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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必须离开你曾经住过、爱过、深埋着所有过往的地方,无论以何种方式,都不要慢慢离开,而要决绝地离开,永不回头。不要相信过去的时光才更好,它们已经消亡了。过去的岁月看来安全无害,被轻易跨越,而未来藏在迷雾中,叫人看来胆怯。但当你踏足其中,就会云开雾散。”
我偷走了那本书,还偷走了他一条项链。如今算起来,这两件东西就是我的全部遗产了。
我在那年离开了北京。
教练问我为什么要学开飞机,我说是因为想要战胜自己的懦弱。其实到头来我什么也没有赢过。我这一生做过最勇敢的事情,就是爱了一个不爱我的人。
如果有一天我因此而丧命,也算是如愿以偿了。
第一次独自驾驶飞机,在大气层受到气流的干扰,我害怕得尖叫,然后撞上了飞鸟。那时真的以为自己会死掉,一个人在天上大哭大叫,把天地神明都求了一遍。
所以我现在在写的,应该就是遗书了。我一生都活得很自私任性,看起来肆无忌惮,可是到头来,却现我所爱的,皆弃我而去。
可是回头想想,一辈子做不到循规蹈矩,也学不会安分守己,如果人生可以重来过,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还是要这样过。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吃,想爱,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忽明忽暗的云。
赵一玫
ps:沈放,我已经用我的方式向你告别过了。
落款时间是在三年前。
男人站在布置得像是城堡的粉红色房间里,暗处的光落在他的身上,而他的小公主,早已长大成人,离开童话,离开城堡,离开家乡。
他手里握着她曾经写过的遗书,想他们曾经有多少次九死一生,多少次在鬼门关前徘徊,多少次差一点点就再也见不到彼此,心痛得快要停止呼吸。
外面纷纷扬扬地下着大雪,好似要将这一生的冷都在此时此刻用尽。
他想起她的十八岁,在最最亲密的时候,他问她:“赵一玫,为什么是你?”
她凝视他的眼睛,回答说:“沈放,一直都是我。”
他想起她的二十岁,他冒着泥石流的危险在大雨中狂奔,一声声地喊道:“赵一玫,我不准你死。”
他想起她的二十二岁,她大学毕业,他为了去美国见她,主动请缨前往执行任务。
她口口声声问他,自己也是他的妹妹,却为何得不到他的毕业礼物。
她不知道的是,那一次的任务极其危险,他隐藏在暗处,却被对方的杀手锁定。作为一名狙击手,位置被暴露无疑等同于在万丈高空走钢丝,生存概率小得近乎为零。
他和敌人近身搏斗,千钧一之际,他捡起地上的枪。开枪的一刹那,脑海中一闪而过的是她的脸,她回过头叫他的名字“沈放”。
任务结束以后,他请假一天去见她。他在深夜的路边等她,远远地听到她的声音,碎碎的,听不清楚她到底说了些什么。
可就在她出现在转角的那一刻,他竟然心跳如擂,紧张得不知所措。沈放在心中嘲讽自己,竟然像个情窦初开的十七八岁少年,纯情得一无是处。
他拿出准备了许久的水晶鞋送给她,骗她说是他的父亲托他顺便带来的毕业礼物。
她死死地抱住他不肯放手,哭得不能自已。沈放的双手悬在半空中,想要拥抱眼前的女孩,却又无奈地垂下。
这是他们相识的第十一年。他对她做了许多过分的事,就好像从来没有对她好过。唯一的一份礼物,甚至还不敢告诉她真相。
他的假期十分有限,第二天一大早就要回国,虽然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下一次见面会是在何时何地,又是何种情形。
可等他清晨准备离开酒店,来到大厅的时候,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赵一玫坐在大厅的沙上,抱着抱枕,靠着沙背睡了过去。她还穿着昨天脚上那双十厘米的细高跟鞋,她当宝贝一样细心打理的头已经凌乱地散开来。
她一直在等着他。
可他甚至都不知道她等了多久,又还要等多久。
他嫉妒她的爱,强烈而直接,气势如虹。
所有人都知道她爱她,可是没人知道他有多害怕,害怕有一天,她不再爱他。
她永远是他心头的一根刺,长在他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每一次都扎得他快要窒息。
可他却舍不得拔掉它,非但舍不得,还要用心呵护,任由它把自己刺得痛不欲生。
他叫来酒店的服务员,续下自己昨晚的房间,让他们在自己离开后叫醒她,将她送上楼去。
她总说他冷血无情,对她百分之百残忍,沈放想,如果真的是这样就好了。
旧金山阳光灿烂,天空蔚蓝,他走出酒店,站在门口的时候,顿了顿,却还是没回头地走了。他和赵一玫,好像从来都没有认真地说过再见,因为每一次的再见,都是对彼此的伤害。
就像她不会知道,那双高跟鞋其实是由他自己设计再亲手做出来的,上面的每一颗钻石,代表的是他每一次对她的思念。
或许吧,或许有那么一天。
有那么一天,他最最心爱的女孩能够穿上全世界最美的水晶鞋,带着他最爱的笑容,毫不犹豫地说出“我愿意”,得到应该属于她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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