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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着灯,就好像白天,白天让他有安全感。常湛松口气下楼,见林书雁抱着牛奶站在楼梯口一动不动。
“怎么了?”
林书雁嘴角的笑容很是僵硬,站在原地不敢动。
常湛吓坏了:“怎么了啊宝贝?”
林书雁甚至没反应过来他刚才的称呼,难堪地抱着牛奶,低头看了眼怀里说:“它好像尿了。”
常湛仰身大笑。林书雁被雨淋过的衣服还没干,又雪上加霜:“别笑了,赶紧把它抱走。”
常湛把他怀里的牛奶提溜起来,有点嫌弃,放到地板上:“我今天上网查了,小狗大小便得从小训练。”
林书雁也是头一次养宠物,像是不尽责的手父母,感到十分头大。
洗手间在楼上,他把短袖脱下来,拿洗手液搓了好几遍手,又想冲个澡。只是条件不允许,他只好简单处理了下。
搓完手他抬头看见镜子里的自己,顿时愣住。
锁骨下排列着几个深浅不一大小各异的吻痕,再往下仍有零星,明昭昭地十分惹眼。
其中有一枚就在锁骨上,恰好卡在领口边缘位置,他甚至不知道有没有被人看到。
洗手间用门帘挡着三分之一,常湛上楼就看见他露出一截的腰,线条顺着背部往上延伸,又被恰到好处的遮住。
昨天灯光昏黄,如隔着层朦胧细纱看不真切,现在却是看清楚了,常湛停下脚步,像个变态靠在桌边窥视。
本来不觉得有什么,现在林书雁却因为这几枚吻痕不好意思裸着上半身出去。
“常湛?”
常湛掀开门帘走进去:“怎么了?”
“我没衣服穿。”林书雁有点别扭,昨天他都没这么别扭,“帮我去车里拿下你的外套。”
常湛显然也注意到了那几枚吻痕,没告诉林书雁背上还有两枚。他对于自己的战绩越看越满意,又凑上去在淡去的痕迹上加深了下。
林书雁真怕被人看见了说不清:“你怎么不告诉我?今天上班我还穿了圆领。”
“我以为你知道。”常湛说,“昨天那么激烈,不留下点东西对的起我的努力吗?”
不说还好,一说林书雁感觉站了半下午的双腿更加虚软。
常湛双手交叉把自己身上的短袖脱下来,温柔地套到他头上。在林书雁右臂穿过衣袖时,听见他伏在左边耳朵说:“没事,昨天你也特别棒。”
林书雁被他说得一下子脸红,怎么在这上面还要求个势均力敌?
虽然他清楚,以他的体力根本没法跟常湛势均力敌。
常湛到底比他高几厘米,衣服也宽大,套在林书雁身上有些松垮。他又洗了遍手,问常湛:“你闻闻还有味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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