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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是一幢白色的大楼,不高,平日拥挤如潮,现在车马冷落。荧光照着青壁,零星的小贩,滞留的行客,一位头苍白的老人,正一点一点地清扫地上的垃圾。我等了十五分钟,一辆漆黑的奔驰骤然而至,后门打开,走出一位穿风衣的男人。
除了地井盖子不冒烟之外,我怀疑自己走进了骇客帝国的某个场景。
我永远可以在人群中一眼认出沥川。他是那么出众,那么独特。不属于这个城市,也不属于我生活的这个世界。
大年三十的夜晚,万家灯火,街道上人迹萧条。
我们相对无言,紧紧拥抱。然后,他捧着我的脸,在灯光下细看,说“你的脸,怎么是肿的。”
我爸的手特别重。但这是他第一次打我。他倒是偶尔拿皮带抽过我弟,抽得他嗷嗷叫。如果我是家长,打孩子绝对是一种罪恶,可是,凡是我认得的人,人人小时候都被家长揍过,我只好说,这是一种文化。
“肿了吗没觉得痛啊。哦,哦,是这样的。路上有个小子想抢我的钱包,我打了他一拳,他打我一拳。然后我骑车跑了。”我赶紧拿风帽遮脸。
“青天白日的,演什么武打片嘛。”他哼了一声,拉开门,让我上车。
“自行车怎么办这是我弟的。”虽然自行李看上去和奔驰太不合拍,但我也不能就这么扔了吧。
“我来拿。”
他将满是泥泞的自行车放到汽车的后备箱里。
“给你姨妈打个电话吧,”他钻进后座,递给我手机,“夜半出逃,担心你的人一定很多。”
我看了看表,七点刚过。犹豫了一下,拨通了姨妈家的电话。
我姨妈大我母亲四岁,她不喜欢小地方,便通过别人介绍,嫁给了我姨父,昆明市机床厂的工人,劳动模范。我姨妈年青的时候,工厂的劳动模范都是抢手的男人。嫁给他们除了努力,还需要一些运气。现在,国企不景气,劳动模范也被迫下岗。我姨父先养过一阵子狐狸,指望能卖几个钱,没成功。又摆地摊卖皮带和地下杂志,也没成功。于是干脆提前退休,给一家商场当了保安。他尽职尽责,边干边学,节假日跟着一位大哥跑服装,到广州进货,打了一阵下手之后,终于就在那家商场租了一个铺面卖衣服。没有,但维持一家大小的吃穿没问题。何况我的两个表姐都大了。大表姐敏敏嫁到上海,一年也就回来一两次。小表姐珠珠高中毕业读了夜大,现在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作销售小姐。以前我在个旧的时候,每年姨妈都会回来拜年,看望我们一家,还有舅舅、外公、外婆。每年寒暑假我和弟弟也常常去姨妈家过周末。爸爸说,姨妈家里挺困难的,房子小,所以不让我们多打扰。每次去,送上诸多礼物,最多只呆一天就走。
电话响了一声,就听见我姨妈的声音。
“喂,哪位”
“姨妈,我是小秋。”
“哎你这妮子大年三十跟你爸闹什么闹,你爸都来好几个电话了。”姨妈在那头披头盖脸地训我,我在这头都能感到她乱飞的唾沫。
“我刚到昆明。敏敏姐回来了”背景音,一片喧闹。
“这不,一家人都来了,还带着豆豆呢。珠珠和她的男朋友也在这里。你快过来吧,年饭还没开始吃呢。”
姨妈家就是一室一厅,要挤三家人,怎么睡。我说“姨妈,还记得明明吗苏明明”
“怎么不记得,你的死党嘛。”
苏明明是我的高中同学,死党之一。她爸妈离婚后,妈妈嫁给了昆明市的一个商人。明明也就搬到了昆明。她们家房子大,她继父跑生意总不在家,我以前每次去姨妈家,都会顺便在她家住几天。
“我这几天住她家里,明天上午来给您拜年。”我平平静静地撒了一个谎。姨妈不知道明明家的电话,“爸要问起我就说我一切都好,初六回北京。”
“去什么明明家,就在姨妈家住。你跟珠珠挤一挤就可以了。”
“已经和明明说好了。我明天过来给您拜年。姨妈,我挂了啊”
我姨妈属于这种人,当事时很糊涂,你只要多给她五秒钟去想,她就会变得格外聪明。我知道我再说一句话,姨妈就会问明明家的电话号码,那时,我就穿帮了。
然后,我拨电话找明明。听见老友的声音,明明一阵尖叫。我面授机宜,三言两语,求她帮我圆谎。一切交待完毕,我收线,转过头去看沥川。
“也许你该在你姨妈家吃年饭。”他说,神情有些落漠。“如果你爸打电话过来,至少可以和他缓和一下。”
“沥川,”我轻轻抚摸他的脸,“这是大年三十。我爸爸不要我,我姨妈不需要我,而你,孤身到异乡,为了我,从厦门飞北京,从北京飞昆明,我最应该陪的那个人,是你。今晚,就算我爸找到这里,把我大卸八块,我也要和你在一起。你的,明白”
他悠悠地笑了,攲身过来,吻我的脸和额头。
“唔,你喝酒了”我嗅到一丝酒气,还有,他一向冰凉的手,是烫的。
“一点点,啤酒。”
我摸了摸他的额头,滚烫。
“你在烧多少度”
“可能有一点,没量过。”他拿开我的手。
我正想说话,汽车驶过一个月亮形的小湖,缓缓停在一座华灯四射的大厦面前。
招牌上四个大字翠湖宾馆。
宾馆的大厅有足球场那么大,四面放着考究的沙,沙背后种着竹子。我一路跟着他上电梯,进了他的房间。
那是一个套间,中西合璧,极尽奢华舒适。他替我脱下外衣,挂进衣柜。
“是秘书给你订的这家宾馆”我问。
“是她订的。不过,我也是慕名而来,听说这里的套间设计出自iei之手。”
“谁是iei”
“贝聿铭老前辈,”他说,“我格外喜欢他的内庭采光,而且,我也喜欢玻璃。”
显然,这句话我听得半懂不懂,他笑了笑,解释“城市的摩天大楼像一只只空间巨兽,只有玻璃可以把它们藏起来。”
他的办公室里摆着三个二十一寸的苹果显示屏,另一张桌子上有一幅巨大的设计草图,旁边是几个空空的啤酒瓶。桌下是他的轮椅,碳纤维框架,非常轻便,折叠起来不到十三磅。椅垫是根据他的身体特制的。沥川绘图有时需要坐很长时间,只有坐在这张轮椅上,才不会太累。
我在想,每次旅行,他一个人走路都够难的,还要带上这些东西出入机场,是不是格外不方便。
“你的手提不够用吗”我问,“为什么还要这么多的显示器宾馆连这个都吗”
“不,”他说,“我不喜欢看小的显示屏,这些都是我在这里买的。”
“可是,要是带走的话,岂不是很麻烦”
因一次意外,沈从变成僵尸,幸亏脑袋里面有电脑,电脑功能多啊,就是要充电啊。这个世界没有家用电,只有浩瀚雷法与滚滚天雷,让僵尸去挨雷,老天爷,你还是给根吊绳吧。雷光上跳舞,妹子群中歌唱,即便老天相拦,沈从也要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巅峰之路,大不了将天捅出一个窟!第一章祸不单行 华国F市,爆发的流星雨在星空之中纵横。某座居民楼天台上,沈从抱着陪伴自己多年的笔记本电脑,目光没有焦距的盯着夜空。没有亲人,朋友寥寥,一个人孤独的在这个城市中残喘着。流星的光芒在沈从的眼眸中闪烁,ldquo如有可能,哪怕只是闪耀一时,也当无憾helliprdquo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倪天国,一处偏僻荒芜的丛林之中,一道身影盘膝在阴影之中。气息幽沉,一道道肉眼难见的天地能量从四周汇聚,接着进入人影身体之中。沈从的身形微微颤动了一下,双眼睁开,猩红的光芒一闪而过,ldquo还是没有多少进展,当初村里的最好的功法,在身体产生异变之后,除了护住自己的心神不被暗化,功力的增长几乎停滞了!rdquo沈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僵硬的皮肤好似老树皮,不似活人。不止手掌如此,沈从身体的各个部分都是一样,沈从如今的状况跟常人已经联系不上,非要说沈从如今是什么的话,也许最近似的就是僵尸。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几年,如何而来,沈从无从得知。从最开始的惊愕,到后来的渐渐适应,如果没有那场惊变,沈从现在可能还在村庄里,与这一世的父母亲人,友善的邻里无忧的生活着。可惜,一切都变了,只因那些贪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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