡就不可避免地出現了一張令人氣憤的臉。
他活了那麼多年,從來沒想過自己會喜歡男人,也沒想到自己真的喜歡上了男人。
程頌還在絮絮叨叨說著,顏煜的思緒已經飄向了很遠。
儘管他對外宣稱自己眼光高,要求多,找不到合適的對象,對於朋友的好意一概婉拒,但很難欺騙自己,只能暗自承認自己確實喜歡江聿臨,並且沒辦法忘記這個人。
起初顏煜並未對江聿臨有過多的想法,他對於愛情最早的接觸也來自於異性的情書。
彼時顏煜對情愛尚未開竅,生活除了畫畫就是跟江聿臨一起追逐各類發行的遊戲。
在收到情書的時候,他反倒有些無措。怕拒絕得太果斷傷害別人,又怕拒絕得不夠乾脆給別人留有幻想。
他求助地去問江聿臨,即便江聿臨貌似比他對這些事更不感興,但鑑於江聿臨過去給他提供了很多有用的意見,他也願意在這個方面請教江聿臨。
「我直接還回去會不會不太好?還是把她叫出來面對面說?」顏煜又開始反覆糾結,不知道哪種方法合適。
江聿臨看了眼他手裡的漂亮信紙,建議他直接當面還回去。
顏煜這樣做了,又說了一些亂七八糟的安慰的話,然後倉惶地離開現場,不好意思看女生的反應。
6思源得知後笑了他很久:「你比人家女生還害羞,難不成以後都不跟女生打交道了?怎麼找對象?」
顏煜覺得當時的自己確實有點缺心眼,認為談戀愛簡直是排在最後面的事情,到了時間總會談的,順其自然就好。
再不濟還有江聿臨跟他一起,畢竟江聿臨看上去比他更不會跟女生打交道。
作者有話說:
顏煜:第一次遛狗,沒有經驗(明天不更!
第12章初始(上)
然而事實是,江聿臨比顏煜要淡定很多。
江聿臨被告白的那天,年級正在舉行一場足球比賽。他不喜歡運動,也不喜歡跟一群人呆在一起。只要附近聚集的人過三個,他就會默默轉移地方。
在這個方面,顏煜就沒辦法跟江聿臨做到一致。他興致勃勃的報名,然後在放學後留下來跟其他人一起訓練。
江聿臨購買了一款恐怖解密遊戲,沉迷於其驚悚的背景音樂和環環相扣的解密劇情。不過江聿臨很不喜歡在家待著,所以會留下來等顏煜訓練,要麼完成作業,要麼玩會遊戲,最後他們再吃個夜宵一起回家。
不過主要是顏煜訓練完太餓了,江聿臨基本上是陪他,自己吃得不多。
那時顏煜和江聿臨幾乎形影不離,上課下課在一起,吃飯在一起,上下學在一起,顏煜對江聿臨留下來等自己訓練的事情也習以為常。
事情發生在顏煜因為腳踝扭傷而被江聿臨背到校醫院之後。
儘管他們訓練了一個多月,但大部分人都是來湊個熱鬧,沒有系統學習過,技術方面仍有許多不足。顏煜在過球的時候被人踩到腳背,當時還覺得沒什麼,跑了一會就覺得腳疼得不行,最後被教練換下來。
他跛著腳走到草坪邊緣,江聿臨不知道什麼時候收了手機走過來,蹲下來碰了碰他的腳踝。
「別別別。」顏煜對腳踝特別敏感,剛被碰到,腿就忍不住後縮,結果扯到扭到的地方,疼得他臉都皺了起來,人也差點沒站穩,好在江聿臨搭了把手,及時拉住了他的手臂。
他也因此靠在了江聿臨的肩上,鼻尖縈繞著江聿臨身上的氣息,帶著一股淡淡的清香,乾淨又清爽。
「能走嗎?」江聿臨側頭問他。
顏煜感受到江聿臨的胸膛微微震顫,喉間發出富有磁性的聲音,也許別人聽不出他的語調有什麼變化,但顏煜覺得江聿臨的話語充滿令人難以抗拒的關懷。
「沒問題。」顏煜的要強從一而終,區區扭傷,不足掛齒。
江聿臨沒說什麼,扶著他往校醫院走。剛走出操場,他們的度肉眼可見地慢了下來。
因為剛在操場上跑了許久,顏煜覺得自己的腿部肌肉都泛著酸,加上一隻腳扭傷,重量全押在另一隻腿上,走得十分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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