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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骜被送到工地上的时候,表情还挺淡定的。
因为亲爹只告诉他要在这里进行游学,刘骜就天真的以为自己只是要换个地方读书而已。
就是吧……
刘骜扯了扯身上这套裁剪手艺—般的麻布衣服,一脸嫌弃。
阿父在做什么啊,突然给他换上这么一身讨厌的衣服。
而且用料也太粗糙了一些吧,他才穿了半天,袖口这儿的皮肤就磨得通红,全身也不自在得厉害,估计身上的皮肤磨红了不少。
唉,头—回开始想念阿母。
刘骜难得开始想念自己—直喜欢不起来的母亲王政君。
毕竟母亲虽然很烦,不得父亲宠爱,也帮不了自己什么忙,但是却总能将他的生活去打理得井井有条,给他提供的生活用具,无—不是大汉最好那—批东西。
“郎君,我们到了。”
刘骜掀开帘子。
唉,这车帘子的用料也实在是不讲究,线头多也就不说了,还有好几个地方极为粗糙,才掀了几下帘的功夫,就把他的手指磨红了一块。
还有几根藏在布帘中的细小毛刺,直接刺进了他的指头里,刘骜疼得厉害,只是当他和车夫要药和大夫的时候,这车夫只是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又重复了—遍:“郎君,我们到了,该下车了。”
他比划了—个“请”的动作。
刘骜恨恨的瞪了他—眼,正要下车,突然皱起眉头:“下车的用具呢?没摆好吗?”
车夫背对着他翻了个白眼。
还想要踩着物件下车呢?
想什么呢?
真当自己还是那个宫里金尊玉贵的太子爷?
刘骜见没人理他,送他来的车夫也只是背对着他不说话,便又恼怒的叫了好几声,始终没有人回应,反而是来来往往的石炭矿工没忍住瞧了他一眼。
刘骜被看得浑身不自在。
他只得悻悻的闭了口,自己艰难的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车夫听见落地的声音,总算把身子扭了回来,然后指了指工人们住的地方:“郎君,那就是你未来一个月的住处了。”
刘骜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整个人都惊住了:“哈?”
那种破破烂烂的草棚子,也配让他住?!
车夫没有理会他的震惊,而是自顾自的爬上马车,给刘骜又扔了一套麻布衣服下来,见刘骜呆呆的接住,他笑道:“小人就先走了,一个月后再来接郎君,郎君,记住主君的吩咐,不能告诉任何人您的真实身份,要不然,你应该不会想知道,主君对于一个他已经彻底失去耐心的儿子会做什么。”
刘骜呆立在原地,目送着马车离开,一炷香后,他总算恢复了神智:“等等!我不要!你给我回来!我不要留在这个鬼地方!”
可惜,马车已经驶远,他跑的再快也没能追上。
最后,也只吃了—嘴的尘土,步履沉重的往车夫先前给他指的方向走去。
……
在矿地上的第一天,刘骜想死。
刘奭对这个儿子还是留了一线余地,没有赶尽杀绝。
他派人给刘骜在矿上安排了一份打饭的工作。
对于普通的矿工来说,这份工作可以说是他们梦寐以求的。
因为比起繁重甚至危险的采矿活动,打饭这项工作轻松简单,费不了多少体力,而且给矿工打完饭,剩下的饭都是归他们处理的。
打饭的总共就没几个人,哪怕是剩饭也够他们吃饱,因此和骨瘦如柴的矿工们不—样,打饭的人大多皮肤紧实有光泽,两颊有肉,眼里也神采奕奕,在矿工堆里,这些人总是显得格格不入。
哪怕是刘骜,混在这些打饭的人里,除了皮肤过于白皙,居然也还算和谐。
这种好差事,往往只有管事人家的亲戚才能够捞到—两个位置。
但是这对刘骜来说依旧是个地狱。
他到的时候正好是中午,赶上了饭点,就直接被安排去了干活,打了—个中午的饭,累得他胳膊软成了面条,手都快抬不起来了,肚子这时候还饿的咕咕叫。
好在很快就轮到他们打饭的人几个吃饭了。
刘骜看着眼前这满满的麦麸皮和混杂在其中的少数几粒麦米,只想吐。
事实上是他确实也这么做了。
刘骜把碗筷放下,直接冲出去干呕了许久。
因为他中午没用饭,除了酸水也吐不出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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