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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平又指着清蒸鱼道:“老师尝尝,这是按你家乡口味做的。”
林文思挑好地方夹了一块,慢慢品尝,对徐平点头:“好,鲜味十足,果然有些江南的味道。我落魄京师十几年,都快忘了家乡的滋味了。”
转身对林素娘道:“素娘多吃一点,这就是我们家乡的风味。”
林素娘夹了鱼,一小口一小口地细嚼慢咽。
这顿酒菜,纯粹是奉承是林文思,徐平也费了不少心思。效果也还理想,林文思吃得高兴,端着的架子慢慢放了下来,对徐平说话亲切了许多。
直到弯月高悬,几人酒足饭饱。
林文思喝过了茶,见徐平没有上个送客汤的觉悟,好在心中高兴,不再苛求,对徐平道:“天色不早,我们先回去。你明天见到爹娘,代我问候一声,过两天回京城的时候,我再去看他们。”
徐平见林文思神采飞扬,心中松了一口气,急忙答应了。
把林文思一家送出门口,林素娘落在后面,对徐平招手:“大郎过来,我有话跟你说。”
徐平一怔,莫不是苏儿说的什么长命缕要送给自己了。
两人站在门前柳树下的阴影里,等着其他人走远。
林文思装作没看见,只有苏儿这个小丫头偷偷徐平吐了吐舌头。
林素娘看着徐平,掏出一条五彩细绳,对徐平道:“我闲来无事,编了一条长命缕,给郎君带上。”
徐平傻乎乎地伸出手去,林素娘给他缠在手腕上。
缠完了,林素娘见徐平傻傻的样子,“噗嗤”笑出声来。
徐平回过神,一抬头,只见一轮娥眉弯月正斜挂在头顶,不由脱口而出:“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林素娘眼巴巴地等了好一会,等他吟出个诗啊词的,却再有没有,只有这么一句。终于叹了口气:“大郎,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但是这些日子来,我却越来越认不出你了,也不知是福是祸。若说才华,你偶尔开口,也有好句,只是天生不爱读书,实在让人无耐。人生在世上,不是为自己而活,一大半的心思,都还要着落在别人身上。哎,只盼你慢慢长大,改了吧。”
直到林素娘离去,徐平还在那里苦恼。他也是想吟词送给林素娘的,怎耐脑子里只有这一句,其它的都接不上来,一下憋在那里。
直到人影都看不见了,徐平才叹口气。只有手腕上一条五彩丝线,缠住了刚才的情景。
第33章科举第一步
也不知徐平在那里回味了多久,直到跟在一边的秀秀实在受不了,小声说一句:“官人,林家娘子早就回到家里去了。她送你的索子就是再好看,回家看也不迟吗,在这里小心着凉。”
徐平回过神来,看了看秀秀,自嘲地笑笑,一起回小院。
当然徐平不是在那里花痴,就是他没恋爱过也不至于这么失态,只是在回味今天的事情而已。
一时兴起,背了一前世学的古诗,没想到就让老师和林素娘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一再说自己有才,这大大出乎徐平的意料。
徐平站在那里琢磨了半天,才明白这中间的奥妙。林文思父女对自己看法的改变,不是因为自己做了一像模像样的诗。诗词如果这么有用,徐平再不济也想办法抄个几十出来,哪里还等到现在。实际上现在科举虽然也考写诗,但地位已经不能与唐代相比,基本就是纯送分题,合辙押韵不跑题就算过关,考官基本也不会因为诗写得好就高看一眼。
林文思父女看中的,是诗里表现出来的内容。诗的原作者是一代大儒,天然的对读书人有吸引力。能够做出这种诗来,他们看中的是徐平具备了成为一个真正读书人的潜力。
不要说林文思,就是林素娘也是自小随着父亲饱读诗书,这是真真正正出身于书香门第的。她可不是青楼的姐儿,一颗春心天天躁动不休。如果不是这样一诗,徐平写出来什么“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这种,文采再好,林素娘也不会对他抬一下眼皮。她心目中的读书人,是父亲林文思这种,饱读圣贤书,最好还能够在东华门唱名而出,骑大马,穿紫衣。至于流连妓院青楼,一味写莺莺燕燕的落魄文人,他们有自己的粉丝团体。
徐平对这个时代女人的印象,大多来自前世看来的各种故事,基本分为两种。一种是深居香闺的,或是青楼画舫的,琴棋书画无所不通,一颗多愁善感的小心肝,爱的就是那风流才子。还有一种就是林素娘这种,知书达理,端庄贤淑,一句人大半的心思都要着落在别人身上,道尽一切。她们可能没有自己细腻的内心世界,却集男人幻想的女性美德于一身。男人选陪伴自己过一生的另一半,尤其是这个时代,会选哪种?
在徐平的认识里,这个时代的女性还是太像了,也就没有什么特别挑选的心思。林素娘足够好了,他也乐于接受。
如果穿越的不是这样一个世界,如果世界上的女人长着三个头,生着八条腿,八十八个窍的玲珑心肝,各个都不一样,徐平绝不可能这么容易接受一段安排好的婚姻。
自那一天的热闹,忽忽又是几天,平平淡淡地过去。
五月甲午,初八,徐平下了课,夹着两本书回了自己小院。
秀秀趴在院子里的小方桌上,愁眉苦脸。
因一次意外,沈从变成僵尸,幸亏脑袋里面有电脑,电脑功能多啊,就是要充电啊。这个世界没有家用电,只有浩瀚雷法与滚滚天雷,让僵尸去挨雷,老天爷,你还是给根吊绳吧。雷光上跳舞,妹子群中歌唱,即便老天相拦,沈从也要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巅峰之路,大不了将天捅出一个窟!第一章祸不单行 华国F市,爆发的流星雨在星空之中纵横。某座居民楼天台上,沈从抱着陪伴自己多年的笔记本电脑,目光没有焦距的盯着夜空。没有亲人,朋友寥寥,一个人孤独的在这个城市中残喘着。流星的光芒在沈从的眼眸中闪烁,ldquo如有可能,哪怕只是闪耀一时,也当无憾helliprdquo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倪天国,一处偏僻荒芜的丛林之中,一道身影盘膝在阴影之中。气息幽沉,一道道肉眼难见的天地能量从四周汇聚,接着进入人影身体之中。沈从的身形微微颤动了一下,双眼睁开,猩红的光芒一闪而过,ldquo还是没有多少进展,当初村里的最好的功法,在身体产生异变之后,除了护住自己的心神不被暗化,功力的增长几乎停滞了!rdquo沈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僵硬的皮肤好似老树皮,不似活人。不止手掌如此,沈从身体的各个部分都是一样,沈从如今的状况跟常人已经联系不上,非要说沈从如今是什么的话,也许最近似的就是僵尸。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几年,如何而来,沈从无从得知。从最开始的惊愕,到后来的渐渐适应,如果没有那场惊变,沈从现在可能还在村庄里,与这一世的父母亲人,友善的邻里无忧的生活着。可惜,一切都变了,只因那些贪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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