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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翟和仰阿莎经过一番“雁祭”之后便也算得礼成,武维义和杜宇权当是他们二人的长辈。一切虽是简陋,但也算得礼数周全。
众人大悦,只听戌僰是从旁鼓舞说道
“妙极妙极!婚聘乃为终身大事,如今虽是礼成,但如今这般却也不免有些委屈了墨家贤弟和阿莎姑娘……只待此间纷事一了,大伙重回柯洛倮姆之时,定然要替他二人再操持一场浓重些的才行,以示庄重啊!你们看如何啊?”
众人闻言,纷纷表示本该如此,逃亡路上难得有如此喜事,大家脸上亦都是露出了久违的欣喜之色。便是武多同,也咧嘴笑了起来,武哲多则是来到仰阿莎矮跟前,手中拿着一个银锁,仰头看着她,开口说道
“阿娅(阿姐)大婚,母后若是知晓,定然欢喜。哲多此次出逃,走的匆忙,未曾带得什么贵器。此乃哲多的银锁颈饰,自小便伴于哲多,今日便将此物赠予阿娅。”
仰阿莎知道武哲多是在场中自己唯一有血脉的亲人,其母天玑夫人乃是自己母主的族娣,因此他们二人自当也就成了姐弟的关系。所以,这时候由他代表族人出面赠礼,倒也是符合僰礼的。仰阿莎当即站起,双手接过银锁,随后拿起身边的一个装满清水的水袋,说道
“多谢哲多阿弟!”
只见武哲多接过了水袋,微微灌了几口,却没将水袋奉还,而是将其绑在腰间。按照僰族风俗习惯,答谢酒水不同于其他敬酒,喝与不喝,都不便还于主人,否则视为不敬。
这时其他人也一同上前祝贺,也基本都只能是送得一小物件。仰阿莎和墨翟也不由分说,只管将其一一接过,并口中称谢,以水代酒挨个酬谢过来……
一切尘埃落定,武维义指了指大雁,说道
“诗有云‘将翱将翔,弋凫与雁。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宜言饮酒,与子偕老。’贤弟,此番为示弟之诚意,不如便由你代劳,且予众人炖得一锅雁汤吧。”
(宿巢鸟雀将翱翔,射鸭射雁去芦荡。野鸭大雁射下来,为你烹调做好菜。佳肴做成共饮酒,白头偕老永相爱。——《诗经·郑风·女曰鸡鸣》)
墨翟领会其意,便是立即应了一声。从武维义手中又接过了承影,便是忙碌去了。毕竟此事于墨翟而言,意义非凡,因此其手脚甚是麻利。而此事又为他的终身大事,旁人也不便帮手,于是只管是分别坐下静候。
仰阿莎坐在一块石头上,武哲多则是蹲在下,突然问道
“阿娅,蛊王还在你身上吗?”
仰阿莎微微一愣,随后回道
“自是在的。”
天玑夫人临走前,将蛊王交给墨翟保管,而墨翟便一直是将其藏在身上。后来在给仰阿莎送食之时,便一并是放在了洞外,仰阿莎自然是将其悉心收纳起来。
武哲多叹了口气,说道
“哎,哲多本来对蛊术极为感兴致,自也想要养一只蛊王。但母后总是顾左右而言他,不准哲多玩耍。”
其实,僰寨自古以来便是以女为尊,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关键,便是男子养蛊不易,男子阳气太甚,所养蛊王效用和寿命皆要大打折扣不说,对于男阳也是极大的消耗。毕竟是聚阴之物,男子养蛊,亦特别容易被其反噬。天玑夫人不让幼子擅养蛊王,自也是有她的一番道理的。
因此,仰阿莎便是与他好言劝道
“姨母不让你养蛊,自是为了哲多好呀……”
“这个哲多倒是明了的,不过终究是有些好奇。况且对于蛊术,母后虽不曾教过哲多,但哲多平日里也甚是关注。因此,虽未曾亲养,但对其理论倒也了解一二。阿娅既然养蛊无数,想必阿娅定然是懂得更多。若是可以,阿娅能否亦是教教哲多?……”
仰阿莎则是说道
“跟你说说一些理论,倒是无碍。但你千万不可轻易养蛊……若真要养,就养一些效力小一些的,否则遭了反噬则必受其害,明白吗?”
武哲多闻言,立即是点头应道
“嗯……那是自然,多儿只是好奇而已,并无他意。”
仰阿莎松了口气,且是理了一番思路,随后便是侃侃言道
“其实外界对于蛊术的传闻,颇有虚言之处,此物倒也并没有那般神奇。人人谈蛊色变,皆认为蛊能飞游、通变幻、晓人事,犹如鬼怪一般来去无踪。而造蛊者可用法术操控蛊虫给施术对象带来各种疾病甚至将其害死。其实这些自然是不对的,蛊并非什么如同鬼怪之物,当然,能飞能游,甚至光,那也是个别蛊虫的特性而已,至于法术,那更是无稽之谈。”
武哲多听罢,不禁是点头言道
“这些哲多倒也是知晓的,蛊术其实多半都是效果缓慢的。据多儿所知,有两种蛊见效极快,一种为烟蛊,此蛊可使人迷了心神,以便于逃脱,还有一种乃是针蛊,此蛊剧毒无比,见血封喉,不过母后不曾习得此蛊,说是此蛊凶猛,养之受之皆无回旋余地,是以天理难容。”
仰阿莎证了片刻,说道
“针蛊确实凶狠,而且几乎没有什么救治的机会。我族中人确实不会轻易豢养此等凶物,不过姐姐的母主也曾言道,说针蛊对付寻常人,自是不妥,但如果拿来对付穷凶极恶之人,倒也不失一种手段。蛊术从来不是可怕之物,主要还是看使蛊之人。更何况,蛊再阴毒,却也难敌这世间心术不正之徒啊……”
武哲多恍然大悟,说道
“阿娅此言甚是,此前确是无人与哲多说得这些道理。今日能听得阿娅之言,甚幸。”
仰阿莎此时又好似是略微恢复了些往日里的俏皮劲,不禁是嘻嘻笑道
“嘿嘿,其实这些也都是母主告诉姐姐的,但姐姐可也管不得这些。谁要是真敢将姐姐惹急了,嘿嘿,姐姐也定要用此蛊来对付他!……对了,弟弟,此蛊若是要学起来倒也甚是容易,似阿弟这般赤诚,学得这些倒也是无妨的……阿弟可想学学?”
众人听到仰阿莎侃侃而谈,比之以前,仿佛是变了一个人,当真是多了一分成婚过后的那种稳重。但随后这一句话,却又有些暴露本性。纵是武哲多再懂事,却也不过是个孩子,又怎可轻易教授这些个凶横的蛊术?
就在这时,墨翟的雁羹也已然炖好,武维义上前帮忙,将雁羹以中空的竹筒盛起,然而分而食之,武维义一边分羹,一边竟又是借机是吟唱道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诗出自《诗经·无衣》,意为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战裙。君王兵去交战,修整甲胄与刀兵,杀敌与你共前进。
此言此语,与他们目前的状况倒是极为契合的。众人听罢,深解其意,并是不由自主的异口众声和唱了起来。
而其中,尤其又以这“偕行”喊得是最为齐整。众人如今一起逃亡,同仇敌忾,只觉冥冥中自有一股拧劲将他们是牢牢攥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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