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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啊!飞晖,我们都看出来了,薇薇是真的喜欢你,你也喜欢她吧?别犹豫了,我们都支持你们。这么好的姑娘,错过就真的没机会了。何况你们俩还是血浓于水啊。”马兴昂也一个劲地鼓动着我,煽风点火。
我手里捧着散着晚香的玫瑰花,心里百味杂陈地看着一脸羡慕与嫉妒之色的矮子和马兴昂,心中涌动着难以言喻的热血。
然后,像是一头雄狮在我的心中咆哮狂吼,我猛地捏紧了花束,重重点头,铿锵有力地道:
“好!告白……就告白!明天我就去告白!谢谢你们,百阅哥,马哥!”
“好样的,这才是我们的飞晖吗,来来来,我服了你了,咱们晚上不醉不休。”
矮子又开始大法酒意,一个晚上,我们喝得酩酊大醉,昏头昏脑倒在床铺上脚搁着头,头压着嘴呼噜大睡。
因为喝得大醉,第二天醒来已是日上三竿,我匆匆忙忙换上了我那套迪奥西装,特地抹上了光亮的油,还对着镜子打了个政治家般的温莎结喷了几喷阿玛尼男士香水,这居然还是猫三昧一大早托矮子送过来的,也不知道安的什么意思。在那之后,我就整理行装,如同应聘面试的小伙子般捧着鲜花大步流星走向了浮世德的大堂,出门前矮子对我的评价是我浑身上下都散着欧洲古典骑士中世纪绅士和男性荷尔蒙气息,不管钓什么妹子都绝对一钓一个准。
但是当我走到深红城堡外的广场时,一阵突猛的阴风狠狠刮来,猛烈地吹飞了我手中的那一束玫瑰花,无数的花瓣如同点滴鲜血般,洒落一地。
在熙熙攘攘的学生群中,我看到了一个女孩,她留着一头咖啡色的漂亮秀,在晨风中飞扬,那青中带白的蕾丝边连衣裙随着女孩跃动的步姿而上下舞动。
还没有走近身后,我就听到了女孩那近乎撒娇般的完美柔音:
“约翰,告诉我啦,你到底喜欢什么风格的曲子啊,我唱给你听嘛。是拉丁风,还是英伦风,还是爵士风,我都可以唱给你听的啊!是哥特风对不对对不对?嗯……还有哦,你不是说要我给你跳舞吗,我昨天晚上想了一个晚上……觉得还是吉普赛舞蹈比较好……你会喜欢的对吗?说话啦,约翰,不要不理我好不好啊?求求你了!”
女孩追逐着金男子的身影,撒娇般地讨好着他,那热情而又贴心的语气,仿佛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不,那已经出了情侣的范畴,单单从语调与内容听来,女孩对男生的爱已经到了痴狂的地步。
“薇薇。”我轻轻呼喊了一声,可是女孩完全没有注意到我,依然挽着金男子的手臂,在他身后像是一条尾巴般跟随着。
我的心中突然被什么尖锐的东西扎了一下。我想起来,当初龙薇薇也是像这样如一个好奇宝宝般缠着我的。和现在一模一样。
“薇薇!”我加大了音量,上前一步,拉住了龙薇薇温柔的小手,龙薇薇惊讶地转过脸来,约翰也轻飘飘地瞥了一下,哼笑了一声,然后也不管不问,甩下龙薇薇径直走去。
“什么啊,是哥啊。”龙薇薇的脸色恢复了平静,既没有什么惊喜,也没有什么亢奋,只是平淡如水。
“哥,你这玫瑰,是要向什么女孩告白了吗?”龙薇薇看了看我怀里的鲜花,有些着急地笑了笑,神色匆匆,“那就祝你好运了。今天约翰说想让我给他唱一天的歌,我正急着为他准备呢,我先走了,拜拜了,哥!加油哦!”说着,龙薇薇就想要挣脱我的手,可是当她现我的手正紧紧攥着她的手腕不放时,她眼中的焦急转变成了惊诧。
我愕然地站在原地,抓着龙薇薇的玉手。
“约翰?薇薇,我不是耳聋耳鸣了吧?你昨天不是说……你以后只给心爱的人唱歌吗?”
龙薇薇眨眨散着热火的眼睛,用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道:
“是啊,就是约翰嘛,我爱他啊,有什么不对吗?耳聋耳鸣可要早点治哦,哥——等等我啊,约翰!约翰!”
说着,龙薇薇大力挣扎着,挣脱了我的手,转身急切地朝着走远的约翰追逐而去,像是一条小尾巴,又像是一个形影不离的小马仔。
留下我手捧着半束玫瑰花木然地站在原地,任由那鲜红的花瓣在冷风中片片凋零,束纸里残存的半截花茎瑟瑟颤抖着,像一个抱头哭泣的小孩。
一双手抓住了我的左手臂,抓住我的手温柔细腻却力道十足,它的十个手指中至少有三个手指留着长长指甲,指甲们深深地戳进了我的肉里,这是一双愤怒的手,这是一双有话要说的手。
“薇薇她这是怎么了这是?她什么时候转性了,突然对约翰这么黏糊了?飞晖,我这有点搞不懂啊!”
矮子抓住我的手臂,而我只是遥遥望着那一道走远的身影,周围经过的学生已经停下来了,把原来保持的面孔角度调向了我,他们已经看了几十秒钟,就像在欣赏一座哈尔滨冰雕。
“我也不知道啊……百阅哥……怎么会……”
我的脑海里转动着一台咖啡搅拌机,在空荡荡的大脑殿堂里回旋的只有昨晚龙薇薇和我告别时的那句话:
“……也许明天的我,就不是现在的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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