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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搬山(1)
徐凤年懒得跟姜泥大眼瞪小眼,把她晾在地上,去屋内打开行囊,除了一颗硕大夜明珠和几支毫锋锐若锥的关东辽尾,其余书籍都扔到桌上,堆积成山。
放眼望去便是紫禁山庄的《杀鲸剑》,两禅寺的摹本《金刚伏魔拳》,南海最大尼姑庵的《观音点化指》,五花八门,五十几本武学秘典,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各宗各派的上乘招数,可能离最顶尖境界还有差距,但徐凤年想要圆熟学成其中一项,都是壮举。
他一股脑从听潮亭搬来,不是想要将这几十种武学都学全,只是试图博采众长,在每本秘笈中拣选出一两适用的,可以套用在刀术上是最好,退一万步,见多了猪跑,以后行走江湖,哪怕看到一头猪能够水上飘草上飞,也不用大惊小怪。
如同下棋对弈,这些书便是一些套路定式,对手落一子便知后三手十手的方位,任由你们千般变化神通,我早早一刀杀之即可。
徐凤年拿起一本秘笈翻了几页,放书提刀,准备去白象池再练六百劈刀六百掠刀,出了门才现姜泥还没下山,坐在青竹椅上,在那里拿袖子抹去脸上泥土,动作细腻,想必每一个扯动都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天底下哪有不爱美的女子?
徐凤年嘻笑道:“小泥人,马上要月黑风高了,一个人不敢下山?我这人心好,帮你喊个唇红齿白的俊秀小道士一同下山?”
姜泥冷笑道:“大柱国让我在武当山住下来。我听说某人已经行了及冠礼,真是好笑。”
徐凤年一阵头大,不理会这棵无根小草的冷嘲热讽,只是皱眉道:“徐骁吃错药了?”
姜泥板着脸默不作声,伸出两根纤细如春葱的小指儿,慢慢梳理掉沾染在三千青丝上的泥土尘屑。
徐凤年去山林采了些药草,丢在屋前,说道:“你住这里,我去别处。”
姜泥无动于衷,泥菩萨一般纹丝不动,依然歪着脑袋看也不看世子殿下,细致收拾战场。那一大摞草药,她才不会去碰。
徐凤年拿着夜明珠和野兔硬毫笔来到悬仙峰洞内,在石壁上凿出一个窟窿,将夜明珠镶嵌进去,顿时灯火通明,双手血丝渗出布条的徐凤年继续挥刀,只是不敢轻易拿瀑布下刀。
深夜时分,已经精疲力尽,坐在离瀑布最远的石壁根下,盘膝而睡,刀不离手。
清晨时分,准时醒来,徐凤年睁开眼睛便看到洪洗象蹲在瀑布前,捧水洗脸。徐凤年对这货一向是眼不见为净,起身在空地操练劈刺。
他古板练刀的时候,在山上骑牛放牛了十几年的家伙在石壁前研究那颗价值连城的重棘之璧,滚圆珠子在亮处,通体碧绿晶莹,一到黑夜便清亮如满月,洪洗象眼前这一颗不以大见长,只是彩霞出众。
要说世间最大的夜明珠,还在皇宫内,需四位二八佳丽环手而围,就放在隋珠公主的书房内,这位皇帝陛下最疼爱的女儿之所以叫隋珠公主,便是因为她出生时,隋国进贡了这颗在泰山脚下挖出的巨大夜明珠。
徐凤年似乎原本有机会拥有两颗“隋珠”,只要他肯进京,做那驸马爷。
香饽饽烫手不烫手徐凤年没机会得知,在北凉王府出不了这种低等纰漏,因为梧桐苑丫鬟一个比一个心思温柔。可那烤地瓜板上钉钉的烫嘴烫手烫心,世子殿下比谁都能确定。
洞内湿气浓重,徐凤年又出了一身热汗,交织在一起很伤身,徐凤年不敢多呆。
将绣冬刀扛在肩上,拿了一根著名的关东辽尾,这是质地最好的紫兔硬毫,兔毫本就是硬毫,北地更健,而关东紫兔则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硬毫,这种笔最适合写遒劲方正之字,笔尖如锥利如刀,笔刀笔刀,这才是真正的笔中刀。
徐凤年从小练字就被李义山要求只用硬毫,毫柔无锋的羊毫绝对不能碰,柔若无骨的字,向来被王府第一雅士唾弃,但徐凤年知道迟早有一天要去书写牌匾大字的巨楷,到时候还得拿起软毫。
徐凤年虽然被骂做金玉其外的草包,做多了像寒士书生重金购买诗词曲赋的勾当,但琴棋书画茶酒,样样都懂,只是未必精通而已。
练刀是力大事,练字是力小活,尤其是练刀过后再练字,格外艰难。
徐凤年用关东辽尾蘸水在青石上写《杀鲸剑》口诀,字由心生,地上行书显得杀气腾腾。
洪洗象蹲在一边观摩,啧啧称奇道:“好字好字。比大师兄的蚯蚓爬爬强了百倍,他与下山的师弟或者山外人物书信联络,都得找我代笔。”
徐凤年把这厮的赞誉当作耳边风,咬着关东辽尾笔杆子,上山前练刀辛苦,却也不至于艰辛到将三年游历磨砺出来的老茧都给硬生生剥去。
现在每天满手鲜血,不练刀时徐凤年就把绣冬搁在肩膀上晃荡,肩挑绣冬,瞧着是挺诗情画意的,徐凤年内心可都是杀人的心都有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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