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参见小王子。”
那小王子一脸高贵之态,抬手间一道身影被丢出。
沈书仔细一看,发现居然是木缘仙子。
只不过此时木缘仙子满脸狼狈,脖子上拴着一条狗链,绳索一头被血族小王子牵着。
而木缘仙子,就这么趴在地上。
当木缘仙子看到沈书的瞬间,立刻瞳孔一缩,紧接着大喊道:
“就是他,是他给我提升修为。”
“是他,收走了青木宫修士寿元!”
说着,木缘仙子面目狰狞,死死盯着沈书。
满脸疯狂,大吼道:
“是你把我害成这样,是你害死了整个青木城的人。”
“是你,这一切都是因为你。”
看着那狼狈不堪几乎发疯的木缘仙子,沈书想到了曾经那个,想要为青木城百姓献出生命的木缘仙子。
她们,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这才过去多久,已经变得人不人,鬼不鬼了。
然而此时的血族小王子,却是一脚踩在木缘仙子头上。
木缘仙子顷刻间恢复平静,趴在地上一言不发。
那可怜听话的样子,让沈书一阵可笑。
此时血族小王子则是极其感兴趣的盯着沈书,笑道:
“你可以给别人增加修为?”
沈书听到这个提问,却是丝毫不在意,笑道:
“当然可以。”
“只要花费足够的寿元,只要不是跨大境界,都可以。”
听到沈书确定的回答,血族小王子顿时更加兴奋。
没有任何迟疑,开口说道:
“那就先帮他们几个,全部进阶到炼气期顶峰。”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本王子就先不杀你。”
沈书扫了这些血族一眼,发现他们此时还剩下的寿元都在一百多。
毕竟妖族根基雄厚,寿元也远比修士更长。
通常炼气期,寿元都有两三百之多。
略微思量,沈书便开口笑道:
“只需要五十年寿元,就可以把他们修为尽数提升到炼气期顶峰。”
“一个个来,说同意就可以。”
此时周围一众血族只感觉诧异,显然是不相信的。
毕竟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匪夷所思。
如果这些都是真的,人族恐怕早就出现大量的顶尖高手。
那光头血族差不多炼气期十一层,此时来到沈书面前。
“老子愿意用五十年寿元,换取进阶炼气期顶峰。”
“如果达不到,老子就吸干你的血!”
“成交!”沈书满脸平和之色,心里几乎乐开了花。
赌的就是你们不相信,这绝对是纯赚。
结果下一刻,那光头血族的实力直接便达到了炼气期十二层顶峰。
只差一步,便可以进阶筑基期。
其一副不可置信,感觉这一切都是假的。
其他的血族一见,纷纷上前。
要知道他们妖族进阶缓慢,尤其是到练气后期,进阶可以说是极其困难。
很多普通妖族都会止步在炼气期,能够快速增加修为,绝对可遇不可求。
至于寿元损耗,他们压根不信。
十几个血族实力全部达到炼气期顶峰,沈书也如愿增加六百多年寿元。
她潜进他的家,只想用他手指盖个指纹印,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某次party,被人问到莫南爵哪点好,童染吃得正欢,忽略了身后的身影,随口回道财大气粗!回家后刚准备开门,被人直接堵在门口听说,你喜欢我财大器粗?童染脸一红莫南爵,你不要脸!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放心入坑小说关键词误惹豪门爵少的迷糊新娘无弹窗误惹豪门爵少的迷糊新娘txt全集下载误惹豪门爵少的迷糊新娘最新章节阅读...
南予陆洛南予陆洛陆洛南予陆洛南予...
穿越逆袭系统守护恋爱双男主,男主理性为己,男二只为守护身边所爱。男主以厨证道,男二以食证道。前世陈天因为信任他人,结果被信任之人被刺。契约厨神系统,在一个厨师职业为下等人的世界,逆袭成为世界最强。契约众多神兽,第一只却是一只只会拆家的哈士奇。为护身边之人,创立驭兽会,掌控众多妖兽,都是以一敌多的强者。手关于我主职业是生活职业...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简介关于我在破事部养成女友标签破事同人,单女主,日常向,有系统。孟南柯因不满当下的人生点了个广告。没想到再回,来到了破事精英的世界。问题是他没看过完整剧情啊!好在带了个常见的系统金手指。自此,破事部的许多故事有了新结局头套项目末尾,胡强没有哭泣。盯盯乐体验的期间出了一个颜帝。绩效为王单元,破事部顺利打通关,成功拿到了总裁特别奖。因为聚餐,破事部跟批事部的撞脸怪提前相遇。虚拟伴侣体验计划,历经三条时间线避免了悲尾欲知更多精彩详情,请移步正文。...
简介关于围困寺庙抢尼姑!皇长孙他疯了?穿越异世,一睁眼,父母双王!哦!弄错了,是父母双亡。天崩开局,醉酒戏王妃,睡中遭圈禁,一睁眼,还被退了婚。都是前身惹的祸,你让小爷来背锅?这不存在的!第二日,一怒之下,夏天启斗酒诗百篇,拔刀砍太监就此,开启了他京都一爸的生活大夏丞相武力值点满就是不用,你还偏要秀智商?这下傻了吧?靖安王妃皇长孙,我乃靖安王妃,大你两个辈分,你不能吕二娘你信不行老娘一鞭子抽死你。夏天启你信不信劳资能挺住。武皇臭小子,就算你看上了她,那也要等靖安王死球了再说。百年后,一破衣烂衫的老道士,翻着白眼捧着碗,右手拿着棍,碗中还有几枚铜钱。正所谓,卦不可算尽,畏天道无常。情不敢至深,恐大梦一场。溢,你你丫把老夫的盆放下。友情提示本书为架空,不是历史书籍,请不要用历史来对话,本书一切皆由作者说了算,请不要和我干仗,我可以禁言,你干不过我。第二,请参考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