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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老同学(第1页)

从魔纹碑那边出来,天空就开始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人们现在对雨水有一种本能的恐惧,毕竟那一场血雨之后,整个地球就变了样。

车水马龙不再,只有神色麻木,匆匆而行的路人。

叶默一直觉得,这个世界的腐烂,才刚刚开始。

而在日渐衰败的世界里听到如同黄鹂鸟般的声音,也着实不容易。

各种探照灯在这昏暗的城市里、天空中舞动,仿若一个巨大的舞台。

而此刻,一道探照灯正好打在了一位少女的身上。

来人是叶默的高中同学陆佳晴,一位非常聪明以及漂亮的女生,叶默知道她家里也很富有,父母都是搞房地产的,在这钱塘城也是家喻户晓。

陆佳晴在高中的时候曾经追过叶默,可被他委婉的拒绝了,但是这女生并没有懊恼,反而和叶默保持着普通朋友的关系。

这是一位智慧比外表更加动人的女生,叶默相信,哪怕是在末日,她也会过得很好。

“老同学,好久不见,高考毕业后开同学会,你竟然没有出现。”

陆佳晴穿着简单的T恤和牛仔,随意的搭配,却有着独有的青春靓丽,只不过现在一双眸子闪动着泪光,能够在末日里看到老同学,那样的心情,难以言表。

她生有一双丹凤眼,双眸中水汽蒸腾,长长的睫毛微微飞扬,身形婀娜,风姿绰约。

“当时有些事情,你还好吗?”叶默笑了笑,“不对,看你的样子,依然光彩照人,一定过的很好。”

叶默察觉到,陆佳晴身上有着元气的波动,不过并不浓郁,估计也就只有2级。

不过这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很好了,毕竟从凡人到狩魔人,从阳光时代到黑暗纪元,如此巨大的转变,一般人没有个把月是接受不了的。

所以现在大多数狩魔人,只是拿到了魔纹勋章,或者还处在1级。

狩魔人的数量,并不会一直减少,一个狩魔人的后代,一定也会是狩魔人,而如果贡献点足够,也是能够从魔纹碑内兑换到魔纹勋章,给朋友或者亲人。

“还行吧,勉强过日子。”陆佳晴强忍着泪水,眼睛更加的朦胧了,光波流转。

叶默知道,恐怕陆佳晴的日子不太好过,也许父母成了腐尸……不然一个女孩子不会单独出现在这里。

“不说这些了,我和几个外地的同学住在一起,互相扶持,叶默如果你是一个人的话,也过来和我们一起住吧。”陆佳晴发出了邀请。

这时,一个熟悉的面孔从魔纹碑那个方向走了过来,正是昔日的老同学刘从。

刘从的手里拿着一把长刀,刀身上纹路纵横,黑白相间,透露出一丝霸道,这让周围的狩魔人频频侧目。

现在大多数狩魔人都在2级以下,甚至连武器都还是初始魔纹碑送的,极其普通。

而刘从手中的这把刀,是3级的下品武器——黑白刀。

这把刀的价值约莫500贡献点。

从这里就能看出,这刘从至少也是3级的狩魔人。

刘从家里据说在部队和政府都有人,所以也是一个风云人物,只不过和叶默不同的是,后者是学霸级的风云人物。

说起来两人还有一点矛盾,当年刘从喜欢陆佳晴,可偏偏陆佳晴喜欢叶默。

刘从走了过来,当看见叶默的时候,就淡淡的笑了笑:“这不是我们的学霸吗?好久未见,还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你了。”

对付这种自然而然的轻视,叶默淡然回应:“不过今天恐怕是我最后一次见你了。”

刘从挑了挑眉,很意外叶默竟然在这个时候敢挑衅,要知道他可是3级的狩魔人了。

他看了一眼叶默手中的匕首,笑道:“看样子你是一名盗贼啊,不过这匕首也太破了吧,你如果有困难的话,只要你开口,我就送你一些贡献点。”

言语里的轻蔑,显而易见。

叶默低头看了看手中的匕首,飞刃却是有些惨不忍睹,刀身是银白色的,却没有任何的光泽,上面坑坑洼洼,实在有些无法入眼,怕是阳光时代的武器,都比飞刃好了不知道多少。

陆佳晴也察觉到了两人之间气氛有些不对劲,连忙说道:“刘从,叶默在这个城市里也是一个人,让他过来和我们一起生活吧,人多力量大。”

叶默还没有拒绝,刘从先开口了,带着抱歉的神色对着陆佳晴说道:“佳晴,你也是知道的,你的要求我无法拒绝,可是……我们将近二十个人组成一个集体,这个集体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而且我们的粮食本来就少了,再来一个人的话,怕是有些不够。”

叶默耸耸肩,对此没有任何的反应,如果是前世碰到这样的事情,可能还会发怒,可是经历了十年的生死,心性早就被磨练成钢铁,刘从这些伎俩在他看来,不过就是小儿科。

“叶默!?”

“真是叶默……”突然,又是几道熟悉的声音传来。

叶默一回头,顿时就看到了二十来个同学,都是家在外地的同学,他们的身形有些削瘦,衣着也不复之前那般光鲜亮丽,但是比起一般的狩魔人来说,已经好很多了。

老同学们相见,自然免不了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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