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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话说得芸娘怔在那里,好半晌才苦笑道:“是,还是云丝妹妹看得透彻,也难为你竟真的就能心如止水。唉!其实我何尝不知他是公侯子弟,就算对妹妹有好感,以你的身份,也万万配不起的,最多也就是做个小妾,我看你的性子也不会肯。所以你们两个,根本就没有半点儿可能,只不过……只不过每次看见他,就总觉着风度翩翩温文尔雅,对你又十分的帮衬,我便忍不住替你生出妄想,这真真是奇怪,皇帝不急我个太监急什么啊?”
阮云丝让她最后一句话逗笑了,这里将钱都穿起来,便拿出两贯来,递给芸娘道:“行了,这几天多亏你帮我忙活着,这钱你拿着,别忙着推辞,你也看到了,我这里人手少,日后一旦忙不过来,少不得还要烦你。”因到底逼着芸娘将那钱收了,看着她出了门,自己这才回到屋里躺下。
集市上卖布现在看来是不现实的,那就真的只能按照苏名溪所说,卖去城里,只不过阮云丝才不打算走他的路子,自己的布染得也不差,在城里多走几家,未必就没有买主,只不过少量的布肯定不行,最起码也要染上百匹,才有资格进那些绸缎庄的门吧?
数了数这些日赚的钱,竟然也有十五六贯了,扣除生丝染料等各种本钱和给芸娘的银子,纯盈利竟有七八贯之多。这让阮云丝的信心格外充足起来,七八贯啊,平时她要织两个多月的布才能赚到,如今只不过是染一染,利润就翻了一番,怎不让她心动?
只是自己一个人,实在是有点忙不过来,阮云丝这会儿开始认真考虑能不能雇两个人手来帮忙了,但想了几个人选,却都不合适,也只好暂且将这事放到一边。
之后阮云丝又进了一次染料作物,其实染倒是不费劲,关键是织布十分费时间,一百多匹布,阮云丝足足要拼命织两个多月,何况她不仅仅只是织布,还要织缎,蚕丝细密,更是难织,一天最多不过织一匹多一点儿。加上每次染布后她都要歇上两天,因此待染料用尽后,就是三个多月过去了,她整个人都瘦了一圈,自己闲时照照镜子,竟是怎么也不能和从前那个富贵小姐联系起来。
这自然是令阮云丝高兴不已的,这个身份是她心中唯一的隐秘和恐慌。如今模样大变,再也不用担心父兄等人认出来,自己可以大展拳脚,用脑子里的知识拼出一片天,如此也不枉自己穿越一场,得了这第二次的生命。
于是歇了两天后,便兴致勃勃的进城。只不过走了一上午,连问了十几个绸缎庄,都没人肯要她自己织染的布,不管她拿出的丝缎布帛样品多厚重密实,颜色多均匀,那些掌柜的却无不是嗤之以鼻。阮云丝这才渐渐明白:这些庄子自己都有独特的进货渠道甚至是印染厂,哪里肯要自己这外来的布?就算质量好,可是他们终究少赚了一些,商人重利,即便是蝇头小利,他们也不肯放弃一点的。就连从前给他们织坯布的那几个布庄,也只说阮云丝如果继续织坯布,他们欢迎,至于这成品布,他们就爱莫能助了。
“唉!这时代,果然是创业维艰啊。”阮云丝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暗道难怪苏名溪那次说要帮自己,敢情这城里的绸缎庄,如果没有关系,竟然有好货也进不来,这叫什么事儿啊?
只不过阮云丝当然是不可能接受苏名溪的帮助,就算没办法创业,只能老老实实一辈子织坯布,她也绝不接受那个男人的帮助。之前拒婚的事,是自己对不起那个男人。可造化弄人,日后却又给了两人诸般牵扯,但是在阮云丝心里,对苏名溪所抱持着的,却真正是敬而远之的心思,哪怕就算自己死了,她都不希望那个男人来救她,这应该也算是一种愧疚的心理吧。
不远处又出现了一个布庄,但是阮云丝站在店前,却没有了进去的勇气,一连被拒绝十余次,再怎么坚强的意志也经受不住这样接连的打击摧残啊。
“不管了,进去试试,如果这家还是不行,我就打道回府,再想别的办法。”阮云丝心里这样想着,刚要走进店门,就听大街上传来一阵锣鼓声,回头一看,只见一队兵丁走过来,后面跟着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男人,在那男人身后,是几顶轿子和十几辆的车马。
“是新任的知府老爷啊。”
“啧啧,这排场,这气派,瞧瞧瞧瞧,知府老爷很是年轻英俊呢,这下子不知有多少大户心里要转主意了。”
“可不是,这样的人才,就是把闺女嫁过去做个姨娘小妾也好啊。只不过这老爷也太年轻了吧?他有三十岁吗?就能做上知府?那可是五品官儿。”
“你这就不知道了吧?知府老爷是去年秋中的探花,之后很得甄尚书赏识,摆酒请客的认了做义子,这才能放到这里做知府,看着吧,不到三年就得升到京里去,这才真正是前程无限呢。”
“怪不得,竟然是甄尚书,那可是御驾前的大红人,除了苏家,京城哪里还有和甄府比肩的?啧啧啧,这老爷的运气也忒好了,竟然得了甄尚书的青眼,那可是掌管户部和吏部的双料尚书……”
人群中的纷纷议论声在阮云丝的耳边回荡着,却并没有被她听进心里去,她整个人此时都是木的,呆的,傻的。因为坐在高头大马上的英俊男人,竟然就是她的前夫——那个叫做张灵信的负心汉。
过了不知多久,阮云丝的神智才逐渐恢复清明,心中暗暗苦笑了一下,心想现实果然不是小说,不然的话,这样男人在小说中该是落魄潦倒,作为他负心后的报应才对。现实中他却偏偏是高官得坐骏马得骑,而且还得了当朝尚书大人的青眼,认作义子,真正是春风得意青云直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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