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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还能看得出过往的,一个是她那张已经结痂的脸,疤痕如一股毒蛇蜷曲在面目。另一个……是她寸步不离的装有振袖和服的锦盒,那是鹤田君给她的嫁妆。
她不再陪着孩童谈笑游戏。
任凭小孩子们在她身旁兜兜转转,她也只是轻声答一句“嗯”。
原本空灵动听的声线也因为疤痕变得低沉沙哑,听起来如刀划玻璃般难受。
没过几些时日,正值暮秋。花柳街的生意迎来了一年里最为炽盛的时段。
金兰屋的食客骤然增加,杂役的活务变得多了起来。谁也没空再去后巷子里“照料”那落魄的花魁。
“妈妈桑,金兰屋一天就要接待好几十个客人,是不是该多请两个差役帮忙了?”忙碌到脚不沾的杂役抱怨了好几天了,终于是积攒不住了。
暮秋时期,客人增加了好几倍。
但帮佣却仍然是那么几个人,已经有些周转不开了。
金兰屋在千堇之后,又打造了一名为“柳月花魁”的女子,风头比起以前的千堇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名声在花柳街已经传了开来。
妈妈桑恨自己曾经有眼不识珠,竟是没早发现这棵摇钱树。
“多请两人?”妈妈桑鼻腔哼了一声,“现在哪家店里不缺人,你以为人那么好找啊?”
她也不是没想过招人。
只是这盛荣期又不是她一家金兰屋,整个花柳街都是一个模样。除了容貌稍微过得去的游女以外,就属差役最抢手了,薪酬接连涨了好几贯。
转念想着这盛荣期一年就两个月时间,咬咬牙也就过去了。
一旁偷听的精瘦差役机灵地凑了上来,“那后巷子不就还有个人吗?陪客人肯定是陪不了,但做些扫污、倒夜香的事情还是没问题的。”
“她?不行,她那张脸会把客人都吓跑的。”妈妈桑眉头一皱,她当然知道对方所指的是后巷子里苟且偷生的千堇。
她也听说过对方那比腐鼠还顽强的生命力,有些不屑一顾。
差役说:“只要把她关在后房,不被客人看见不就行了。反正她的卖身契还在妈妈桑您的手中,连酬金都不用付,只用给两口饭就行了,是笔划算的买卖。”
妈妈桑思索了好久,还是听从了对方的建议。
“哎,我这个人就是心软。她虽然脸已经烂了,但再怎么说那也是条命,早秋一过马上就要入冬了,她在外面是断然撑不过这个冬天的。”
说完摆出一副大发慈悲的模样,“你去把她带回来,好好管教管教,切记不得让她出现在客人面前。”
“好,我这就去。妈妈桑您真是个善心肠的人。”差役抬着碎步就朝着后巷去了。
差役其实是有自己的小算盘的。他本身相貌丑陋,家境赤贫,千堇花魁原是他不可觊觎的对象。
但此时不一样了,千堇什么都没了,连她最引以为傲的脸都没了。
现在的他,配千堇的话也算是绰绰有余。
他在想,朝夕相处下来,或许还能白得个小娘子。千堇那张脸虽然的确丑陋骇人,但他不嫌弃。
千堇欣然接受了这份“邀请”,虽然也根本没有她拒绝的余地。
她重新回到了金兰屋。从十指不沾的花魁游女变为了干最脏、最累活儿的仆佣。一个人住在后院深处的窝棚,平时不与人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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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花酱,”妈妈桑暴怒的声音在金兰屋里吼到,“二楼迎春居的客人喝多吐了,赶紧去打扫一下。”
白文姍从睡梦中睁开眼睛,答道:“好的,我知道了。”
她从楼梯间中迈了出来,摸着黑朝着迎春居所在的方向奔去。
深夜之中,被妈妈桑叫醒去收拾残局是常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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