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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缇斯亲了她一口,将她满满的好奇心都堵回去了。
他在心里暗暗地想——光明之神在上,戴娅要是知道了那是哪里,那他恐怕死定了。这个女人的脾气可算不得温柔,也许会立刻一脚踩在他的背上,把他狠狠地羞辱一顿。诚然,她有时候天真,或者说愚蠢得可爱。
王军的追兵跟了上来,他们像是一串银色的果实,涌过山野。弗缇斯扭头看一眼背后的追兵,心里有了一丝熟悉的感觉。
他年幼的时候,也经常踩着污水穿过破陋的巷子,跌跌撞撞地挤开拥挤喧闹的人群。大人们就和现在的王军一样,恼怒着、生气着,竭力想要抓住他。他们一边挤过人群的缝隙里,一边高声地叫骂着,就好像骂声越响亮,弗缇斯的脚步就会越慢一样。
“弗缇斯这个娼妇养的小偷——看我打断你的腿!”
“把我的钱还回来!你这只破落的野狗!”
弗缇斯搂紧了怀里的女人,将斗篷扯得更紧了。
作者有话要说: 对master宝具:狂亲不止。效果:可以有效阻挡令咒生效。
第9章oo9
“弗缇斯,你要带我去哪里?”
马背的颠簸,让戴娅有些不适。她拽紧了男人的斗篷,呵斥道:“在出行前将自己的去处告知主人,并且恳求主人的饶恕,难道不是奴隶该做的事情吗?”
她的声音里满是不悦和高傲。
弗缇斯不回答,他的面孔如同一片被冰覆盖了的雪原,没有纤毫表情的变化。他板着沉默的面孔,一手持缰,另一手却在斗篷下动来动去。
他的手掌宽大、粗糙、温暖,带着剑茧和疤,肆意地在各种地方钻动流连。
戴娅的面孔红艳起来,宛如娇嫩的苹果。她恨恨地盯一眼面无表情的弗缇斯,低声抱怨说:“假正经。”
明明他的双手在做下流的事,脸上却还能保持那副严肃整然的表情。
戴娅的面颊越来越红,连耳根子都浸满了绯红之色。她咬着唇角,将自己的头颅埋入了弗缇斯的怀中,免得自己这幅柔软可欺的模样落入他的眼中。模模糊糊、嘟嘟囔囔的声音,从弗缇斯的怀里闷闷传来。
“你这个该死的恶徒、混蛋、死囚、奴隶……”
“主人说的对。”他回答:“您不是要四下游玩吗?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名为菲利克斯,意思是‘快乐’。去到那里,就能享受无限的快乐。”
这城市的名字听起来很不错,戴娅便应允了。
许久之后,马蹄慢了下来。太阳微微西斜,一片金红色在天边漫开。在那片金红色里,显现出一座村庄的轮廓来。
“我去买食物。”弗缇斯说着,就翻身下了马。
他去村庄走了一趟,却两手空空地回来了。迎着主人不悦的面色,他解释说:“这里太贫穷了,有钱也买不到任何的食物和清水。”
“怎么可能?”戴娅露出吃惊的神色来。
她从自己的额间摘下一串坠饰,递了过去:“这串宝石足够换取三四块金子,难道还买不到一点食物?我从下都来,沿途能够用钱财换到任何想要的东西。”
弗缇斯将她的手推了回去,说:“主人,就算有价值千金的珠宝在,你也不能让他们变出本就没有的东西来。……这座村子的食物已经告罄,只靠着挖掘地里春季剩下的薯根为生。”
戴娅的脸上露出扫兴的神情来:“真是无。难得离开了下都,我竟然还要为食物愁吗?”
从前的她一直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无须为清水和食物的来源愁。离开神殿后,她以为靠着自己身上的珠宝与钱币,足以过上无比优渥的生活,可是她想错了。
两个人又路过了数座村庄,夜幕时分,才在一栋破败的屋舍前遇到了愿意出售食物的人。
“我和我的主人从下都来,想要买一点粮食和清水。”弗缇斯说。
屋舍的主人是一个白苍苍、脊背佝偻的老太太。她蹒跚着脚步,用衰老的声音笑呵呵地回答:“你的主人是一位身份不凡的殿下呀。”
戴娅牵着那匹马,心想那是当然。这些平民再没有眼力,也该明白自己的衣饰并不是穷人所能拥有的。
她正满意于老太太的奉承,那老太太的下一句话,就让她变了脸色。
“我的女儿和她有些像。都是那样的年轻,漂亮,讨人喜欢。穿着长裙,像是神宫里把麦酒端给战士英灵的仙女。”
戴娅的面孔恼了起来,她用食指反复地绕着骏马的缰绳,心里满满都是不屑之语。骏马嘶了一声,好像是不耐烦地想从她手里跑走。
她的身份,又岂是这种平民的女儿可以相比的?
竟然拿她和一个卑贱的村民相提并论……
她的不屑和鄙夷写在了面孔上,丝毫没有遮掩的意味,老太太却好像没看到一样。也许是因为她很老了,眼睛不太好。老太在光下眯着眼找了会儿,将两个布包递给了弗缇斯。
“我不收钱。”老太说:“我活不了多久啦,钱财对我来说没有用。要是你们有空,就去前面的山头那里,替我看一眼我的大儿子,他在那儿等我的女儿回来。算一算,这是第四年了。”
听到这句话,戴娅安静了会儿,竟然有些不自在地转过了身去。
她不情愿的声音轻轻地传来:“你的女儿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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