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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泽从三藩市回去以后,大部分的时间并不是在长岛,而是呆在一个离纽约不算太远的新英格兰乡间小镇上。他很清楚阿瑟的意图,因为在他跟随胡佛去内华达以前的十二岁到十三岁的这段叛逆时光,大部分都是在这一类小镇度过。
这时候,阿瑟通常会觉得:他把心玩野了。
这是个无意识的禁闭行为,对未成年身心没有太多损坏,但却绝对致命。
德语有个词叫1angei1ig,西泽一直觉得这个词语就是明来形容这类小镇的。它的意思对应到英文,可以是boring,也可以是peacefu1;对应到中文是无聊,对应到粤语是瘾。但这些英文的中文的词语都不足以形容这类乡村的死寂、平静。镇上几乎只有老人,是喜欢寻欢作乐年轻人的坟墓。
这类小镇上,一般有个古老广场,广场上有棵巨大榆树,还有个白色教堂——但就只有这些了。最常见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车,中午十二点以后镇上几乎见不到人,但邻居之间彼此熟识。有时候他刚游完泳,躺在院子葡萄藤下睡觉时,一睁眼,就会有个邻居老太在围墙外面看他,面带慈祥的笑。这种笑容,在同年龄的阿瑟脸上,他从未见到过。
其实阿瑟多虑了。因为即使把自己放在正对纽约中央公园的一所公寓内,他也几乎懒得出门,甚至听着声音都懒得从窗外看公园里嬉闹的小孩。即使他们把露辛德和他关在同一所公寓里,也不会有什么故事生。他觉得,甚至能比现在好一点,因为他察觉到这个金姑娘已经快被这乡间小镇逼疯了——如果在纽约,她起码能撇下自己出去玩玩。
他仍还记得,住进乡间第一天,这女孩所有行李都是书。她信誓旦旦对他说:我一直很喜欢呆在乡下,因为我看书时不喜欢有人打扰。
他说,noprobe1
他再没有跟她讲过除noprob1em以外的任何一个单词,两周后,每天在院子秋千架上安静念书的金女孩,终于露出了不学无术的yankee富家千金的秉性。有时候他觉得自己与露辛德其实是同类,对自己有乎寻常的自信,同样自大而惹人讨厌。自大之人的自省往往并不是开始于犯错,而是看见更让人讨厌的同类。
他们每天只在院子里的早餐桌上打个照面,之后他会骑车去镇上的健身俱乐部,然后在那里的小餐馆吃午餐。镇子旁边有条河,可能是流经纽约的德拉瓦河的某条支流,河水很清澈,每个有太阳的下午镇上都有很多人在河边游泳。游累了,他就躺在河堤上晒着太阳打盹。
一静下来,就会很多时间胡思乱想。胡思乱想并非全部无用。就是在这里,他想懂为什么阿瑟会在这个时候叫他回来。
克博法案还没有宣告成功或者失败,但无论输赢,他都已经对结果不感兴趣。这偏偏才是他最反常的地方。他刚刚二十一岁,他曾经对政斗有用不完的热情。当他开始冷静下来,思考自己这种政治是否正确的时候——这对一个因胡佛在任而如日中天的拥护共和党的家庭来说意味着什么?何况不论对于穆伦伯格,还是对于教父而言,他被委以重任。
阿瑟也许知道那个女孩,但她并不是阿瑟会为之责难自己的原因。因为阿瑟坚信:“再隆重的感情,至多一个季节都会淡去。”从前他是这样告诫自己父亲的,而今天,他并没有说过这一类的话,但他明白,眼前有一个季节界限——从现在开始,到秋末为止,他最好都得乖乖呆在这里,不要做任何尝试去激怒阿瑟。
每当这时候,他躺在河堤上晒太阳,水浪在河堤下两尺,在人们追逐嬉闹时水花飞溅,有恋人在岸边弹吉他的时候,他总忍不住想起他的女孩。
东岸的的夏天远比三藩市炎热得多。他在午睡的梦里,看见自己从金融区走进唐人街,走进都板街小巷镂花门板背后黑沉沉的店里。店内空旷而冷,和外面熙熙攘攘的唐人街有一道分明的界限。她坐在店里用一把花纹浓墨重彩的折扇扇风,垂着头仔细辨认英文课本上的复杂句,一阵一阵扇子的风将她额前碎吹开,露出那张拧紧眉毛的小小的脸。有人进店来了,她说了句什么,似乎带着笑。那张眉目疏淡的脸,有一半都吞噬在浓稠的影子里,笑容也宁静而庄重。她是好看的,大部分时候也是静止的。她就是这样,神情也都是淡淡的,带着点宠辱不惊。白人的女人都是天生表演家,五官是敞开的,心直通到脸上,什么都一览无余。她是关上的,除非风吹动门帘,甚至不等你仔细窥见一角,又都不见了。
有时她跟他从那个黑暗的世界走了出来,带着他走进杂乱嘈杂肮脏沉闷的唐人街石板路。小小的身子,步伐优,脚步很快,穿行过黑砖的怪异雕花的古老房屋,走到高楼林立的金融街。然后告诉他,就是这里了,立刻又快步转身跑到街那头,消失在现代城市构筑的东方天井里……
他觉得自己快要被淹没了。
淮真在这个古老的东方天井里,活得越来越自在。
原来那天梁家凯不满意的不止淮真,还有阿福。
梁家凯与他的母亲在餐桌上将这种情绪表现得很明显,季家人仍礼貌得体的将局面维持了下去。
除开梁家凯和好莱坞三流女性的花边新闻外,梁家的举止也是阿福对这桩情缘不满的原因之一。梁老板对自己妻子的不得体行为也感到十分愧疚。既然梁家凯无疑,所以淮真提议离席以后,两家长辈也不会再继续谈论这件事,而是有效利用后半段时间,在申请电话这件事上各取所需而已。
哪知梁家凯回家后却变了口风,不止不跟同学去波士顿了,还时不时找借口上阿福洗衣去,只为站在店门口和淮真说说话。
阿福就同淮真说:“梁家小子不好,咱直接将他拒绝了就是,不必担心得罪人。”
淮真也照实对梁家凯说:“你该回去的,这样耗在唐人街,太耽误事。”
梁家凯说,“长久呆在唐人街确实容易变得见识短浅,我希望你能跟我一起去外面玩玩。”
淮真说,“我们全家,都是最传统的唐人街住户。”
因一次意外,沈从变成僵尸,幸亏脑袋里面有电脑,电脑功能多啊,就是要充电啊。这个世界没有家用电,只有浩瀚雷法与滚滚天雷,让僵尸去挨雷,老天爷,你还是给根吊绳吧。雷光上跳舞,妹子群中歌唱,即便老天相拦,沈从也要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巅峰之路,大不了将天捅出一个窟!第一章祸不单行 华国F市,爆发的流星雨在星空之中纵横。某座居民楼天台上,沈从抱着陪伴自己多年的笔记本电脑,目光没有焦距的盯着夜空。没有亲人,朋友寥寥,一个人孤独的在这个城市中残喘着。流星的光芒在沈从的眼眸中闪烁,ldquo如有可能,哪怕只是闪耀一时,也当无憾helliprdquo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倪天国,一处偏僻荒芜的丛林之中,一道身影盘膝在阴影之中。气息幽沉,一道道肉眼难见的天地能量从四周汇聚,接着进入人影身体之中。沈从的身形微微颤动了一下,双眼睁开,猩红的光芒一闪而过,ldquo还是没有多少进展,当初村里的最好的功法,在身体产生异变之后,除了护住自己的心神不被暗化,功力的增长几乎停滞了!rdquo沈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僵硬的皮肤好似老树皮,不似活人。不止手掌如此,沈从身体的各个部分都是一样,沈从如今的状况跟常人已经联系不上,非要说沈从如今是什么的话,也许最近似的就是僵尸。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几年,如何而来,沈从无从得知。从最开始的惊愕,到后来的渐渐适应,如果没有那场惊变,沈从现在可能还在村庄里,与这一世的父母亲人,友善的邻里无忧的生活着。可惜,一切都变了,只因那些贪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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