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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先大宋还没有总裁这个说法,商人地位也不高,很多商人都是依附权力生存,本身有钱,但社会地位并不高。
若是用一个商人做主角的话,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甭管他多么霸道,多么帅气多金,没有权势的加持,肯定是爽点不足,没有代入感的。
那就把总裁换成某王爷。
这位王爷,当然是地位尊贵,年轻,高大英俊,外貌出众,气质非凡,多金,专一,有着刀削斧凿一般的面孔,并且十分高冷,生人勿进,面无表情。
尽管他很高冷,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的魅力,依旧有无数的爱慕者前仆后继。
王爷很强势和霸道,习惯掌控一切,拥有强大的势力和财富,无论是在朝堂还是在对爱情,都有着强烈的控制欲和占有欲。
当然,王爷的业务能力也没得说,皇帝哥哥交代的每一件事都能出色完成,在朝堂上一枝独秀,把其他人衬成渣渣。
并且,如此优秀的王爷,他还单身多年,高冷禁欲,面对任何女人都不假辞色,内心毫无波动,无数追求者只能眼巴巴的干看着流口水。
这就是霸道王爷的人设。
为了避免风波,杨蔓娘直接给某王爷杜撰了一个本朝没有的封号,豫王爷。
而女主,自然维持普通的平凡小白花人设,她长相清秀,中人之姿。善良,无辜又平凡,连蚂蚁都不舍得踩死,路上遇到了受伤的小猫小狗也会悉心照料。
可是偏偏在王爷的心里又是那么的特别,那么的牵动他的情,让他不由自主的把目光停驻在她的身上。遇到女主后,所有的自制禁欲和高冷都是不存在的,温柔又体贴,反差感满满。
作为一个当年也曾为霸道总裁熬夜上头的人,杨蔓娘写起来,除了蘸墨几乎没有停顿,可以说是下笔如有神。
家里没有像样的桌子,只能将卧室里的闷柜厨搬出来,当作临时的桌子。
杨蔓娘就坐在半旧的绣墩儿上写。
因为外面冷,屋子里也没法子像夏天似的可以架起窗子,便有些昏暗。
不过好在是白天,而且毛笔字本就大一些,倒也不算费眼睛。
杨蔓娘的字当然不算狗爬,不过也比狗爬好不了太多,没有什么风骨格调,只能说可以辨认,毕竟杨老爹虽然教他们读书识字了,但实际上买笔墨纸砚要花钱,所以练习写字的机会并不多的,好在她本来也不强求写的多么好,够用就行。
老三杨盼娘做完了手头的活计,就来帮她晾干稿子,再按顺序叠着写好的稿子。
杨盼娘也是识字的,但是不会写。
虽然不如大姐和哥哥,但读话本小说还是可以的。
只是看了杨蔓娘的小说,那双小骷髅似的大眼睛就瞪得更大了。
脸上的表情,怎么说呢,又羞涩又震惊。
大姐这小说,写的还真是豪放啊!
杨蔓娘写的是最经典的霸总文开头。
女主白绾绾,是修平坊的一户普通人家的女儿,白绾绾的母亲在生她的时候难产而亡,所以她出身起就一只跟着父亲生活,后父亲娶了继母,又开始跟着父亲和继母一起生活,继母也生了一个女儿,叫白珍珍,毫无疑问,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爹,白绾绾在家里的待遇就跟灰姑娘似的,干的最多,吃的最差,继母的女儿则穿着干净漂亮的衣裳,还总是在父母面前告状,让女主这个小可怜儿受尽了委屈。
偏偏就是这样,女主因为生的像她妈,比继母的女儿好看一些。继母和继妹就总是看她不顺眼,趁着女主的爹不在家的时候,给女主下了春药,想把她和街上的一个叫侯五的二流子凑成一对儿。
杨蔓娘洋洋洒洒写了一个下午,期间还因为一只坐着不动太冷了,在屋里跳了一百个开合跳热热身子。
后面还是老三盼娘把床上的被子给她裹在身上,催促她继续写。
盼娘虽然识字,却也不懂什么华丽的辞藻和文笔。
但是这一片儿也有一个小型的瓦子,叫春亭水瓦子,夏天不冷的时候,她也常和坊里相熟的小娘子们一起去瓦子里听话本儿,看戏班子演戏的,自然能知道故事的好赖。
反正杨盼娘就觉得,自家大姐写的这个故事很新奇,和街面儿上的话本儿完全不同。
虽然有些豪放,一开头就是什么吃春药的。
但是,就是莫名的吸引人,让人想知道接下来的可怜的白绾绾会怎么样,那春药的事情要怎么办?毕竟这可关系到女儿家的名节啊!
杨蔓娘没有停笔,乘着白天多写点是最好的。
毕竟,到了晚上再想写还得点灯费油。
白绾绾对于这个二流子候五自然是宁死不从的,为了保住清白,用烛台砸伤了对方,然后便便偷偷的乘着天黑跑了出来,然后机缘巧合的遇到了一只受伤的小猫,中了春药的女主为了救小猫,慌不择路的进了一家客栈,稀里糊涂的进了天字第一号房。
遇上了住在这间屋子的客人。
璀璨的烛光下。
男子身形极为颀长,身着玄色蟒袍,腰系着玉色朝服绦索,头戴着白玉金冠,目光冷酷,威仪不可逼视,整个人俊美无铸又透着与生俱来的高贵??。
“救救我!”
中了药的白绾绾用最后一丝力气说出这句话。
之后,便药力作。
昏迷在了男子的怀里。
写到这里。
算是告一段落了。
杨蔓娘忍不住长长的呼了一口气,放下毛笔,捏了捏有些硬的脖子。
起身瞥了一眼外面已经开始暗下来的天色,忍不住再一次怀念起现代的电脑和台灯了。
一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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