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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很鲜。
“小哥,住宿吗?很便宜的。”
“市中心三十块,还差一个人,去不去?”
人群熙熙攘攘,吆喝声此起彼伏,马路宽敞平坦,一辆辆驶过的汽车在视网膜留下光的亮痕。大约是植被缺乏的缘故,阳光比葳蕤山更为毒辣,元岳奇地左看右看,白皙的皮肤上却没有一滴汗水。
对了,要去的地方是……
元岳站在交通路线图面前,装模作样地看了一会儿。然后他找了一辆出租车,字正腔圆地对司机说:“你好,我要去琅华苑,谢谢!”
透过车窗,元岳呆呆望着繁华的城市,将第一次坐车的兴奋掩藏得很好。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高的楼房,有那么大的电视,就连一盏造型别致的路灯都会引他心中小小的惊呼。
大千世界迷了他的眼,等元岳回过神,现那个长得有点像水滴的雕像自己已经看到过四次了。
“小伙子啊,你不说清从哪里下车,我怎么知道呢?”面对询问,司机理直气壮地说。
元岳隐约察觉到不对劲,但他一个刚进城的土包子,根本不懂“绕远路”这一出租车宰客大杀器。想了想,他先要求路边停车,然后朝司机打了个响指:“琅华苑离这里远不远?你知道那个地方吗?”
司机的目光变得一片涣散,仿若神游一般,不由自主地开口,将难以告人的心里话老老实实交代了出来:“知道,就在前面路口嘛。都绕过去四次了,你这傻小子没看见,哈哈。”
傻小子元岳气得脸通红,咬牙切齿地问:“我该给你多少钱?”
“八十。”
元岳丢下一张二十元纸币,走下车重重甩上车门,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
琅华苑果然距离不远。元岳刚走过路口,就看到古色古香的气派招牌。
这里是条古玩街,到处都卖着“刚出土”的古董玉器。鳞次栉比的店铺,热闹非凡的人群,他顺着打量了一路,终于跨入琅华苑的大门。
一进门,还未来得及欣赏店内的铺陈摆设,细品空气中弥漫的淡雅芬芳,元岳就听到一声大喝——
“小子,买不起就别碰!”
一个明显稚嫩的声音据理力争:“这个坠子明明标价三千,我已经将钱带过来了,你怎么还是不肯卖给我?”
元岳已经走进店内,一眼就看到柜台内站着的年轻店员。
那人看起来比元岳略大一点,却没有元岳高,身子骨有些单薄。他的五官生得很好,肌肤极白极润,竟然让满屋玉石相形见绌。只可惜一条偌大的疤痕横贯脸颊,彻底破坏了所有美感,只看一眼就让人心生惧意,不敢多看。
然而,相比较言行,他的相貌甚至可以称得上和善。只见他翻了个白眼,懒洋洋挥了挥手,似乎是要赶走恼人的苍蝇,阴阳怪气地说:“也不照镜子看看你那穷样,哪里像买得起的?!在我们店转悠那么多次,要不是看你年纪小,我早就轰你走了!”
被他恶言所伤的是一名看起来十五六岁的少年,衣着的确称不上华丽,甚至连普通都算不上。他穿着一身旧校服,原本应该是白色的布料已经泛黄。元岳知道,这不是因为疏于清洁,而是因为穿的时间实在太久。
然而除此之外,少年的衣服鞋子都很干净,背在身后的书包也很整洁,一点没有这个年纪的男孩子粗枝大叶的邋遢。如果不是他天**洁,就是经过一番郑重的收拾。元岳更倾向后一种可能,因为他此时正在跟那个店员理论。
“我有钱!”少年大声说,因为受到大庭广众之下的羞辱,他的眼眶里含着泪水,但语气与神情依旧倔强,“我打了三个月的工,想要送给妈妈一样生日礼物——我没有撒谎!”
店员依旧不以为然,又漫不经心玩起了指甲。那双手是元岳生平仅见的好看,而这个人又是元岳生平仅见的讨厌。
“省省吧,这种说辞我起码听过一百遍啦!就是不卖给你又怎样?想买玉的话,出门左转不送,别耽误我们做生意,快滚快滚!”
“你、你——”
那少年气不过,狠狠瞪他一眼,夺门而出。
大概是因为心神不宁的缘故,他出门的时候,还差点撞到刚刚进门的客人,红着眼睛道了声歉,跌跌撞撞地离开了。
“小祝,怎么又把客人气跑了?这可不是好好做生意的样子。”一个沉稳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元岳循声望去,见刚进门的是个四五十岁、大腹便便的中年人,体型跟汪胖子有得一拼,手里把玩着一串隐现金丝的沉香手串,脸上挂着和煦慈祥的笑容。
“哈哈,原来是李爷您老人家,今天怎么有空过来?唔,那些穷鬼不理也罢。您坐您坐,我去倒茶。”那店员小祝猛然变了一张脸孔,点头哈腰,大献殷勤,跟方才简直不像是一个人。只是脸上的那道疤痕,在刻意的献媚之下,更显扭曲狰狞。
元岳在店内略转了转。那个小祝一直在讨好刚进门的“李爷”,许是觉得他衣着寒酸,半个眼神都没有分给他。元岳见状,也没去自讨没,又仔细看了看方才少年想买的坠子,摸着下巴想了想,便也走出店门,追往少年方才走去的方向。
这条街上的玉器店着实不少。元岳还记得那店员小祝方才说的话。出门左转,正是一家看起来清典雅、却略显冷清的店铺,他信步迈入,果然看到方才买玉受辱的那名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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