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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情感]《实用主义者的爱情》作者:孟中得意【完结】
文案:
在费霓看来,房子要比爱情可靠得多。
要不是结婚才能分房,费霓决不会跟方穆扬结婚。
旁人不明就里,以为费霓选择方穆扬,是图他长得好看,毕竟他除了脸外一无所有。
后来方穆扬因画画暴得大名,他的父母也恢复待遇,人人皆夸费霓慧眼识珠,一早就看中了方穆扬的才华。
故事从七十年代开始。
本故事纯属虚构,请勿与现实对号入座。
内容标签:欢喜冤家业界精英
搜索关键字:主角:费霓;方穆扬
一句话简介:睡上下铺的小夫妻
立意:忆苦思甜
作品简评
费霓一直认为房子比爱情可靠。为了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在制帽厂分房前,她选择和没有住房没有工作没有积蓄的落魄子弟方穆扬假结婚,以获取分房资格。两个出身经历性格都很迥异的人乍然结合在一起,小矛盾不断,但因底色相同却越靠越近。二人在清苦的生活中互相温暖彼此扶持,最终假戏真做,过上了理想生活……本文构思跳出常规模式,设定颖有,基调乐观向上,语言朴实细腻,人物性格立体鲜活,极具世俗生活气息。男女主实用主义和浪漫主义的碰撞火花四溅,烟火气中处处弥漫着甜蜜。
第1章
但凡提前一年恢复高考,费霓有别的机会改变命运,她就不会跟方穆扬结婚。
费霓是家里第三个孩子,她打小身体不好,大哥二姐都惯着她,三个人分一个苹果,她一个人就要吃一半。
哥哥高中毕业后响应号召插队去了内蒙,本来他可以顶替父母进厂的,但他舍不得两个妹妹吃苦,家里最多两个进厂名额,他得留给妹妹。费霓的二姐顶替爸爸进了纺织二厂,过了两年,费霓顶替妈妈进了制帽厂做帽子。
费霓工作后,每月的工资粮票除了给家里交伙食费,剩下的都攒起来。遇上认识的内蒙知青回乡探亲,她就把之前攒的钱和粮票拿出来,去商店买普通饼干,论斤买,分开装,一斤一个铁罐,罐子用做好的衣服包着。剩下的地方粮票也换成全国粮票,请人随饼干衣服一起给大哥捎过去,她还贴心地给大哥捎了毛巾和香皂,让他洗脸用。大哥每次来信,都说他能吃饱,不要再带饼干给他了,周围一堆饿死鬼,还不够分的;粮票也不要给他,他自己有饭辙;衣服更别寄了,一年也洗不了几回澡,好衣服纯属浪费。
大哥当知青的第六年,费霓的二姐结婚了,和纺织二厂的一个同事。爸妈都没意见,只有费霓不同意,怕二姐嫁过去吃苦,姐夫是家中独子,父亲早年就没了,和一个瘫痪老娘住在筒子楼的一间小房。
二姐说有感情比什么都重要,费霓说感情是精神层面的事,她不和他结婚也可以一直想着他,但她的身体不能和瘫痪的老太太常年住在一间房。费霓这套精神物质分离理论并没打动感情至上的二姐。二姐像哥伦布现大6一样,现了小妹隐藏在清纯面孔下的势利。
二姐还是和会计结了婚,费霓用她攒下的布票买了一块布料,那料子她一直想买又舍不得,如今她一狠心买了,和之前收藏的扣子做成了一件连衣裙和一件衬衫,作为二姐的婚礼物。
原先一家五口挤在十几平米的筒子楼,一间房被隔成两间,费霓上了初中,家里就开始按性别分房间,她、二姐、妈妈住在里屋,爸爸和大哥住外屋。大哥插队二姐结婚后,家里终于不那么拥挤。父母心疼小女儿,把里间让给了她单独住,老两口住在外面。
厨房和厕所公用,去水房洗个衣服周围也是一堆人,在人群中沉默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费霓被动学会了和人寒暄。
她最受不了的是菜籽油和猪油混合的味道,每次晚饭时间,这股味道都要从过道飘进来,钻进她的鼻子。
只有书能给她一些安慰。书店卖的书也就那几种,她从收废品的老爷子那里淘来了大学课本,翻烂了以后就开始背词典。英文词典和俄文词典,她甚至能从例句中找到味。有一次,她竟从一堆废品里现了莎士比亚。看书是她唯一的乐,书里并没黄金屋,即使她从小到大从没考过第二名,但推荐工农兵上大学,就是没她的份。天一亮,她还得在制帽厂日复一日地做同一个样式的帽子。有时她想,还不如插队下乡,至少乡下很大,不会这么挤。
宣传里说,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她听说乡亲们并不欢迎知青们去乡下和他们抢粮食吃。她的大哥在乡下连温饱都是个问题。大哥已经插队七年了,回城没有任何指望。她给大哥写信,让他好好努力,争取拿到工农兵推荐入学的名额。
不上班的时候,费霓除了看书,都在踩缝纫机帮人做衣服。用挣来的钱和换来的布票,给母亲二姐做了一件的确良衬衫,帮父亲买了两双尼龙袜子,还给大哥做了一条布拉吉,让他带走送给村支书的女儿,以加大获得推荐入学的几率。她把洗水雪花膏香皂都留着让大哥送礼,自己用肥皂洗头。
厂里领导跟她谈话,说她有机会调到厂办。后来就没信了,是有人调到厂办,财务科科长的女儿——一个把“澄澈”念成“登辙”的人。再过了些日子,科长女儿被推荐去上大学。费霓继续在制帽厂做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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