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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洛如愣在原地好半晌都没动,孟见琛不禁抬头问她:“怎么不吃?”
她迟疑地坐上了沙,又艰难地用筷子挑起了几根面条。
你看这个面又长又细,就像这个碗又大又圆。
面条的火候和时间控制得将将好,既不软烂又不夹生,富有弹性。
灯光下,它泛着一层诱人的光泽,如果不是被加了几撮盐,味道一定很好。
陈洛如在内心进行了一番激烈的天人交战,最终还是“啪”地放下了筷子。
她铿锵有力道:“我不饿!”
没错,她就是这么有骨气,从不吃嗟来之食。
可惜,她的肚子却“咕”地一声出卖了她。
孟见琛打量她一番,目光耐人寻味。
“你怎么穿这个?”他说道,“去把你的衣服换上。”
陈洛如身上穿的是一件ch1oé酒红色绉纱连衣裙,这是她今天起床后换的一件新衣服——显然女佣不该穿这样的衣服。
家中的女佣平日里穿亚麻色工装,中袖长裤,方便干活。
然而,孟见琛让她换的衣服并不是这样的。
陈洛如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戴喀秋莎头饰,穿黑底连衣短裙,系白色荷叶边围裙,腿上裹着黑色吊带中筒袜,脚上是一双玛丽珍鞋。
这分明是1o1ita女仆装,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在搞什么夫妻扮演情趣小游戏呢!
陈洛如在心底万分鄙视孟见琛的恶趣味,可这衣服着实漂亮,她像希腊神话中的纳喀索斯一般对着镜子自我欣赏起来。
哎,像她这样美丽动人的少女,怎能早早葬送在婚姻的坟墓里?
她用手指在镜子上写了一个“忍”字。
今天孟见琛对她的所作所为,以后就是离婚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陈洛如重新踱到了主卧门外,她听见孟见琛正在跟人通电话。
“没有怀孕。”
“真没有,我骗您干嘛?”
“行,我会抓紧的。”
陈洛如心底一沉。
看来离婚的事宜早不宜迟,再迟一迟,她真得被抓去生孩子了。
陈洛如进到房间后,孟见琛挂了电话,看了她一眼,对她说道:“吃面吧。”
她的目光落到那碗纹丝未动的面条上,靠,他怎么还记着这个?
陈洛如嘴硬道:“说了不吃就是不吃!”
“还敢跟我顶嘴了?”孟见琛摆起谱来,“你忘了你是怎么到我家的吗?”
——是被他从伦敦用专机绑回来的,可陈洛如不能说,因为她现在失忆了。
“哦,你失忆了。”孟见琛若有所思道,“那我就好心提醒你一下。”
他正襟危坐,嘴角扯出一抹几不可察的弧度:“四年前的一天,天空下着瓢泼大雨。你一个人走在雨里,失魂落魄。”
陈洛如:“……”
话筒给你,你继续编,说得还挺有画面感。
“我看你可怜,把你带回家,赏你一口饭吃。”孟见琛继续说道,“你为了报答我,说要留在我家给我当牛做马。”
末了,不知是不是怕她不信,他还特地加了一句“就是这样”。
陈洛如闻言冷笑,这狗男人居然还指望她对他感恩戴德。
她反将一军,说道:“你不会以为我什么都忘了吧?”
孟见琛指尖一顿,问道:“你想起来了?”
“十八岁以前的事我记得很清楚,我只是忘了之后的事。”陈洛如解释道。
感谢伟大的小说,她得的是选择性失忆症——她“选择性”地忘记了跟他结婚以后的事。
“我的家在广东,有一个很大很大的庄园,我有爸爸妈妈和姐姐。”陈洛如说得有理有据,“我从小就锦衣玉食,怎么会沦落到给你当女佣?”
说罢,她趾高气扬地睨着他,摆出小公主的架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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