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叶施施站在空旷的房间里,愣愣的看着前方敞开的房门,整个人都有些呆。
过了好一会儿,她的眼神突然变得阴郁,然后“呵呵”的冷笑了起来。
随后,她嘴角飞翘了翘,从腰间的香囊中取出一只带孔的小瓷盅。
捏着那只瓷盅,挑眉轻笑:
“叶循艳,你问我算老几,是吗?问我算个什么东西,是吗?”
“快了,很快了,很快,我就会是你的主人,而你就是我脚下一只摇尾乞怜的狗。”
接着,她走至桌旁,将瓷盅的盖子拿开,一条透明色的小虫子,便呈现了出来。
叶施施见此,笑了笑,接着再面无表情的从自己的储物戒内取出一把小刀,划破自己一只手指。
接着迅的用另一只手结印,将自己的本源精血逼至那只手指处,再将指间的鲜血滴在了那只虫子的身上。
她一边滴血,一边笑盈盈的自言自语道:
“原本,我是想让它慢慢的长大的,可如今嘛,我不得不提前催熟它们了。”
残魂见此,焦急的出声制止:
【叶施施,快停下!你是疯了吗?竟敢动用自己的本源精血!你是想毁掉自己的身体根基吗?】
叶施施咬牙恨恨的道:
“这是那叶循艳逼我的,待到我这蛊母成熟后,我定要从他的身上,把利息给讨回来!”
残魂闻言,简直快要被叶施施气得七窍生烟了。
【疯子!你简直疯得无药可救了!】
【你这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呢?资源吗?不是!你现在已经拥有无数的资源了……可你仍不满足。】
【说白了,你无非就是想像叶弥若那般,获得叶家人,以及玄天宗内每一个人的关注与宠爱罢了!】
【叶施施,以道驭术,术可成,以术驭道,术必衰!】
【业力牵引才是道,蛊虫控心,那只是术啊!】
【蛊虫控心,若是没有业力线的支撑,它其实根本就控制不了人心多久,而下蛊之人也必定会遭受反噬。】
【叶施施,你想要那些人的关注与宠爱,那就从道的层面去获取啊!】
【而且,从道的层面下手,其实也并不困难。】
【你只需多去做点善事,再把做善事的功德,全部送给你所想的人……只需三万件善事,只需要三万件,你就可以让你所想之人,把目光投向你,并对你心生欢喜。】
【就像叶弥若一样,叶家人和白让尘之所以会那般的宠爱叶弥若,就是因为叶弥若在多世累生中,都会在做完善事后,下意识的把功德回向给他们……】
叶施施闻言,嗤笑出声:
“三万件善事?即使保证做到一天一件,那也得需要八十三年的时间吧?”
“上仙,你诓我也得有个限度!”
“而且,即使你说的都是真的,我也不想按照你说的去做!”
“因为,那样实在太过憋屈,并且憋屈的时间还很漫长,我根本就等不了!”
“我恨不得,现在就让那个叶循艳,为他之前对我的轻视,后悔下跪!”
她潜进他的家,只想用他手指盖个指纹印,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某次party,被人问到莫南爵哪点好,童染吃得正欢,忽略了身后的身影,随口回道财大气粗!回家后刚准备开门,被人直接堵在门口听说,你喜欢我财大器粗?童染脸一红莫南爵,你不要脸!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放心入坑小说关键词误惹豪门爵少的迷糊新娘无弹窗误惹豪门爵少的迷糊新娘txt全集下载误惹豪门爵少的迷糊新娘最新章节阅读...
南予陆洛南予陆洛陆洛南予陆洛南予...
穿越逆袭系统守护恋爱双男主,男主理性为己,男二只为守护身边所爱。男主以厨证道,男二以食证道。前世陈天因为信任他人,结果被信任之人被刺。契约厨神系统,在一个厨师职业为下等人的世界,逆袭成为世界最强。契约众多神兽,第一只却是一只只会拆家的哈士奇。为护身边之人,创立驭兽会,掌控众多妖兽,都是以一敌多的强者。手关于我主职业是生活职业...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简介关于我在破事部养成女友标签破事同人,单女主,日常向,有系统。孟南柯因不满当下的人生点了个广告。没想到再回,来到了破事精英的世界。问题是他没看过完整剧情啊!好在带了个常见的系统金手指。自此,破事部的许多故事有了新结局头套项目末尾,胡强没有哭泣。盯盯乐体验的期间出了一个颜帝。绩效为王单元,破事部顺利打通关,成功拿到了总裁特别奖。因为聚餐,破事部跟批事部的撞脸怪提前相遇。虚拟伴侣体验计划,历经三条时间线避免了悲尾欲知更多精彩详情,请移步正文。...
简介关于围困寺庙抢尼姑!皇长孙他疯了?穿越异世,一睁眼,父母双王!哦!弄错了,是父母双亡。天崩开局,醉酒戏王妃,睡中遭圈禁,一睁眼,还被退了婚。都是前身惹的祸,你让小爷来背锅?这不存在的!第二日,一怒之下,夏天启斗酒诗百篇,拔刀砍太监就此,开启了他京都一爸的生活大夏丞相武力值点满就是不用,你还偏要秀智商?这下傻了吧?靖安王妃皇长孙,我乃靖安王妃,大你两个辈分,你不能吕二娘你信不行老娘一鞭子抽死你。夏天启你信不信劳资能挺住。武皇臭小子,就算你看上了她,那也要等靖安王死球了再说。百年后,一破衣烂衫的老道士,翻着白眼捧着碗,右手拿着棍,碗中还有几枚铜钱。正所谓,卦不可算尽,畏天道无常。情不敢至深,恐大梦一场。溢,你你丫把老夫的盆放下。友情提示本书为架空,不是历史书籍,请不要用历史来对话,本书一切皆由作者说了算,请不要和我干仗,我可以禁言,你干不过我。第二,请参考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