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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遥远的西边,有一座大山,名为‘千寿山’。
这座山峰直插云霄,一眼望不到尽头,一层淡黄色的屏障笼罩着这里,让人看不清里面的情况。
在这座万寿山山巅的一处山崖上,一名身着暗黄色长袍,上面有着一朵青色祥云图案的年轻男子一手支着下巴,一手拿着一根玉石如意,一手拿着一根玉制的如意,目光有些呆滞,有些茫然。
“也罢,既然来都来了,那就顺其自然吧,我的心,就是吾乡。”
少年站了起来,习惯性的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喃喃自语。
来到这片蛮荒,他已不知多少万年,甚至连他自己都忘记了,就算回到了那颗令他朝思暮想的蔚蓝星球,恐怕也早已物是人非,亿万年过去了,亿万年的时间,在这颗星球上或许只是一弹指,但在这颗星球上,却足以掀起一场惊涛骇浪。
他缓缓抬手,摆出一套拳法,他的速度很慢,但却很稳定,不知不觉中,他的背后出现了一片云雾,镇元子也慢慢的闭上了眼睛,他的速度也在加快,很快就变成了一道模糊的残影。
“好了,结束了。”
感受到身体里的燥热,他深呼吸一大口,满足的沿着着下山小路,慢悠悠的走了过去。
在他的背后,云层被分成了两半,云层和云层泾渭分明,像是一条游动的鱼儿,在天空中游动,久久不散。
顺着小道,走到了一处陡峭的山峰上,隐约可以看到一座庙宇。
一座宫殿群,一座池塘,一座碧绿的池塘,一只妖兽在里面穿梭,大门上挂着一块匾额,上面写着:“仙人不死,天同寿道人家。”任是任何人见到他,都要赞叹他的高风亮节,不愧是真正的仙家府邸。
五庄观外,两只云鹤在半空中飞舞,口中念念有词:
“拜见师尊。”
镇元子觉得好笑,他伸出一根手指,对着那两个孩童的眉心一指,顿时两个孩童模样的孩童化为了人形。
人族,也就是所谓的先天之躯,因为是上古时期的**大神,所以才会被认为是天地间最顶级的存在。
两名一米多高的白衣小童,相互看了一眼,从彼此眼中看到了兴奋之色,他们立即跪倒在地,大声说道:
“多谢大人赏赐。”
镇元子微微点头,露出一丝笑容,“你们是我遇到的第一个生物,我既然给你们指点,就当是一种缘分吧。”
那两个孩童一听,连忙再次叩首。
“还望大人赐个名字!”
镇元子摸了摸自己的胡须,脑子里飞快的转动起来,就算是他上辈子受过最好的教育,也找不到比这两个人更好的名字了。
“好吧,你们两个就叫清月吧,去我道观当门房。”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二人再次磕了个头,这让镇元子有些无奈,这件事对他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但是对两个云鹤真人而言,却是一种莫大的幸运。
“无需多礼,以后只要行礼便好,没必要行跪拜大礼。”
镇元子摸了摸小童的头,把他们带到门口的两个房间里,然后背着手,施施然的走了出去。
五庄观正中心,森罗大殿之中,一座古色古香的大殿,通体用紫色的玉石砌成,上面写着“观道”两个大字。
大殿之中,空无一人,唯有一条紫色的长桌,上面摆放着一口三足金鼎,上面点着三根香,上面写着“天地”两个大字,最后一根,乃镇元子闭关苦修的地方。
他袖袍一挥,一枚好似小孩形状的果实悬浮在空中,被他一把抓在手中,大口大口的吃了下去。
这果子一眼望去,除了浓郁的灵力外,还有一丝神性,却不知道它的来头,这果子,名叫‘天蚕丸’,也叫‘人参果’,乃是天地间最大的一种植物,每隔三年,便会绽放一次,每隔一段时间,便会结一次果实,再经过三千年的生长,再经过一万年的采摘。
每一年,都会有三十枚果实,每一枚果实,都像是一个三代孩童,每一枚果实,都有一种奇异的光泽,每一枚果实,都有一种灵性,若是有机缘,可以让一个普通人,拥有三百六十年的寿命,一个人,可以拥有四万七千年的寿命。
这株人参果树,与地书一样,都是他的本命法宝,早就被他炼化了。
他将人参果一口吞下,顿时觉得丹田里的灵力充盈无比,在他的胸膛上,有五道气流盘旋,每一道气流,都蕴含着一种不同的属性,而在他的头顶,则有三个花骨朵,正在绽放。
镇元子脸色一变,沉声道:
“不行!”
钟岳大手一挥,三枚人参果出现在他的手中,将他的丹田中的能量调动起来,让他的三个花骨朵都在轻轻颤动。
“开三朵三花!”
镇元子大吼一声,一片纯净的天地之力,在他的身体周围凝聚,就像是一汪清水,他的头上,三片花瓣盛开,如同梦幻一般。
“三朵莲花一出,便是完美的金仙了,哈哈!”
镇元子仰天狂笑,金仙巅峰境界,在他看来,就是一个笑话。
在洪荒之中,三花境、五气朝元是最高层次,被称之为大圆满,距离证道成就太乙只有一步之遥。
镇元子站了起来,伸出双臂,把大殿里的天地元气都吸了进去。
“时隔多年,我终于有了足够的力量在这里站稳脚跟,是时候出去走走了,我在这里一躲就是数万年,我对洪荒可是很向往的。”
一掌拍出一卷淡黄色的册子,这册册子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而成,质地柔软,这是一本名为‘地书’的书,也叫‘土膜’,是一件顶级的先天灵器,拥有它的人,可以站在地面上,所向披靡。
打开书册,里面没有任何字迹,只有一条弯弯曲曲的线条,上面有山川河流,有山川河流,很容易就能判断出,这里就是一条灵脉。
镇元子摸了摸自己的地书,目光闪动,“我们缺少的,就是攻击法宝。”
这也是他想要在洪荒闯荡的最大目的,虽然守护着一株人参果树,能够让他的修为更加稳定,但是在攻击方面,他还是差了一些,地之书虽然号称最强的防守,但终究只是一种防守之术,而他所学的“袖里乾坤”,却不能用来擒拿敌人,只能用来困住敌人,但却不能用来杀人。
“任重而道远啊。”
他将地书收入袖中,然后打开了大殿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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