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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钱无病的称呼中,京师当然是指顺天府,指的是北京,作为一个北京人,或多或少,他还是有一些帝都人民的优越感的,所以,当应天府是官员来迎接王岳的时候,对北京不称呼京师,而称呼为顺天府的时候,他甚至觉得有些刺耳。
他浑然没有想到,对于身在应天府,这大明帝国的南京的百姓,也是有着自己的那么一点的骄傲的。
太祖高皇帝当初可是定都在咱们应天的,要不是北方的鞑子太不消停,太宗文皇帝会迁都到北平?要论帝都气象,这北平能比得上咱这六朝古都。可惜的是,如今,京师是北京,六朝古都繁华不减,却也只能称呼为京都了。
既然是京都,自然也有京都的格局,在北平,朝廷该有的机构,京都里也是有的。不是说大明有“北六部”和“南六部”的说法么,这礼部,吏部,户部,工部,刑部,兵部,从尚书侍郎,到主事郎中,北京和南京各有一套人马,而且,这南京的六部,还算不得闲职,而是切切实实的有着事情做的,整个南直隶的中枢,可都在这里。北直八府二州,南直十四府四州,算起来,这南京直隶的州府,比北京直隶的州府还多上那么一些。
唯一有区别的是,在北京城里,至高无上的,当然是天子陛下,但是,在南京城里,相对而言,说话管用的只有三个人:南京镇守太监,南京守备和南六部的兵部尚书。
镇守太监,是宫中派出来的,是天子耳目,而南京守备,而从来都是由勋贵担任,至于南京兵部尚书,那自然就是文官们的代表了,有了这三方势力的维持,这南京,就不可能生出乱子来。
而王岳,是要来南京做这镇守太监的。
以他提督东厂,掌司礼监多年,他既然要来南京镇守,那原来的那位镇守太监,就算不愿意腾位子,也得给他腾出来,哪怕那位不吃王岳这一套,刘瑾也得请他走人不是,他不走,王岳这压在刘瑾头上的这座大山,始终没地方去啊!哪怕是给个等王公公他一个上路之后,刘公公再彻底干掉他的借口也行啊。
南直隶中,太仓、颍州、徐州三道是直隶南京的,只不过这三道,一向是由山东布政使司代管。所以说,当钱无病王岳一行,离开河间府到达了山东,王岳已经不再畏惧刘瑾派出来的这些杀手了。王公公亮出了身份,山东官员。有的是巴结他的,县官不如现管,京师的刘公公虽然凶名昭著,但是,这王公公手里,可是握着他们的乌纱,这个,就算不要迎奉,也决计是不能得罪的。
人越来越多啊!钱无病看着后面的车队,和车队前后护卫的官兵,不禁感叹道。
眼下的他,已经挤不进去王岳的身边去了,不光是他,就连孙倩这个侍女,也靠不了王岳的边了。
前几天夜里,钱无病被惊醒显得有些慌乱的时候,王岳淡定的告诉他,没有关系,是自己人。哪个时候,王岳的安全,实际上就已经不用他操心了。自那以后,不管什么时候,王岳身边总会或多或少出现几个精光内敛却又低调异常的随从,以钱无病的眼光,也看不出那些人的深浅来,不过,他估计,这些人的身手,只怕比自己一拳干掉的那个倒霉蛋强上许多,他甚至都没有和对方比试比试的心思,这些人只怕就是专门吃这晚饭的,他怕是讨不到什么好去。
倒是后来跟随着钱无病他们上路的安恕安郎中,由于职业的缘故,倒是一直在王岳的附近,随时等候召唤,这几天来,他和王岳呆在一起的时间,可比钱无病和王岳在一起的时间,多上许多了。
钱无病隐隐有些失落。
这沿路的迎奉的官员越多,甚至到了济宁后,当地的守备太监,还直接调拨了一只近五百人的军马以剿匪之名,护送王岳上路,到了这个时候,他的这种失落,就更加明显了。
当时王岳在危机逃亡的时候,是许下了他一个前程,但是,照着眼下的情形看来,他起到的作用,已经微乎其微了,王公公好像已经不再需要他了,这点前程,在自己看来,那是天大的事情,也许,在王公公看来,实在算不得是什么大事情,忘掉了似乎也算是正常。
这种失落,一直持续到南京城外,当迎接王岳的南京官员们,将王岳拥簇而去的时候,简直就变成了失望。
王公公打着官腔和这些大大小小的官儿们应酬去了,那些神秘出现在王公公身边的人,也随着王公公而去了,而护送公公的军马到了地头,也转身回去了,似乎,唯一没人搭理的,就是钱无病,吴虎臣还有连钱无病都不知道是应该当官家小姐还是当侍女看的孙倩三人了。
南京的人以为他们是地方官员护送王公公的人,那些护送王公公的兵马军将,以为他们是王公公的手下,两边都以为自己没错,结果,倒霉的就他们几个了。
“王公公他走了啊!”知道了王岳身份的孙倩,也有些傻眼了,不由得将问询的眼光,丢向他们几人中,似乎唯一能拿主意的钱无病身上:“我们不跟上去吗?”
“就是,不跟上去,今天晚上,咱们就得睡客栈了!”吴虎臣也咋咋呼呼的,这些天,人前人后的颇受尊敬,让他大长见识,心气儿也不知不觉的高了许多,这个出门之前一天还认为住客栈那是有钱人的做派的家伙,眼下已经不屑住在客栈那种龙蛇混杂的地方了。
“走吧!”钱无病叹了口气。
吴虎臣兴高采烈的就要朝着官员们离去的方向而去,钱无病没好气的喝住了他:“你要去哪里?”
“当然是跟着王公公啊!”吴虎臣理所当然的回答道。
“跟什么跟,去找家客栈,等到明天打听到王公公住哪里,咱们再去求见,你真当自己是王公公的从人了啊!”钱无病翻了翻白眼,这一路来,他们几个都被那些贴身保护王岳的“高手”给排斥在外了,这个时候,那些人还能让自己稀里糊涂的跟着?
“听钱大哥的!”孙倩也朝着吴虎臣翻了个白眼,心下却是有些欢喜,这才是男儿做派啊,重情义,不挟恩,哪里像这吴虎臣,懵懵懂懂的。钱大哥和吴虎臣可是救了王公公一命的,这份情义,难道王公公心里不清楚了,此刻跟了过去,倒似乎有些攀附的意思了,这看就落了下乘。
好在王岳给的银子,钱无病身上还是不少,倒是也不担心短了银钱,三人寻了一家客栈,安置了下来,准备第二天再去拜访王岳。
当然,钱无病的打着“辞行”的幌子去的,王岳如果故意忘掉他的许诺,那这辞行,倒也说得过去,他可是在顺天府当差,呆在应天府干嘛。如果王岳是真的忘记了这件事情,那么,他的出现,一定会往对方想起这件事情,当然,这前程,也就有了着落了。
王岳哪里是忘记了钱无病,在临走的时候,他甚至朝着钱无病那边看了一眼,只是在人群这种,多看的这一眼,意味太过于晦涩了,以钱无病的心性,就算是看见他的这一眼,也未必知道是什么意思。
这是王岳最后的考校啊!若是这钱无病有些得志便猖狂的意思,那这人,也不过是一个武夫而已,顺眼是顺眼,但是怎么用他,王岳却是心里有另外一番计较了。若是钱无病安之素然,与他身边的安歇趋炎附势之徒稍稍有些不同,那王岳对他的安置,恐怕又是另外一个选择了。
当然,钱无病不会知道,王岳离开以后,他的一举一动依然落在有心人的眼里,他再是如何,也不过是一个十八岁的小小的锦衣卫而已,那些江湖人士的手段,他最多的也不过是偶尔从同僚的闲谈中得知,真正接触,那又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他如果是菜鸟,那他身边的吴虎臣和孙倩,那更是菜鸟中的菜鸟,同样懵懂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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