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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中午,这是大家的用餐时间。
给厨房帮忙的女杂工范妮已经暗地里观察了新来的埃洛伊斯一整天。
她眼睁睁看着她一人拿把棕毛扫帚,将整个员工区里里外外清理了个遍。
倒不像是哈费克林那样,只知四处闲逛,拉帮结派的人。
像是一般没人在乎的桌椅,她都擦了,不需要扫的屋子,她也一声不吭地清理。
真一副尽职尽责的模样。
只要是个人去问她好,她也照样脸色和煦地客套回答,有来有回。
那态度,看起来根本不像是有靠山。
范妮进入这裁缝店也不久,这儿L的人都爱论资排辈,抱成团相处。
她同样没什么说的上话的,就有心结交埃洛伊斯,万一能相处的好,还能借她的关系。
大家都长了眼睛,看得出来老霍德华如今走路三步一喘,五步一咳,看着不像能再过一个圣诞的。
据范妮所知,楼上的几个学徒暗地商量好,若是老霍德华没了,这店被雷蒙德继承,那他们就撂挑子,跟着哈尔斯走。
他们看不惯雷蒙德那任人唯亲的作风。
范妮作为一个杂工,领头的是谁也碍不着她发工钱,好不容易进了纽约有名的大店,她不想走。
但若是别人走了,那岂不是空出来许多的位置?
雷蒙德虽然与哈尔斯不对付,但与妹妹的关系还没那么僵持……
学徒和杂工们快要开饭,范妮思索着,从柜子里取出一块桌布去铺好,又搬出一只藤编篮子,篮里有几摞餐具。
她瞥见埃洛伊斯从仓库出来,连声唤了唤她。
“哎,你是叫埃洛伊斯,我记得没差吧?”
听见有人喊她,埃洛伊斯走向餐桌,她点头,见范妮在摆餐具,顺口问道:
“没错,你是需要我帮忙吗?”埃洛伊斯屈手指了指她自己。
范妮告诉了埃洛伊斯她的姓名,又将要摆的瓷盘子递给她一摞,笑出一口整齐的白牙:
“你今早来时我就想要找你说话,看你在做事,没好意思打搅你。”
埃洛伊斯将那摞裹着毛巾的盘子拆开,每个位置前都摆上一只。
“我也没做什么,只是熟悉熟悉环境。”她谦虚道。
可总算有人看见她这么勤快了,埃洛伊斯在心里腹诽。
范妮笑而不语,另起话头:“我也刚来不久,你家住在哪个街区?晚上要不要结伴走?”
埃洛伊斯并不想与同事建立太深厚的友谊,特别还是未来可能存在竞争关系的人。
她谎报了一个地址,说不顺路,范妮看出来她刻意保持的距离,但没说什么。
将餐具摆设好,帮厨就端着一大盘温热的蒜香面包出来,并摇响开饭用的铜铃铛。
除了前头站柜台的人,其他人都会先来就位用餐。
埃洛伊斯自动坐在末席,拿了一块
烤的不那么焦的面包,夹几片肉和一只煎蛋吃起来。
这伙食已经很不错了,总比她去年吃的快要反胃的玉米碴子粥和水煮大土豆块要好。
那范妮坐在她的对面,中间总想找埃洛伊斯说话。
每次抬眼却都瞧见,埃洛伊斯正把嘴里塞的满满登登。
一口煎蛋又一口面包,津津有味时再喝口不怎么好的红茶往下顺顺。
于是,她几次欲言又止,只能就这么作罢。
午后,埃洛伊斯给两个要留宿休息室的助手换好床单,又洗好茶具,并把床单抱去洗了晾在仓库的窗子前。
临近下班前,她将楼上的过道和储物间也也给清扫好,正在过道里抖扫帚,捡缠在上头的一团线。
像一枚盘旋的陀螺,一个人就干了两个人的活。
恰好露丝太太从老霍德华那里拿了样衣经过,见到她忙,不由顿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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