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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呵呵的笑着,我不想再看他的傻样了,抓起刚才一直看的书往外走。
“立文,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他不离不弃的跟在我身后。
我懒得回头也懒得应付他,我见过很多搭讪的男人,上策就是不予理睬。
走到文学经典书前,我犹豫了很久,终于拿起了沈从文的一本随笔,这书不光是用开看的,也是用来吓人的,呵呵~原因是我从来不看这些名家的作品!
“你喜欢沈从文的书,我朋友那里有他的全套,要不要我借来给你看?”他又出现在我的身边。
我有些无奈了,好,我认输可以吗?我不耐烦的对他说,“同学,如果你认识我就请到学校相认吧,现在是暑假是私人时间,能不能让我一个人安静的呆着,ok?”
他不好意思地干笑了下,“不好意思,我看到你有点……”
“好,我知道了,但请你不要说出来,一见钟情的这种事我不相信。”我举着手制止他,然后生气地告诉他我的想法,“而且我和那两个男生不一样,我喜欢女生,最好是高高瘦瘦,白净的长发美女。”
“可是……”他看着我,眼里闪过了一丝我看不懂的东西,“好,我知道了,我不打扰了。”
他终于肯离我而去了,正在我的心里准备心花怒放的时候,他又转过身来问,“你有这里的会员卡吗?我的是最高级别,打的折扣比较多。”
咬着牙,我努力翘起嘴角,硬生生的对他扯出了一个笑容,“谢谢,我自己有。”
回家的路上,我郁闷的心情都没能缓解过来,我好不容易刚刚走出了一段不如意的恋情,怎么就又有苍蝇飞过来,不对,应该是狗皮膏药。
想我冉立文从会呼吸的那天开始,到现在已经22年有余了,今天可是第一次被人在光天化日下调戏,而且还无法还手。细数小学、中学,还有大学已经过去的3年,一路走来,我身边聚集了无数的靓男美女,可也没有谁敢对我动手动脚。越想越气,今天我干嘛抽风跑去书店,还有我为什么非要在这个暑假上什么雅思呀,一切都是自找自找。
在路上随便买了点吃的东西,回到我那个“窝”。如果不是和男朋友散伙,可能我还不会回到这个虽然乱,但很温暖安全的“窝”。不过我也挺庆幸,爸妈出国前还给我留了一个可以避风浪的小窝,不至于没有地方舔伤口。
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登陆上qq,sn,一条条留言冲了进来。都是慰问我失恋后的心情的,不过幸灾乐祸,看热闹的居多,我的那些损友没一个人看得上我前任男友,原因嘛?是他太过招摇,不过是长的漂亮多了些自信,这个应该也算不为过。反正最后是我甩了他,我的里子面子都保住了不是吗。
一条信息进来了,是我的高中同学兼我同校不同系的好朋发过来的,“煜涛在找你。”
“谁呀?不认识!”我飞快地敲击着键盘。
“大一时一起打过篮球,大二时一起参加辩论会,大三时给你写过情书。”他有条不紊的给我列举着。
“没印象!!!”我很快的回了过去。
“那个眼睛大大的,很憨厚老实的人,最重要很帅,比你以前那位还帅!”
这个形容,让我不禁又想起刚才在书店里遇到的人,我生气的甩甩头,不去想那张老实到想让人狠甩两记耳光的脸,不过,确实长得不错。但是我不是视觉控,我要求的质量是很高的。
“没兴趣!!!”我想了一下,又快速的敲过去,“我正准备雅思考试,没有那个心情。”
他这次倒是很快就回复了,“那我就告诉他,你转性了,呵呵。”
“谢了!”
继续和几个朋友随便哈拉了几句,我便关掉qq和sn。
无聊的躺在床上,翻着沈从文的随笔。有点寂寞,一个人突然从有人陪伴有人围绕的状态,恢复到一个人吃饭走路读书的境界,一时还真是有点受不了。但是这一切都是我自己选择的,不是前男友对我不好,是两个人没有未来,何必去浪费他的青春和时间。看,我这个人就是真么的现实,而且很无情。
作者有话要说:这篇和以往有些不同,第一人称文的小白文,轻松的一篇文,希望大家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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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喜欢这文,果果在此作揖致歉了!!!
chapter2
手机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一机多用,既可以当行动电话使用,也可以当成闹钟,如果遇到危险时也可以当成防卫的工具。
在手机坚持不懈努力响铃后,我十万分不乐意也还是爬起身了,我不想在众目睽睽中走进那个教室,成为众人的焦点。
收拾停当后,我耳朵里塞着耳塞,手里拿着昨天晚上准备好的早餐,步行向学校进军。早上我不敢坐公交车,我不想被疯狂的大姐用尖细的高跟鞋踩来踩去,然后又装什么纯情的对你说“rry”,也不愿意被无耻的大叔们当依靠的把手。地铁,算了吧,我不想一进地铁站就想起那桶被我遗弃了半年的沙丁鱼罐头,最主要是不想成为别人饭盒里的沙丁鱼。所以,我选择了一个既环保又可以健身的方式去学校。
走进教室,熙熙攘攘的有些像菜市场,我真不明白这年头怎么都是成群结伙的去考什么雅思、托福的。我前面的那几个女生,捧着豆浆,还扯着脖子对4、5排以后的同学嚷着什么。我突然觉得我应该去考日语,至少学习日语时,整个环境是安静的。无聊的翻着手中的书,p4里滚动播放的听力试题也掩盖不住这空间里吵嚷的声音,有些心浮气躁,看来秋天了,我撇撇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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